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毛仲,从奴隶到大将军,他的结局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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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米恩、斗米仇”,在位前期的李隆基,称得上是个善于识人用人的明君。不过由于对自己的亲信王毛仲过度“溺爱”,几乎让他摔了个大跟头。
从奴隶到大将军,王毛仲会“开挂”?帝王宠信的受益者而已
王毛仲的人生比较励志。
唐高宗时期,历经两朝四帝的接力式殴打后,东北地区的小强高句丽终于灭亡,大量高句丽人被内迁到中原,繁衍生息,也涌现出了许多人才(比如后来的安西节度使高仙芝),王毛仲家族就在其中。
王毛仲的父亲王求娄,原本担任了游击将军职事,后来因为犯事被“没官”,即连人带财物充公、变成奴隶。奴隶的儿子天生也是奴隶,生毛仲出生后,变成了时任临淄王李隆基的家奴。
不过,咱们不要一看到奴隶这俩字,脑海中就浮现出受苦受难、苦大仇深的画面。那时的“奴”,并不仅仅指干苦力的下人。王毛仲就因为生性聪明机灵、精于骑射,成了李隆基的贴身跟班,打个不恰当的比喻,有点像如今明星身边的助理兼保镖。
后来,张柬之等人发动神龙政变,把唐中宗李显提前扶上了帝位,但韦皇后一伙基本把控了朝政,甚至有可能成为下一个武则天。为了应对意外变故,此时的李隆基刻意结交宫中的禁卫军“万骑营”。他为人大方、毫无架子,经常跟这些人谈天说地、吃吃喝喝,送钱送物、推心置腹;
王毛仲何其机灵,他很快领悟了李隆基的用意,每次都积极主动的替主人拉拢这些豪杰,甚至不惜拉下脸面、态度极为谦卑恭敬。想领导之所想、急领导之所急,以至于搭上自己的尊严,这样的部下谁不喜欢?李隆基对王毛仲越发信任。
公710年6月,韦后毒死亲夫李显,意图亲自掌控朝政。李隆基当机立断,联合万骑营中的亲信发动政变。20日夜里,他做好布置、里应外合,亲自杀进皇宫,将韦后一党全部诛杀;
但在这个关键场合,多年来的心腹王毛仲却掉了链子:由于惧怕这种场面,他找借口躲了起来;几天后李隆基已经掌控了局面之时,他才讪讪的露面。
在自己最重要、最危急、最需要帮手的时候,平日里最为信任的心腹竟然临阵脱逃,换作大部分人,估计都会极度愤怒、甚至会痛下杀手。但李隆基的心胸确实非一般人可比,他不仅不生气,反而比照其他功臣的规格,把王毛仲破格提拔为将军。
政变成功的李隆基,把父亲李旦扶上了皇位,自己则成了太子。这期间的王毛仲,专门替李隆基处理飞鹰走狗、声色犬马之类的享受方面的业务,没过一年,就官至正三品的大将军。那时的一二品官,大多是皇亲国戚担任的虚职,三品的含金量相当高,由此可见王毛仲在李隆基身前的地位。
公元713年,面对太平公主的威胁,李隆基再度发动政变,将姑姑一派屠杀殆尽。这次的王毛仲终于靠了点谱,他带着三百兵马跟随李隆基入宫,成了这次行动的骨干力量。
事成之后,王毛仲官升辅国大将军、左武卫大将军、检校内外闲厩兼知监牧使,进封霍国公,实封五百户。此外,诸如豪宅、骏马、美女、钱财等形形 *** 的赏赐,更是多得数不胜数。
不过,这一阶段他的主要工作,是替李隆基看守养马场、经营私田。这看起来是不是有些像弼马温?但我们不要轻视这种业务,唐代极其尚武,皇室男女老少都酷爱骑马(这就是那时马球兴盛的原因),骏马、私房钱,在皇帝的个人私生活中可是头等大事,不是心腹,怎么可能承担如此重任?
