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唐两朝的文官是如何晋升的?有何考核项目?
汉代和唐代在中国社会发展和中华民族形成的历史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下面历史网小编为大家带来详细的文章介绍。
汉代、唐代是我国行政法制史上比较重要的两个阶段。
自汉朝以来,有了我国历史上之一部完整详实的官吏选拔管理法规。而唐代对科举制度的完善开启了我国官吏选拔管理制度的新篇章。
对于汉唐两代官吏晋升制度的比较有助于深入理解我国官吏制度的延续性,领会其精神内核。
一:汉代文职官吏晋升制度简介
汉朝对官吏的晋升主要考量的项目为“四科”,卫宏所著《汉旧仪》记载此四科为:
1、德行高妙,志节清白
2、学通修行,经中博士
3、明达法令,足以决疑,能案章覆问,文中御史
4、刚毅多略,遭事不惑,明足以决,才任三辅令
具体涉及到文职官吏的晋升主要有三种方式,察举制、辟除制和功次制。
察举分为岁举与特举,岁举每年举行一次。在汉代,察举者、察举对象均有一定的规定,主要有三种:
(1)孝廉。孝为社会伦理道德的精髓,廉为为官治民的品行要求孝廉科应用广泛。
察举后多出任郎官、县长吏,之后迁至尚书、侍中、刺史, 有的甚至官至三公九卿。孝廉由郡国长官负责察举,员额最初按郡国分配。
(2)察廉。此科主要适用于现用官吏。对于一般官吏而言,为官治民,最重要的是“廉”。
尹湾汉简《东海郡下辖长吏名籍》记载,所辖县级官吏139人,其中“以廉迁”15人,“以孝廉迁”仅仅1人。廉吏由其所属的行政机关之长官举,被察举后一般升为地方长官。
(3)茂才。此指有特殊才能的人。
茂才科中适用于现任官吏的特举项目有,尤异,即官吏政绩优异。对于文职官吏的要求为“治行之一”。 《汉书·赵广汉传》记载“为阳翟令,以治行尤异,迁京辅都尉。”
另外一种特殊才能为能治剧,能治剧就是善于治理政务繁重、难于治理之县。往往充任太守、县令。
《文献通考·选举考》“辟除”云:“盖东汉时,选举辟除,皆可以入仕。以乡举里选,循序而进者,选举也。”
中央与地方高级长官直接选用官吏,作为所辖官署的属僚,再经举荐及察举后升任中央级地方官吏。
辟除分为公府辟除与州郡辟除。
公府辟除:公府辟除之权,主要由丞相、御史大夫、太尉和大将 军行使。被辟除者,多任职于公府椽属。
《汉书·孙宝传》记载:“孙宝…… 以明经为郡吏,御史大夫张忠辟宝为属,欲令授子经。 ”
州郡辟除:《隶释·君神祠碑》记载:“州举辟召,皆当来辞,大小有差。郡守所召,充任郡吏。”
刺史所辟充任从事,经考察后均有晋升的机会。
对于同一人才,刺史可以先行辟除,如《后汉书·李恂传》“太守颍川李鸿请署功曹,未乃到,而州辟为从事。”
最后一种方式是官吏凭借自己的积功与资历获得晋升,在汉代称为“功次”。
功次与察举和辟除没有必然的联系,汉简记载,官吏功劳的积累有两种方式,日常工作日的累计和经过考核后的“赐劳”。
日常工作的积累以实际出勤日加上法律允许的优惠日,如《北边挈令》记载,北边挈令第四:候长候史日迹及将军吏劳,二日皆当三日,增劳。
经过考课,考核优良后将政绩记载于簿册,称为“赐劳”。
通过这两种方式,官吏积功至一定程度就可以晋升,比例远远大于其他的方式。
二:唐代文职官吏晋升制度简介
在唐代,选人授官是很严重的事情。同样有四个标准,《新唐书·选举志》记载:”一曰身,体貌丰伟;二曰言,言辞辨正;三曰书,楷法道美;四曰判,文理优长。”
四个标准都符合,要先看德行,德行相同,则看才能,才能相同,则看功劳。
