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部尚书:掌管全国屯田、水利、土木、工程、交通运输、官办工业等
工部尚书,雅称大司空,古代官职名。工部是古代中央六部(吏、兵、户、礼、刑、工)之一,掌管全国屯田、水利、土木、工程、交通运输、官办工业等,工部尚书为其长。工部尚书品级在明代为正二品,清代为从一品,最著名的有清朝宰相陈宏谋等。
工部为中国古代官署名。周代属冬官事,秦汉属少府。曹魏自少府分置水部曹,隶尚书台,掌水利工程,兼领航运之政。晋置屯田曹、起部曹,掌农垦(军垦由屯田中郎将领之)和水利事业。南北朝时期,南朝沿置不改,北朝损益不定。隋朝将前述诸曹合并置为部,掌管各项工程、工匠、屯田、水利、交通等事,沿用北周工部的名称,列为尚书省六部之一。
工部下设工部司、屯田司、虞部司、水部司。工部司为工部头司,掌营建之政令与工部庶务;屯田司掌天下田垦;虞部司掌山川水泽之利;水部司掌水利。长官称工部尚书,置工部侍郎一人,後代相沿不改。明朝初,工部下设总部、屯部、虞部和水部四属部,洪武二十六年,改尚书二十四部为二十四清吏司,工部各属部分别改为营缮清吏司、虞衡清吏司、都水清吏司和屯田清吏司,职掌、设官仍前。
掌管全国屯田、水利、土木、工程、交通运输、官办工业等的大臣,明代正二品,清代从一品。工部尚书的职位相当于主管工业与信息化部、农业部、水利部、建设部、交通部等的国务院副总理。
从唐朝,我国开始实行三省六部制,到宋朝改为一省六部制,最后到明清时期直接为六部,兵礼吏工户刑。
隋开皇二年始置工部尚书,唐朝因循之。龙朔二年改为司平太常伯,咸亨元年复为工部尚书。光宅元年改为冬官尚书,神龙元年复故。)侍郎一人,正四品下。(盖周之冬官小司空中大夫也。汉已来尚书侍郎,今郎中之任也。后周依《周官》。隋炀帝置工部侍郎,皇朝因之。龙朔二年改为司平少常伯,咸亨、光宅、神龙并随曹改复。)工部尚书、侍郎之职,掌天下百工、屯田、山泽之政令。其属有四:一曰工部,二曰屯田,三曰虞部,四曰水部;尚书、侍郎总其职务而奉行其制命。凡中外百司之事,由于所属,咸质正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