斩敌首一颗晋爵一级,秦国就不怕土地不够分吗?商鞅:我早有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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爵位是古代君主对贵戚功臣的封赐,以表示身权利高低和身份等级,比如公、侯、伯、子、男五爵。大家都知道,秦军在统一六国中战无不胜,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秦国实行的军功爵位制度。
商鞅变法时,秦国确立了二十级军功爵位制度。这二十级爵位根据实际地位和赏赐水平,由低到高大体可以分为“士—比大夫—卿—侯”。这四大等级,每一等级里还有各种细分,分别给予赏赐。我们以更低级别的“士”爵来介绍,它分为四个等级,具体如下:
公士:二十等爵的之一级。担任校徒,操士,“言有爵命,异于士卒,故称公士也。有此爵之民,仍须服役,仅身份略优于无爵之人 。”获得这一级爵位,可以分的一顷田、一宅的宅基地和一名奴隶。
上造:二十等爵的第二级。担任卒,“造,成也,言有成命于上也。”获得这一级爵位,可以获得粟米100石、田3顷、房产15亩。簪袅:二十等爵的第三级。担任卒,给战马戴上马具,算得上是军士长,受田数额为簪袅3顷,簪袅3宅。
不更:二十等爵的第四级。担任战车上三人中负责手持长兵器作战的车右(有勇力之士,任务是执干戈以御敌)。到了这一级别,就可以免除更役(徭役)。
更低一级都设置得如此详细,商鞅变法规定以斩杀敌人首级多少来计算,“商君为法于秦,战斩一首赐爵一级,欲为官者五十石”。也就是说,斩杀敌国甲士一颗首级,赐爵位一级,赏田一顷、住宅九亩、庶子一人;倘要做官,则授五十石之官。
所以对秦军来说,敌人的脑袋就是自己飞黄腾达的筹码,这大大激发了秦军在战场上奋勇杀敌。但是,有人就提出了质疑,“秦国国土面积狭小,又多为山地,每一级军功都授予土地。秦国几十万大军,就不担心不够分吗?”
仔细想想上面这个问题,其实有一定的道理,如此分下去,岂不是没有再愿意上战场?商鞅何等人物,他早已想到了这一点。上世纪70年代,考古人员在湖北云梦县睡虎地发现了大量秦简。一句话来总结,秦国军功获得本来就不容易,但是失去却非常简单,比如告密机制、连坐机制,就让无数获得军功者丢掉爵位。
但这并不是主要的,从秦简中我们发现了商鞅的解决办法,有两个方面:夺爵和降爵。秦律对立功将士获爵后,有严格规定,一旦触发就会受到了惩罚。商君早有考虑,他《商君书》中明确记载:“其狱法,高爵訾下爵级。高爵能,无给有爵人隶仆。爵自二级以上,有刑罪则贬。爵自一级以下,有刑罪则已。”
另外,如果获爵者死亡,他拥有的绝大部分田地都会被收回,即身死田夺制。以这样的方式,秦国就确保了有足够的土地来赏赐立功将士。
参考资料:《睡虎地秦简》、《商君书》、《秦国军功爵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