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明末李自成为何将自己的政权国号定名为大顺国?
李自成非常热爱家乡,以与家乡有关的“大顺”作为国号,显出对家乡的拳拳之情。也许,“大顺”二字起初在不经意间。后来,在定国号时,呼之而出,当年种下的种子,一下萌发了出来,成为国号之源头。
对明末农民义军领袖李自成的研究,其范围方方面面,其文献林林总总,堪为汗牛充栋,于历史研究,其意义自不待言。但,李自成称帝,为何定国号为“大顺”,对其源考,似乎仅见高寿仙先生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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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文推测,李自成大顺国号源于刘伯温先生为明太祖朱元璋卜历数之长短时,伯温卜之曰其基业“三百单八”年,“遇顺则止”。并佐以李自成军师宋献策“精于六壬、奇门遁法及图谶诸数”为证,进而推论“很可能是接受了宋献策等人的建议,以暗应谶语,表明自己是大明王朝的终结者”。
对此,笔者颇有疑义。一是朱元璋与刘伯温论江山历数的故事,不是史实。一个开国皇帝,雄心勃勃,总希望自己开创的基业延祀万年,此时不至于去想何时终结的事情,所以,这件事本身就是荒唐的,是经不起历史推究的。退一万步说,如果实有其事,《明史》的编修者不会不收录。
须知,《明史》是由清人编修的,有这样的史实,岂不是清代王朝鼎革前明的最有力的、必然的且万分正当的理由了吗?自然,不见于正史的未必不是史实,但有利于后来统治者的史实,特别是涉及“江山历数”这样的大事件,稍有历史常识的人都知道,必然不会被后来统治者所忽略。此事,并不见于正史,所以可以断定不是史实。二是刘伯温所谓“三百单八”年江山,“遇顺则止”的预言为江湖术士之小伎俩,一种明显的巫蓍般的谶语,不大可能在这种君臣对话的严肃场面而言。三是假定刘伯温能掐会算,一向聪颖谨慎的他,又深知朱元璋脾气秉性,也不会说出这种大晦气的话来,毕竟没必要冒这种杀头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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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后来主动引退,告老还乡就证明了这一点。四是刘伯温《烧饼歌》《透天玄机》等偈语式的“未来学”,大多出现在晚清到民初,只是假刘伯温之名而已,历史已有定论。五是一个朝代在还没有灭亡之前,从来没人能具体推断到其灭亡的年份和终结者为谁人。因此,“三百单八”、“遇顺则止”这些话语,只能是对以前历史的总结,不会成为三百多年前就对历史的预言。就是到崇祯最后一年的正月,人们可能预感到明朝要灭亡,但也未必能料定崇祯十七年必亡,否则,就不会有那么多人用自己的生命去对抗这个“天命”了。历史的发展告诉人们,虽有殷鉴,但也有汉刘秀的再起和唐郭子仪的中兴,力挽历史狂澜者比比焉记诸汗青。处在历史飘摇中的王朝,飘摇苟延几年甚至十余年的,翻开厚厚的中国史,不在少数。因此,李自成包括宋献策等人,在建立大顺朝时,社会上还不会流传“三百单八”、“遇顺则止”这些疯子语的。看来,这种以谶语命国号的依据,还不足为凭。
不过,大顺这个词语,的确是好。从儒家的《礼记》、道家的《老子》,到司马迁的《史记》,都有阐述,直到现代民俗口语的“六六大顺”,其意不需赘述。
那么,李自成以大顺为国号的最初动因在哪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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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有必要先简单回顾一下中国历代帝王国号的来历。从夏至宋,国号命名大体有两类,一是以其祖先籍地名,一是以己发祥之地名。元明清三朝,则以帝王喜好之词名。李自成自称是西夏王李继迁之后裔,但他并没有以“大夏”为国号,足见其独喜“大顺”一词。也许有人会说,西夏原本就叫大夏,这会重复,我说,朝代名称的重复在历史上比比皆是,梁唐晋汉周五代全是重复的,而且“魏”作为国名,在历史上有六次之多,可见,这不算什么问题。
李自成的“大顺”概念,萌发于什么时候呢?这里有史实为据。
大家都知道,李自成在参加农民起义前,曾当过四年多驿卒。驿卒者,需粗通文墨,方可递送邮件。据《米脂县志》(光绪版)记载,李自成当年曾住在马号土地祠,其东下百步之余即为文庙。当时,巴掌大的县城,对于粗通文墨的李自成,更好玩的地方当属文庙。庙里庑廊内有明嘉靖二十七年的《修筑米脂县要害城堡碑记》,此碑笔力雄健的文字,已近五百年的今天,还清晰可辨,仍很吸引人的眼球。而距李自成时,才不到八十年,他一定会看,而且不止一遍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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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能断定?这就是碑文的书丹者使然。这位书丹者是明朝嘉靖十四年进士、户部侍郎艾希醇,这位艾老先生,可是米脂史料记载中的之一个进士,一方人杰,名震五百载,今人仍以为荣,在李自成时代,那是家喻户晓,人皆崇敬了。面对如雷贯耳的先贤大名,李自成能驻足,仔细观览吗?碑文由古文大家邑举人高自明撰,在叙述筑成城堡的始末和战略意义后,文中写道:“予邑永唯兹赖,天朝赐之名曰大顺城可也。”“大顺”二字,也许从此种在他的心里。后来,在戎马倥偬中,他仍不忘文庙。据县志记载,崇祯八年,李自成率义军路过米脂,“呼县令曰:‘此吾故乡也,无虐我父老。’遗之金,令修文庙。”一个并非文人出身的人,出八百两银子修文庙,这,在米脂历史上仅此一人。而值得我们深思的是,他为什么对米脂文庙如此钟爱?他并非诸生出身,主因自然不在对孔夫子的景仰。唯一的解释就是,这里,是他常来光顾的地方;这里,是他非常热爱的地方;这里,是他终身难以忘怀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