而王毛仲也兢兢业业,非常珍惜皇帝的这份信任。为了更专心工作,他舍弃锦衣玉食、奴婢成群的豪宅生活,每晚都睡在马场的宿舍里;奉公守法、为人正直,对于权贵也从不迁就,宫中禁军、各级官吏都忌惮他威严,对其毕恭毕敬。此外,他的工作业绩也相当喜人,马场中有骏马数万匹,“每色为一队,望如云锦”;营田“每岁回残,常致数万斛”,相当有经营实力。
有态度、有能力,而且为人可靠、忠心耿耿,王毛仲在李隆基面前越来越受信赖,也越来越受优待。他经常被召进宫中,与诸位藩王一同陪着李隆基吃喝玩乐;能与皇太子一同游玩,宫中头号太监高力士也对其毕恭毕敬。
后来,王毛仲甚至被赐“开府仪同三司”,这是隋唐至元朝时期文职散官的更高阶,整个开元年间,仅仅有李隆基的老丈人王同皎,以及宰相姚崇、宋璟、王毛仲四人享受过此等待遇。李隆基若有一天没看到王毛仲,心里都会颇为惆怅、闷闷不乐;两人相处时,则会经常高兴得乐不思蜀、通宵达旦。
这还不算,一人得道鸡犬升天,王毛仲的父亲,也被赠官秦州刺史;他的两个老婆,一个被赐虢国夫人,另一个被赐为国夫人。甚至王毛仲的儿子刚出生,就被李隆基赐予了五品官,让很多奋斗了一辈子都难以企及的士人望而兴叹。
一个奴隶,凭着对主人的服务而位极人臣,按理应当心满意足了,不过王毛仲显然已迷失了自我。
王毛仲为何被抛弃?把平台优势当成自己的能力,强行觊觎不适合自己的岗位
子系中山狼,得志便猖狂,用来形容王毛仲也比较合适。
从上文我们可以发现,李隆基虽对王毛仲极尽宠爱,但也暗暗画出了一条红线:他让王毛仲从事的,都是些不涉及军国大事的帝王私事;赏赐的爵位、官职让人眼红,但都是些只有富贵、没有实权的虚职。即:你要富贵荣华没问题,但想参与军国大事并不合适,毕竟,这只是位出身低微、没受过正统教育的“嬖臣”。
唯一一次特殊,发生在公元721年。这一年四月,兰池州的胡人康待宾等人叛唐;不久后,李隆基任命王毛仲为朔方道防御讨击大使,与朔方大总管王晙、天兵军节度大使张说一同前去镇压。
鉴于康待宾只是个小角色,李隆基这样安排,纯粹是让王毛仲去过过瘾的。最终的生力军,还是专业的统帅王晙等人。
但也许这次的经历,让王毛仲迷失了自我。皇帝的宠信,让他对自己的实力产生了重大误判,甚至敢于主动要求担任兵部尚书。
兵部尚书,是正三品的实职务,“掌天下武官选授及地图与甲仗之政令”,是统管全国军事的行政长官。唐太宗李世民时期,军神李靖曾担任这一职位,曾经灭两国的凌烟阁名将侯君集都无法染指,可见其岗位重要性。
因此,对于王毛仲的这一离奇要求,李隆基非常不高兴,并且少见的一口回绝。被惯了十几年的王毛仲,那里受挫此等挫折?从此他情绪一落万丈,不满之情、溢于言表。
但他从李隆那里得到的关照并没有减少。他的儿子出生后,李隆基派高力士亲自上门祝贺,赏赐了大量财物,甚至还御笔亲赐这个身在襁褓中的婴儿为五品官(上文提及)。但王毛仲并不领情,甚至不满意的说:“难道我的儿子就不能当三品官?”
上文提到过,三品官,除非你是皇亲国戚、朝廷勋旧,否则三品官已经是一般人的天花板了,包括眼前这位在李隆基身前红透半边天的高力士。王毛仲这句话,无异于对大唐官职的一种羞辱。
李隆基听说后大为愤怒,甚至想起了当初自己冒险诛杀韦后时,王毛仲临阵脱逃的往事。高力士则趁机添油加醋,他说:“北门奴,官太甚相与一心,不早除之,必生大患”。这句话,让李隆基瞬间警觉。
为什么?所谓“北门奴”,指的是禁军。李隆基当上皇帝后,改左右万骑营为龙武军,与左右羽林并称北门四军,由原万骑营葛福顺担任总统帅。也就是说,葛是禁军的总指挥。
但是,王毛仲与葛福顺俩人关系走的太近,甚至结成了儿女亲家,禁军中一些将领也投靠了红透半边天的王毛仲。这些人互为依仗,平日里作威作福,多次欺压后宫宦官,以王毛仲尤为过分。对于高力士这种级别的宦官,王毛仲“视之蔑如”;对更低级的,他则动不动加以羞辱“挫辱如己之僮仆”,像对待自家的奴仆那样 *** 。
王毛仲一下犯了两个大忌:
拉帮结派,尤其是跟禁军关系走的太近。要知道,当初身为藩王的李隆基,就是靠着结交禁军才扳倒韦皇后一党的;
羞辱宦官,宦官地位虽低,但毕竟是伺候皇帝的。羞辱他们,岂不是眼里没李隆基?何况这些人天天在皇帝面前晃悠,诋毁你的机会还会少吗?
因此,李隆基对王毛仲越来越警惕。公元731年春,李隆基下诏,声称王毛仲“不忠怨望”,将其发配瀼州别驾,葛福顺等禁军统帅一并被发配。王毛仲到达永州后,被追上来的使者缢死。
此后,宦官一党彻底盖过了禁军,成了李隆基的嫡系,高力士也几乎取代了王毛仲在李隆基心目中的地位。不过高力士也许是吸取了王毛仲的教训,其所做作为倒也不敢僭越红线。
不过多年后,安禄山的出现,让李隆基再度“迷失”。为了利用这位胡人将领制衡朝中勋贵,李隆基对其的宠信再度达到了一个全新境界,甚至不惜让其兼任平卢、范阳和河东三镇节度使,封为东平郡王,几乎掌控着大唐北方的所有精兵。
这次的结果更严重:“升米恩、斗米仇”的规律再次生效,贪欲几乎无底洞的安禄山,悍然发动了叛乱,鼎盛的大唐从此被拦腰砍断,李隆基也从“唐明皇”,沦为了历史笑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