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轻时写过锄禾日当午,为官后变脸急速,一餐竟然费鸡三百只?
年轻时写过“锄禾日当午”,为官后变脸急速,一餐竟然费鸡三百只?下面历史网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相关内容。
中小学语文教材中,大部分文章都是承载有教化功能的。文以载道,这是古人都懂的道理,所以,这样的课文编排也无可厚非。只是,很多文章的编选,编者只让你知其一,却掩去其二,这让我们对人性的复杂少了思考。
《悯农》 (唐 李绅)
记不清是小学几年级的课本,里面选有一首名为《悯农》(又名《古风》)的诗,相信大家都能出口成诵的:
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
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
与上首同名的另一首《悯农》诗,现在也常常被人记起:
春种一粒粟,秋收万颗子。
四海无闲田,农夫犹饿死!
《悯农二首》
这两首诗的作者,就是唐代著名诗人李绅,在当时的诗坛上,他可是与白居易、元稹等人齐名的大腕。
可以这样说,我们节俭习惯的养成,《悯农》诗的功莫大焉。就连前外交部长李肇星都说:“六十多年前上小学的时候,我就学了《悯农》这首诗。它简洁生动地反映了农民艰难辛苦的生活,倡导节约粮食,引起我极大的共鸣。我生长在山东胶南乡下,六岁就帮爷爷下地干活,对‘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有切身体会。”
《悯农》(启功 书)
确实,小时候父母也常拿这首诗来教育过我们兄妹,吃饭要是掉个饭粒,都得捡起来吃掉。“浪费可耻”的观念已深入脑髓。
《悯农》的作者李绅,是个标准的官N代,他的曾祖父李敬玄曾任中书令,他老爹的官运不济,只是干到县令后就挂了。丧父后的李绅,随母亲迁居江苏,他的母亲庐氏是饱诗书的一代才女,她亲自执教,李绅的学业大进,27岁就考上了进士。
李绅幼年丧父,青少年时目睹农民终日劳作而不得温饱,便以纯真、有点激愤的心情写出了千古流传的《悯农》,被誉为悯农诗人。
《悯农》诗刻
只是,除了几首《悯农》诗,李绅再也没有什么传世佳作,这是因为什么呢?原因很简单,那就是李诗人进入官场慢慢发达后,已失初心,整个人都发生了质的变化。
据史书记载,李绅在为官后“渐次豪奢”,一餐的耗费多达几百贯,他特别喜欢吃红烧鸡舌,每餐一盘,每吃一顿饭,就要耗费活鸡三百多只,院后宰杀的鸡堆积如山,全然没有“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的简朴与敬畏。与李绅同一时代的著名文学家韩愈、贾岛、刘禹锡、李贺等人,无不对其嗤之以鼻。
现代人牛,还真有烧鸡舌
浪费只是李绅人生蜕变的一部分,他在人品与官德上,也没给后人留下什么好榜样。
先说说李绅的人品。李绅发迹之前,经常到一个叫李元将的人家中作客,每次见到李元将都称呼“叔叔”。李绅发迹之后,李元将因为要巴结他,主动降低辈分,称自己为“弟”、为“侄”,李绅都不高兴,直到李元将称自己为“孙子”,李绅才答应与前“叔叔”交往。
再说说他的官德。为了个人私欲,李老师积极参与派系斗争。元和十五年任翰林学士时,他卷入朋党之争,为李(德裕)党重要人物,任御史中丞、户部侍郎等要职。李德裕失势后,李绅被贬为端州(今广东肇庆)司马。太和七年,李德裕为相,李绅才又得到重用。
鸡兄快跑,李绅来了
开成五年任淮南节度使,后入京拜相,任中书侍郎、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继又晋升为尚书右仆射门下侍郎,封赵国公。居相位4年。会昌四年(844年)因中风辞位。后又出任淮南节度使。
李绅一生中更大的污点,是他晚年经手的“吴湘案”。唐武宗会昌五年(845年),74岁高龄的李绅出任淮南节度使。其时,扬州江都县尉吴湘被人举报贪污公款、强娶民女。李绅接报后立即将吴湘逮捕下狱,判以死刑。但此案上报到朝廷后,谏官怀疑其中有冤情,朝廷便派遣御史崔元藻前往扬州复查。崔元藻调查后发现,吴湘贪赃属实,但款项不多,强娶民女之事则不实,所以罪不至死。但李绅却一意孤行,强行将吴湘送上了断头台。
这个雕像可以命名为《人格的扭曲》
李绅制造这起冤案是故意的,因为,吴湘的叔父吴武陵当年得罪过李绅老领导李德裕的老爸李吉甫,两家是世仇。为了讨好老领导李德裕,李绅才故意也列为罗织罪名,将吴湘处死的。办完“吴湘案”的第二年[会昌六年(846年)],老李就挂了,终年74岁。赠太尉,谥文肃。
老绅死后一年[大中元年(847年)],“吴湘案”得到 *** 。此时的老李虽然挂了,但按照唐朝的规定,酷吏即使死掉也要剥夺爵位,子孙不得做官,因此,死去的李绅受到了“削绅三官,子孙不得仕”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