红楼梦中被撵出贾府的都是哪些人?他们最后的结局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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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夫人撵芳官的时候,就说过这样的话:“唤他干娘来领去,就赏他外头自寻个女婿去吧”、“上年凡有姑娘们分的唱戏的女孩子们,一概不许留在园里,都令其各人干娘带出,自行聘嫁。”
撵了晴雯后,王夫人向贾母汇报,提到:“若养好了,也不用叫他进来,就赏他家配人去也罢了。”
女孩子们的归宿,无非是嫁人。一般的丫头嫁人,可能有三种可能:嫁给老爷少爷做姨太太,俗称“收房”;嫁给家中的小厮,俗称“配小厮”;嫁给外面的人,“往外聘作正头夫妻去”。
之一种,像平儿、秋桐、赵姨娘。第二种,应该以林之孝家的为代表。第三种,周瑞女儿可能是这个类型。
被撵出去的丫头,肯定不能“收房”做姨太太了。嫁给府里的小厮,即使男方同意,也还得经过主子的批准。芳官等人被王夫人视为狐狸精而深恶痛绝,如果是得力的、亲近的仆人之子,王夫人是不会同意她们结合的。要嫁,也只能嫁多浑虫、或者周瑞儿子之类的人物。
另一种可能,是“往外聘作正头夫妻”。虽然实例只有周瑞女儿一个,但是作品中屡次提到这种可能:贾赦怀疑鸳鸯的理想是这样,宝玉也曾承诺“一应我们这些人,他都要回太太全放出去,与本人父母自便呢”。
春燕转述宝玉的话时,引得其母“念佛不绝”,可见是一种难得的福利。大概是“与本人父母自便”,可以自主择婿,还可以收一份聘礼。比起主子“指配”,不仅有自 *** ,经济方面也比较实惠。
这样看来,“撵出去”对丫头及家属而言,反而是合算的,和袭人家算计赎身的更高理想“只怕身价银一并赏了,还是有的事的”差不多了。难怪芳官等人的干娘,“皆感恩趁愿不尽,都约齐与王夫人磕头回去”。
从王夫人来说,这样做意味着经济方面的损失:本来这些美丽而且有技能的丫头,是可以卖出一笔钱来的。但是她实在厌恶她们,而且“咱们家从来只知买人,并不知卖人之说”,自恃身份,不肯由此渔利。
那么问题来了:既然王夫人甘心承担经济损失,给丫头们实惠的未来,为什么丫头们都不愿意?金钏儿、晴雯是以死抗争,芳官三人则宁愿出家,都不接受这个结果?
就像官员被通知:工资待遇不变,但从今天开始你就不用来上班了。你想他愿意不愿意?
当然不愿意。除了面子、或者叫尊严,还有“灰色收入”的损失。在内宅当差的丫头们月钱其实并不多,但是奖金、加班费、福利可比工资还要高。晴雯的遗产有“三四百金”,比姨娘、屋里人的十年月钱还要多。而一旦被撵出来,这些收入肯定都没有了。
所以,即使是赏赐没那么多的小丫头春燕,也只愿意“将来”被放出去,而不愿意现在就走。
现在先挣着高薪,将来再风光地离开,这才是仅次于“收房”的好出路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