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死刑需皇帝三次审批 唐太宗本心还是作秀?
在唐太宗统治时期,史书记载着这样的一件事情,390名死刑犯被大赦一年,约定明年的这个时候回来受死刑,日子如期而至,390名死刑犯竟然没有一个人逃跑,全部回来接受了死刑。不管是真是假,这也太不可思议了!事情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唐太宗时期,李世明望着国盛民安,突然心血来潮,大赦天下,放归天下死囚的圣旨,但是约定第二年秋天犯人归京受死。结果,出狱的390名死刑犯在无人看管、无人督促的情况下竟然都如期如数回到朝堂报到,竟然没有一个人逃跑;明知回来就是受死却都视死如归坦然面对。这的确让人费解、称奇。难道是唐太宗跟死刑犯做了什么交易来作秀彰显自己的英明神武?
后来学者们推测,原因大致有以下几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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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唐律》在制定时就本着法务宽简、宽仁慎刑的原则。从刑法上看但凡判处死刑的一定是非杀不可之人。
二、在死刑使用上遵守严格的程序。唐太宗认为死刑必须格外重视;不冤枉一个好人也不会放过一个坏人,死刑犯要经历三复奏,向皇帝本人报告三次,其目的就是为了防止下属机关以权谋私,滥杀无辜。
但是,唐太宗觉得三复奏还不够,特别是在错杀了张蕴古之后,规定了五复奏,并且前三与后二之间必须要有一定的时间间隔。这样就更大程度地排除了办错案的可能性。那么经过五复奏判定的死刑犯基本上都是铁证如山该杀之人。
并且,唐太宗还进行了相当人性化的行刑程序:囚犯实行死刑的当日,员工们不得饮酒吃肉,内教坊以及太常不得举办乐事。更难能可贵的是,唐朝在对待死刑犯时的人情味儿跟信任度绝无来者。死刑犯在临时前还可以在无人监督的情况下回家告慰妻儿老小,确实令人惊叹。这样的律法就算是再怎么凶恶的犯人也只能在心里说一个大大的“服”字。
对此,后人的评价褒贬不一。有的人认为唐太宗此行此举是为了博得在黎民百姓心中圣贤之君的称号而做的一场秀,太过虚伪。有的人则认为这就是李世民的本心。不管答案是怎么样的,毕竟我们有过“唐朝盛世”这样的辉煌历史,并且是值得后人肯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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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
曹操一生戎马,在生前即使把整个刘氏江山都改名换姓,变成了曹氏家族的天下,曹操在生前都未曾登上皇帝的宝座,板凳都没坐热就与这大好河山永别了,而曹操顶着各种骂名守着最后一道关卡,名为开国实则守业,儿子曹丕在位七年左右,去世的时候也不过四十岁左右,曹丕即后来的魏文帝。
曹丕是曹操的第二个儿子,在众多的儿子当中能够选择到曹丕作为自己皇位的继承者,曹丕无疑是幸运的,而曹丕能够当上皇帝,并不仅仅只靠着运气,虽然他的才干没有父亲曹操那么优秀,但是作为一个君王,曹丕还算是称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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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魏高祖文皇帝曹丕,字子桓,三国时期著名的政治家、文学家,曹魏的开国皇帝,公元220——226年在位。沛国谯人,魏武帝曹操与卞夫人的长子。一个皇帝死后的谥号,跟他生平的业绩、性格、为人是有关系的,曹魏政权之一个接班人曹丕,他死后的谥号是魏文帝,说明他是个善于舞文弄墨之人,到底是有个能文能武的爹,这优良的基因也遗传到了儿子身上。曹丕从小就特聪明,在他前面还有一个哥哥,叫做曹昂,曹昂大哥是兄弟们的表率,他为人正直、忠勇,就是属于一身正气的谦谦公子,对身边的人很不错,大家都很喜欢他,可惜大哥在一次跟着父亲征战的过程中,与曹操手下的大将典韦一同战死在宛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