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熹说的这句,天理存则人欲亡,人欲胜则天理灭,如何正确理解
南宋理学家朱熹认为:“人之一心,天理存则人欲亡,人欲胜则天理灭,未有天理人欲夹杂者”,把“理”与“欲”的对立推向了极端,最终导致“以理杀人”。
《儒林外史》里写了一个秀才叫王玉辉,读了几十年的程朱理学,结果越读越愚蠢。他的女婿死了,女儿要绝食殉夫,他竟然表示赞同,并怂恿女儿说:“我儿,你既如此,这是青史上留名的事,我不会拦阻你,你就这样做吧,我今日就回去叫你母亲和你作别。”女儿死了,他仰天大笑:“死得好,死得好。”这是一副典型的“饿死事极小,失节事极大”的图画。
人作为社会的存在,即是理性的存在又是感性的存在。如果一个人完全从口体出发,追求物欲享受,无疑算不上一个高层次的人。但是如果仅仅追求与口体之“欲”截然对立的“理”无疑是一种抽象的,虚伪的教条。
“理”与“欲”需要达到某种平衡和协调,究竟达到什么样的平衡和协调,怎样达到这种平衡和协调,这不仅仅是古代先贤几千年来为之探索、争论的话题,更是现代人这种需要加以研究和思考的生活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