文职官吏的晋升方式为通过考课晋级。唐代官吏每年都要考绩,每个官至少要经历四次考绩,由尚书省吏部主持。
考核的 *** 有所谓的“四善”和“二十七最”。
“四善”是用来考查为官的一般行为,有“德义有闻”、“清慎明著”、“公平可称”、“各勤匪懈”。
“二十七最”是按照不同的专业分工,分别选出实际工作中更优秀的。
经过所有参与考课的官员评议优劣,定为“上上”、“上中”、“上下”等九等,核实过,送到吏部以备升迁。
考绩中得了上下的,进升二阶,中上,进升一阶,中中,不升不降。连考四次都得中中的,没有功劳,却有苦劳,也进一阶。
凡考绩得上中以上的,或者历年考绩累计达到五品以上的,单列出来,上报宰相,另行处理。
每年五月,中央向各衙门颁发空缺出的名额和选官的条件,而应选的人要把简历、考核结果、有没有受过处罚等,附上申请,一并上交到吏部,还要有京官担保。
父亲当警察、监狱看守、皂吏的,经营工商的,冒名顶替的,都不许参选。
有揭发假冒的,授官时从优,选考的当天,考场周围,戒备森严,不许闲杂人出入。
三:汉朝与唐朝文职官吏晋升制度对比
自建立开始建立封建官僚制度始,汉代的官吏管理制度具有里程碑似的意义。
大量的文献资料证明,汉代的官吏管理制度带有相当鲜明的法制色彩。
唐代作为我国封建法制集大成的时期,在官吏管理方面也产生了系统而完备的法规,是最值得重视的朝代。
比较汉唐两代文职官吏晋升制度,可以明显的看到其中的同异。
汉唐两代都注重对官吏的法律化管理,我国自建立封建官僚制度开始即重视以法治吏,所以官吏管理制度是往往各朝各代最完善的法律之一。
汉唐两代都十分重视官吏的出身,一般的官吏都是受过教育的上层社会子弟。
在官吏的晋升方面,汉唐两代都注重官吏的政绩。
无论有再多的相同点,汉唐两代毕竟是相隔甚远的两个朝代。其文职官吏晋升制度的主要不同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选官原则方面
汉唐两代选官均有四项基本原则,但是内涵差距较大。
汉代主要关注德行和对经的掌握,而唐代较为注重书、判。
汉虽然已经建立封建官僚制度,但是受到儒家思想的影响,注重仁义与德行。而唐代的法制十分健全,在选官中考量的更多为官吏的个人素质。
汉唐两代的这一不同体现出我国封建官僚制的成熟与职业化。
官吏作为管理者,在执行职务时依据我国古代礼法结合的特点理应将仁义与法作为手段,但是在选官时更应该注重官吏本身的素质。
(二)文职官吏晋升途径方面
在官吏的晋升途径方面,汉代最有特色的制度是举孝廉。而唐代的官吏晋升多依据考课制。
汉唐两代都存在能够对国家政治影响深远的大家族。
在汉代,举孝廉虽然对普通人打开了一扇进入仕途的大门,但是史料显示跟多的被举荐者是大家族的后代。这就不能很好的起到选贤与能的作用。
而唐代的官吏晋升制度很好的处理了这一问题,唐代将官吏分为散官与职事官。
晋升的方式有两种,散官多为大家族的后代,晋升以资历亦就是做官的长短为主。而职事官多为经过科举考试等层层选拔出的官吏,晋升方式以政绩为主。
这种官吏的分离可以增强官吏队伍的职业性。
(三)文职官吏晋升相关依据方面
与晋升途径相对应,汉代的官吏晋升依据除了考课中确立的政绩与年资,还有一点重要的是孝的体现。
而唐代的官吏晋升严格的依据考课的结果,且考课的内容相当完善,可以将官吏的注意力集中于政绩。
我国历史上运行几千年的封建官僚制度自建立到成型经历了一个漫长的过程。汉代时依然可以明确的看到前朝宗法制对于官僚制的影响,但是唐代这种负面影响就较好的得到的解决,官僚队伍的职业化程度愈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