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自珍因何不得志?因为癫狂是天才的必经之路
龚自珍是晚清一个典型的官家子弟,其祖父在京城中当过官,父亲做过江苏的按察使,这已经算得上是封疆大吏了,按察使相当于今天司法厅、公安厅、检察院、法院合为一处,职权相当大。
在古代,一般的女子是没有资格入学读书的,而龚自珍的母亲段驯则不一样,她不仅文化水平高,而且诗词方面也颇有造诣。总之,龚自珍的家庭背景相当显赫,而且整个家族的文学修养也极高,基本都有诗集和文集流传下来。
一个极好的成长环境下,龚自珍很难不受影响。8岁学习经史,12岁跟随外祖父学《说文》,13岁作《知觉辨》,15岁诗集编年。不过虽然家世好,人也才华出众,但并不等于以后的路就好。现实是,龚自珍的一生非常不得志,23岁中举人之后,考了六次才中进士,那年他已经38岁了。从道光元年(公元1821年)到道光十九年(公元1839),在天子脚下做了将近二十年年的官,但是人微言轻。在他48岁的时候,对自己的政治生涯已经完全没了信心,于是辞官南归,二年后病逝江苏。
他的不得志,很大程度上和他的性格有关。其实我们从他的诗文中就能看得出来,无论什么体裁他都喜欢弄成嬉笑怒骂的杂文。“我劝天公重抖擞,不拘一格降人才。”泱泱中华从来就不缺少人才,而龚自珍就借此批判清廷不能培养和任用有才华的人。《病梅馆记》抨击统治者束缚人们思想,摧残人才。《古史钩沉论》之一篇重点就谴责独裁专制的危害。这些话都是统治者不喜欢的东西,但他不在乎,敢说!这点不得不佩服。
龚自珍的名士气非常重要,名士气意思是文人不拘礼数、放浪形骸、随心随性的作风,魏晋之时尤为突出,到了清代有名士气的不多了,但是龚自珍在其中。他基本不注意个人形象,经常是破衣服破鞋就出门,十几年都是那件衣服。不爱清洁自己,经常油头垢面跟人谈书论经。有次去朋友家做客,朋友特意安排了两名仆人照顾他。第二天一早他却对主人家说:“兄弟,你的仆人一点都不尊重我,我不喜欢洗洗洗,他们非要给我倒水。你这么贤良的主人怎么教出了这种仆人?”搞得朋友哭笑不得。
龚自珍不拘常理的地方很多,还有一次是他还在京中为官的时候。他独自乘驴车游丰台,眼前芍药遍地盛开,于是他就坐下来,邀请一名陌生人一起喝酒,一边喝酒一边高歌。正巧这个时候户部郎中经过此地,龚自珍自然也邀请他同饮。户部郎中问同饮的那人是谁,龚自珍笑而不语。郎中疑为仙,又疑为侠,终不知其人。在杭州居住的时候,龚自珍经常叫家人大摆宴席,却不曾招待哪个客人,一个人对着空荡荡的宴席呼名劝酒。
癫狂之人,其内心必有刻骨铭心之痛。上天更爱作弄人,他虽然是孜孜以求耗尽心血,却无法得到。而他所不屑之物,老天就偏要给他。龚自珍的这种变态癫狂,也许这就是天才之人的特征吧。世界上许多的天才人物,皆为癫狂之人,如卢梭、叔本华、尼采等等。老天给了他们一流的才智,也赋予了他们世俗之人不能理解的怪癖。
到最后,难免别世人所不容,呜呼!不恨古人吾不见,恨古人不见吾狂耳。知我者,无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