贞妃董鄂氏为何要自愿为顺治殉葬?原因是什么
贞妃董鄂氏为何要自愿为顺治殉葬?下面历史网小编为大家带来详细的文章介绍。
殉葬,是指用器物、牲畜,甚至活人与死者共同葬入墓穴,以保证死者亡魂的冥福,是古代丧葬常有的习俗,最早可追溯至商代,自清朝顺治帝去世,贞妃董鄂氏(董鄂妃的堂妹)殉葬,从此史书上就不见有关以人殉葬的记载了。贞妃董鄂氏也被称为:中国历史上最后一位自愿殉葬的妃子。
顺治帝6岁登基,是清朝入关后的首位皇帝,顺治十七年(1660年),也就是董鄂妃去世的那一年,染上了天花,次年,不治身亡。
弥留之际,礼部侍郎兼翰林院掌院学士王熙奉命赶到皇帝榻前撰写遗诏。其中有部分实为顺治帝的“罪己诏”,共罗列了十四条自己的罪过,主要是未能遵守祖制,渐染汉俗,宠汉抑满等。
王熙曾在自撰的《年谱》中说,自己为顺治帝写的遗诏都经过了皇帝的认可。但是在这份遗诏中有这么一句:“端敬皇后(董鄂妃)于皇太后恪尽孝道,辅佐朕躬,内政聿修。朕仰奉慈纶,追念贤淑,丧祭典礼,过从优厚,未能以礼止情,诸事窬溃不经,朕之罪一也”。
“未能以礼止情”,这句话虽然说得很委婉,但无疑是对董鄂妃间接的谴责。王照声称自己写的遗诏已经经过顺治的同意,但以顺治的个性,他应该不会在临终前有如此对董鄂妃不利的话语,这是对他们爱情的否定。那遗诏是怎么变成了罪己诏的呢?
著名清史专家孟森先生曾推测“其间必有太后及诸王斟酌改定之情事”,而把对董鄂妃的葬礼逾度写进遗诏,显然有有意而为之,估计是反映了孝庄太后对董鄂妃的怨恨。
根据历史记载,顺治帝曾先后册封过两位皇后,一位是他的母亲孝庄皇太后的侄女博尔济吉特氏,当时由多尔衮做主订婚、聘娶。由于顺治对多尔衮怀恨在心,他对这位皇后并不满意,在多尔衮死后,便废掉了这位皇后,降为侧妃。另一位是孝惠章皇后,博尔济吉特氏,顺治同样的不待见她,但是她有孝庄太后呵护,所以最后没被废掉。
而顺治真正视为知己的只有董鄂妃,即后来追封的孝献皇后。所以事实上,孝庄太后从一开始就对顺治和董鄂妃的结合并不满意,而顺治的早死,很自然的归结于董鄂妃的原因。孝庄太后在丧子之余,其脑海里浮现的想必是对“红颜祸水”的一腔怒火!
正如历朝历代一样,每一位宠妃或者后宫妃子的背后都关系着其家族的命运。孝庄太后的愤怒使得另一个女人,贞妃董鄂氏(董鄂妃的堂妹),感受到内心极大的恐惧,为了缓解孝庄太后心中的怒火,保全自己的家族,贞妃毅然决定牺牲自己为顺治殉葬,以换取孝庄太后对董鄂妃家族的宽恕。
那一年,贞妃才20出头,虽然董鄂妃去世也差不多21岁,但是在不到半年的时间里,她失去了自己的姐姐和男人,更可悲的是,贞妃从来就没有像姐姐一样获得过顺治的宠爱,但当一切都要结束的时候,她却要为顺治和董鄂妃那场轰轰烈烈的爱情付出代价,做他们爱情的陪葬品。
《清圣祖实录》曾有过记载:“谕礼部、皇考大行皇帝御宇时。妃董鄂氏、赋性温良。恪共内职。当皇考上宾之日、感恩遇之素深、克尽哀痛、遂尔薨逝。芳烈难泯。典礼宜崇。特进名封、以昭淑德。追封为贞妃。所有应行礼仪、尔部察例具奏。”
殉葬的贞妃,被后来继承大统的康熙帝追封为:皇考贞妃,不多久,便移葬孝东陵。在地宫中与顺治帝合葬在一起的只有董鄂妃和康熙的嫡母孝康章皇后。为顺治殉葬的贞妃死后依旧备受冷落,名分以及殊荣都与她无关。她只不过是葬在孝东陵里众多嫔妃之一。
但值得一提的是,不管是后来的八国联军入京,还是抗日时期的战争洗礼,董鄂妃和顺治骨灰所放的地宫是清东陵中唯一没有被盗过。
康熙由于也生过天花,但是死里逃生,所以被顺治纳为继承人。康熙十二年(1673年),康熙下诏禁止殉葬的行为,从此以后,“殉葬”便退出了中国的历史舞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