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老百姓恨袁崇焕 难怪死后百姓会相食其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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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远大捷,说的是1626年努尔哈赤带领后金军队,与袁崇焕指挥的明朝军队,在宁远城下的一场大战。此战以明军获胜结束,但是是否算得上大捷是网上历来争论的焦点。
随着后金的日益强大,明朝在与其交战的过程中,逐渐认识到,打野战是无论如何也打不过后金的,所以必须依靠城池作战。由此,朝廷中出现了两种意见,首先是熊廷弼提出,放弃山海关外的部分土地,而重兵屯山海关,以集中优势兵力。之后,便是孙承宗的方案,他认为必须要拒敌于山海关外,出关二百里,兴建宁远城。在山海关与宁远城之间,也修建了众多的城堡,打造了一条“关宁防线”。之后,孙承宗又将防线向前推进了二百里,先后打造了锦州、松山、杏山、石屯及大小凌河各城,这样就形成了宁远城为中心的“关宁锦防线”。
笔者对军事并不精通,无法判断这两种战略哪一种才是对的,但军事上最忌讳的便是摇摆不定,无论如何只能选择一种,而不能随意更换。明朝恰恰就是犯了这个错误。继孙承宗更改了熊廷弼的方案后,继任的高第又把方案改了回来,他下令将山海关外的所有驻军撤回,仅留少数部队作为巡逻警戒之用。
当时袁崇焕的职位是宁前道,所负责的只有宁远城的部队。他是孙承宗战略的忠实拥护者,对高第的退守战略十分不满,所以拒绝了撤退的命令,仍旧驻守宁远城,兵力约为一万人左右。这样一来,实际上山海关外,就只有宁远一座孤城了。
就是在这种形势下,1626年,努尔哈赤率军大举渡河,往攻宁远。关于此次后金军队的人数,没有确切记载,从其他史料上分析,应该有六万精锐骑兵,加上后勤部队、民夫等,约为13万人,号称20万大军。清官书称“前后络绎,首尾莫测,旌旗如潮,剑戟似林。”
如此大规模的军事行动,当然不会是一座小小的宁远城,努尔哈赤的野心是要打开号称“天下之一关”的山海关,入主中原。很快,后金军队连陷右屯、大凌河、锦州、小凌河、松山等八座城堡,如入无人之境,直奔宁远城下。
此战一共打了三四天,后金军不断攻城,袁崇焕依靠红衣大炮不断轰击,后金伤亡惨重,始终不能攻下宁远城。在危急关头,袁崇焕身先士卒,“自裂战袍,裹左伤处,战益力;将卒愧,厉奋争先,相翼蔽城。”努尔哈赤见攻城不下,转而进攻明军屯粮种地觉华岛,岛上七千守军、七千商民皆被屠杀殆尽。
宁远之战,毫无疑问是后金军败,明军胜,由于这是明朝对后金作战八年来之一次打胜仗,所以朝堂上下无不欢欣鼓舞,“辽左发难,各城望风奔溃,八年来贼始一挫,乃知中国有人矣!”问题是,这场胜利是否够得上称之为“宁远大捷”?
其实,能不能称之为“大捷”,主要集中在两个问题上。一个是后金军的伤亡数目,《清史》记载,后金军只死了500人,明军的捷报中说是17000人,这两者相差实在太大。如果是前者,只能说是正常伤亡,如果是后者,则当然是一场大捷。不过,笔者估计,如果打了两天只死了500人,努尔哈赤绝不可能放弃攻城。而如果真的战死17000人,那么按照伤亡比例计算,努尔哈赤的部队也没多少能打仗的了,后面的觉华岛之战又是如何进行的呢?所以,笔者猜测可能在10000人左右。
第二个问题是,此战究竟是不是打得努尔哈赤重伤。根据现有的资料分析,袁崇焕的大炮肯定击中了努尔哈赤附近,努尔哈赤因此受伤属实。但宁远之战过后,努尔哈赤还去蒙古打了一架,八个月后才去世,似乎与在宁远之战中受伤关系不大。但此时努尔哈赤已经68岁,年龄偏大,他一生攻无不克,此次打一个小小的宁远城而不下,难免心情郁闷,再加上年龄和受伤的因素,所以才会突然去世,因此也不能说努尔哈赤的死跟宁远之战就一点关系没有。
综上所述,宁远之战中,后金军队以绝对优势攻城,而袁崇焕依仗红衣大炮坚守,粉碎了努尔哈赤入主中原的野心,也打击了后金的气焰,提振了明朝军民的信心,理所当然的应该被称为“宁远大捷”。
宁远大捷之后,袁崇焕声名大振,被任命为辽东巡抚,又加封为兵部右侍郎。但后来受到魏忠贤党羽的陷害,愤而辞官。1627年,崇祯皇帝继位,重新启用了袁崇焕,任命为兵部尚书兼任右副都御史,督师蓟辽、兼督登莱、天津军务。
1629年,也就是宁远大捷之后的三年之后,皇太极吸取了父亲努尔哈赤的教训,借道蒙古,绕开了关宁锦防线,从从喜峰口进入大明腹地一路烧杀抢掠,一路打到了北京城。期间,袁崇焕也安排了赵率教等人率军堵截,但都先后兵败战死。袁崇焕只好亲自带领一万关宁铁骑赶回北京救援。
两军同时到达北京,袁崇焕驻军在城外。两场大战之后,杀退了皇太极。这两场仗打得十分惨烈,袁崇焕亲自上阵,身先士卒,多次遇险,几乎阵亡。最终,袁崇焕所率的明军惨胜,皇太极不得不暂时退兵三十里。
之后,崇祯帝下旨召袁崇焕进城“议军饷”。进城之后,袁崇焕来到紫禁城的平台,随后,便被崇祯令锦衣卫逮捕,除去官服,投入到了锦衣卫大狱之中。几天之后,崇祯给袁崇焕定了七条罪状,“付托不效,专恃欺隐,以市米则资盗,以谋款则斩帅,纵敌长驱,顿兵不战,援兵四集,尽行遣散,及兵薄城下,又潜携喇嘛,坚请入城,种种罪恶。”最终,袁崇焕被处以磔刑。
这七条罪状中,其他的并不重要,最关键的是其中的谋款通敌。在饱受后金骚扰的明朝老百姓眼中,这样的罪名就是十恶不赦,不可饶恕的。最终,袁崇焕绑在柱子上,用刀一片一片的活剐,老百姓们不明真相,都以为袁崇焕是一个通敌卖国的奸贼,纷纷争抢他的肉片生吃,抢到骨头的就用石头砸碎,最后只留一下一个头颅,传示九边。惨啊!袁崇焕用生命保卫的皇帝,定了他的罪名,处以磔刑;袁崇焕用生命保卫的京城百姓,生吃了他的血肉,砸碎了他的骨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