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太宗李世民是怎么做到分权行政的?
众所周知古代封建社会的君主专制体制主要特征就是权力高度集中,那么唐太宗李世民是怎么做到分权行政的?下面历史网小编就为大家带来详细的介绍,一起来看看吧!
中央集权,这种政治体制极大地限制了国民的创造性、主动性和灵活性,且极易酿成暴政。
中国君主专制社会的中央 *** 组织实行“三省六部制”,但贞观王朝的三省职权划分则初步体现了现代化政治特征――分权原则。中书省发布命令,门下省审查命令,尚书省执行命令。
一个政令的形成,先由诸宰相在设于中书省的政事堂举行会议,形成决议后报皇帝批准,再由中书省以皇帝名义发布诏书。诏书发布之前,必须送门下省审查,门下省认为不合适的,可以拒绝“副署”。诏书缺少副署,依法即不能颁布。只有门下省“副署”后的诏书才成为国家正式法令,交由尚书省执行(当时的贤臣魏征就供职于门下省)。
这种政治运作方式很有点类似现代民主国家的“三权分立”制,西方在十七世纪兴起的分权学说,唐太宗早在一千多年前就已运用于中国的政治体制,进一步说明了贞观王朝的文明程度是何等之高。最为难能可贵的是,唐太宗规定自己的诏书也必须由门下省“副署”后才能生效,从而有效地防止了他在心血来潮和心情不好时作出有损他清誉的不慎重决定。中国历史上出了八百五十三个帝王,只有唐太宗一人拥有如此杰出智慧和胸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