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元璋规定贪污六十两就砍头 换做现在是多少钱
今天历史网小编给大家带来明代朱元璋的故事,感兴趣的读者可以跟着历史网小编一起看一看。朱元璋铁律:贪污超过60两立斩,60两相当于如今的多少钱?
“金钱是无底的大海,可以淹死人格、良心和真理。”有钱不仅能使鬼推磨,甚至能使磨推鬼。古往今来,有很多人为了金钱,泯灭了自己的良知,甚至到最后的人性。而且对于一个国家来说,很多统治者十分痛恨贪财,他们采取了雷霆手段,但很多时候,也不能抑制罪恶滋生。但爱财,应该取之有道,不能为了钱失去自己的良心。
而明代皇帝朱元璋就十分痛恨那些贪财的人,为此他使用了雷霆手段,颁布铁律:凡贪污60两就立斩。但是依旧有很多人为了钱而丧失自己的良知,在斩头的边缘疯狂试探。那么60两当于如今的多少钱?为何值得他们如此拼命?
01白手起家朱元璋
朱元璋,明代的开国皇帝,而且在历史上鼎鼎有名。当然,这种有名不仅是因为他当皇帝,而是他在当皇帝这条路上的奋斗经历,可谓是十分励志的草根逆袭之说了。
他跟汉朝的开国皇帝刘邦一样,是少有的白手起家创业的人,相对于刘邦这个沛县的混子,朱元璋更惨。刘邦至少在吃的方面不用拘谨。但朱元璋不一样,他不仅葬不起自己那饿死的父母,甚至自己也差点饿死。
为了能活下去,在生灵涂炭的元代末年,他乞讨过,当过和尚。但是在寺庙的时候,他也是被排斥的那个,所以他一气之下,出来想当草寇,挽救这些黎民百姓。
他虽然没有像陈胜吴广那样发出“王侯将相宁有种乎”的豪言,作为草根,他是一无所有,只有乞讨的破碗,但是作为揭竿起义的一员,他有才能,可谓是天选之子。
在反对元代暴政统治的路上,朱元璋充分发挥自己的才能,将元代统治者赶出北京,又与陈友谅最后决战于鄱阳湖,以他的胜利为结束。在公元1368年,朱元璋在北京称帝,成为明代的开国皇帝。
02铁血政策治贪污
虽然成为了皇帝,但是朱元璋是从最基层上来的,他深知百姓的不易,所以他并没有贪图享乐,甚至自己以身作则,成为一个兢兢业业工作的劳模。早期的时候,他直接取消了曾经帮皇帝处理政事的丞相,直接让六部受他垂直管辖。
而且为了管理好明代,他每天勤于政务,不假手于他人,这种精神也被他的儿子朱棣继承了,明成祖朱棣俨然也是一个劳模,到朱瞻基的时代,才有了宦官帮忙处理政务的先例。这是后话,按下不说。
专心于政务,只是朱元璋的一个品质之一。因为他是从农民甚至难民里面出来的,所以了解“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思想。早期的他,就了解朝廷的一些官员喜欢贪污钱财,所以专门制定了铁律:贪污60两就得斩头。
开始时,或许有一些大臣还心存侥幸,觉得朱元璋不会为了区区60两,就斩杀朝廷的官员,所以尽管如此,他们还是贪。再说,60两太低了,贪污的人比比皆是,人多了,皇帝也不会责罚这么多人的。
但朱元璋是个提起做到的人,而且他没有法不责众的意识。所以,一旦有人贪了,那就是斩头。据相关的资料记载,朱元璋时期,因为贪污就杀了差不多十五万人。无论是在古代还是现代,这都不是一个小数目了。
数字只是一个笼统的看法,明代的四大案中的胡惟庸案就是典型的贪污案,为了惩治贪官,朱元璋把曾经跟着自己一起打江山的人都给灭了,固然有政治需要,但是这也能看出他治贪的决心。据悉,这个胡惟庸案中,一共斩杀了一万多人。
午门血流成河,朝廷人人自危。但是,贪官就像是飞蛾扑火一样,杀了一批又来一批,屡禁不止,屡禁屡犯。原因,到底是为何呢?
03要命的60两白银
要想弄懂明代官员们为何屡禁不止、屡禁屡犯的贪污行为,就得先盘点一下明代的60两白银价值几何。
据后来的研究和相关资料记载,明代的一文小铜钱大概能买上两个馒头,而一两银子差不多一千文大铜钱,一文大铜钱差不多等于十文小铜钱,所以60两银子差不多可以买到十二万个馒头。
按照现在的物价,人民币一块钱能买到一个馒头,所以差不多60两银子相当于现在的十二万。十二万,对于朝廷那些大官,以及一些商贾之人来说,确实比较少了,但是对于普通的,老百姓来说,也是一个天文数字了。
毕竟,依照今天的收入水平,都有很多人年薪没有达到十二万,所以明代那些官员们贪污60两,差不多就是贪污了普通人一年的工资收入。更何况,明代的普通人远远没有今天的收入,因为他们的收入方式单一,一年最多也就不过三四两银子。
那么,这么一换算之后,那些贪官们眼里不值钱的60两相当于普通百姓的十多年生活费,朱元璋曾经就是普通百姓,他当然痛恨这些不知60两银两为几何的贪官了。
但是由于明代的公务员相对于其他朝代的公务员,薪酬普遍低,而且相对于其他朝代的同职位来说,要管事情多,事情多,打点以及人手雇佣就多,花钱自然就多了。毕竟不是人人都是海瑞,当官也自己搞小农经济,别人做不上他的生意。
所以这些贪官们就算是杀头,也要前仆后继的贪了。
04结语
在明代,60两的价值也不是很高,尤其是处在朝廷中枢位置的大臣来说,那60两虽然不说是不值得一提,但是至少是对他们来说没有多大的价值。但是自古以来,人才财死的比比皆是,只要利益,都想沾一点,管他是60两还是600两,所以他们还是前仆后继的贪财,即便是掉脑袋也不怕。但是那钱都是百姓辛苦缴税交的,是百姓的辛苦钱,再贪再爱财,也应该取之有道。
可见,很多时候,钱财确实很重要,但是它跟我们的良知比起来,就不值钱了。虽然没有钱是万万不能的,但是钱财的得来之处要适合法律,不要为了财,连最后的命都不要了,毕竟命跟财比起来,更是值钱。
而且从古至今,靠自己本事获得正义之财的人比比皆是,为何不做一个正确挣钱的君子,而要做一个朝不保夕的贪官呢?毕竟,正义君子钱财、良知都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