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宋朝牛有多宝贵?弄伤它可能性命不保
今天历史网小编就给大家带来宋朝的故事,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对于宋代,很多人多半会有牛肉的记忆。一方面,受《水浒传》等古典小说的影响,英雄们下馆子上二斤牛肉、大碗喝酒等情节让人印象深刻。另一方面,在流传于民间的宋代案件里,尤其是包拯智破割牛舌案,让人记忆犹新。
这就给我们矛盾的一面,英雄们下馆子是吃牛肉的,而私宰耕牛,即便是割去一条牛舌,也是要认罪伏法的。
众所周知,在宋代牛肉是不能随便吃的。因为宋代法律明确规定,严禁屠杀耕牛,更不要说随便吃牛肉了。在北宋初年的《宋刑统》中,有“诸故杀官私牛者,徒一年半”,“主自杀牛马者徒一年”的法令。到了南宋时期,处罚和量刑更为严重,“诸故杀官私马牛徒三年”。
有宋一代,对耕牛是极为重视的,牛病死或者要宰杀都是要在官府履行备案手续的。否则都有可能违法而招致祸端。
宋代延续了汉代以来对耕牛的保护政策。我国素有立法保护耕牛的传统,秦汉时期国家已经立法严禁屠宰耕牛;魏晋南北朝时规定,除了国家社稷之外,不得杀牛,如果违法就要死罪论处,其程度似乎比北宋更为严苛;到了唐代,法律规定,不管老弱病残,只要是耕牛,都在禁杀之列。
古代社会,牛是中原王朝最重要的农耕工具,就好比现在的农业机械,朝廷出台严苛法律,禁止私自宰杀耕牛,正是由于对生产资料的重视。大宋也概莫能外。
我们常说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严苛法律之下有没有宰杀耕牛,甚至是公开叫卖牛肉的呢?
其实是有的。
1031年,山东莱州知州张周物上奏宋仁宗,直言耕牛保护的矛盾现状,“官禁屠牛,而州场税膀有收算之文”。一方面,朝廷明令禁止宰杀牛,严禁杀牛的口号响遍大街小巷;另一方面,地方官府默认征收牛肉税来增加税收,牛肉在市场上买卖的现象屡禁不止,这不是自相矛盾吗? 这可以说是政治问题,涉嫌对抗朝廷;也可以说是管理问题,毕竟私杀耕牛有违国家法律。仁宗一听很有道理,便一纸叫停了存在70多年的牛肉税。这说明,在牛肉税之前的时间内,有些地方官府是允许默认屠杀耕牛和买卖牛肉的。
保护耕牛没有错,但有些地方会出现这样一种情况。有些地方牛多如牛毛,牛等同于家养的鸡和鸭,并不是紧缺的生产资料,如果屠宰耕牛并不会影响正常的农业生产。相反,还有可能达到增加税源、活跃市场、丰富百姓生活的多赢目的。国家法律具有普适性,一旦有特例,就不会令行禁止,从而扰乱法纪。所以,恁你地方再有实际,这法律一定是要遵守的。
既然上升到国家法律层面,这说明了在民间牛肉的稀缺性。需要注意的是,这是牛肉的稀缺而非耕牛。在宋初,一头耕牛的售价约为5至7贯钱,而如果杀掉将其贩卖,则会有25贯的收入,几乎是整牛的5倍以上。利润之高,难免不会有人铤而走险,钻法律空子。
在这个背景下,我们再来讨论文章开头梁山好汉吃牛肉。这里我们姑且不论吃牛肉是艺术处理,为了衬托人物形象的考虑。梁山好汉吃牛肉常常不会光明正大,其地点要么在梁山泊,即所谓的贼窝;要么在十字坡酒店,即杀人越货的黑店;要么在景阳冈酒馆,即荒郊野外的小店;要么在史家庄,即地主豪强家里。
一方面,这些地方极为隐蔽性,一般人都到不了,官府更是查询和管理不到。另一方面,这些地方都位于偏僻小县,不为人注意。
我们知道,在封建社会,一般行政管理权只能达到县一级,县以下的自行管理,其状况十分复杂,顶风作案杀牛吃牛的行为也就不可避免,于是宋朝牛肉管理的真空地带便出现了。
吃牛肉事小,但其反映的却是关乎国计民生的大事。宋代牛肉税以及私下吃牛肉现象的存在,说明了大宋法律法规的漏洞,也反映了封建社会行政管理不及的实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