奴隶:失去人身自由并被他人任意驱使的,为他们做事的人
奴隶,通常指失去人身自由并被他人(通常是奴隶主)任意驱使的,为他们做事的人。“奴”和“隶”这两种奴隶名称在先秦时代都已存在,“奴隶”一词却是在汉代之后的著作里才出现的。世界历史上,人们因为战争、犯罪、破产、血统等原因成为奴隶,在成为劳动工具的同时也被当成一种有价值的货物进行赠赐与交易。奴隶可以通过逃亡、赎身、立功等行为重新成为自由人。历史上比较著名的奴隶有斯巴达克斯。随着社会进步,时代的发展,奴隶范畴已经远远摆脱了先前的原始定义,渐渐的引申为受制于某种事物或者行为,使得自己丧失了独立自主,自由支配的能力,活在一个被奴役的生活之中。
基本解释
1、为奴隶主劳动而没有人身自由的人,可以被奴隶主杀死或买卖。
2、完全听命于某种具有支配力量的影响的人;不能自主的人。
3、不能自主的人。
引证解释
为奴隶主无偿劳动而没有人身自由的人,常被奴隶主任意买卖或杀害。
《后汉书·西羌传》:“羌无弋爰劒者,秦厉公时为秦所拘执,以为奴隶。”
《新唐书·魏元忠传》:“阉竖者,给宫掖扫除事,古以奴隶畜之。”
宋司马光《涑水记闻》卷十三:“汝曹降贼,必驱汝为奴隶,负担归其巢穴。”
引申为被奴役被压迫的人。
*** 《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无数万成群的奴隶--农民,在那里打翻他们的吃人的仇敌。”
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如果不使用奴隶种植糖作物,糖价就会太高。”
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在下德意志,波西米亚……农民就是农奴,他们操另一种语言。
婢仆。
北齐颜之推《颜氏家训·勉学》:“爰及农商工贾,厮役奴隶,钓鱼屠肉,饭牛牧羊,皆有先达,可为师表。”
唐柳宗元《段太尉逸事状》:“汝将何以视天地,尚不愧奴隶耶?”
宋苏洵《广士》:“虽奴隶之所耻,而往往登之朝廷,坐之郡国,而不以为怍。”
清纪昀《阅微草堂笔记·滦阳消夏录三》:“但自有婢媪,不用张之奴隶耳。”
巴金《灭亡》第十章:“然而我底母亲因为没有了人间的爱死去了,我底表妹被人强迫做奴隶去了。”
奴役,役使。
清蒲松龄《聊斋志异·续黄梁》:“荼毒人民,奴隶官府,扈从所临,野无青草。”
孙中山《香港兴中会宣言》:“庶我子子孙孙,或免奴隶于他族。”
清 邹容《革命军》第二章:“ *** 中虽贤如 杨名时、李绂、汤斌等之驯静奴隶,亦常招谴责挫辱。”
先秦时期人身完全为主人(包括公家)所占有的服役者。通称“臣妾”。男为臣,女为妾(不包括与君主、贵族有臣属或婚姻关系的臣、妾)。又称“虏”、“仆”、“奴”、“隶”、”婢”、“臧获”、“僮”(亦作“童”)、“竖”、“奚”(一种女奴)等。大约在战国晚期,出现了“仆妾”、“奴妾”等与“臣妾”同义的名称。汉代,“奴婢”取代“臣妾”而成为奴隶的通称。
虽然“奴”和“隶”这两种奴隶名称在先秦时代都已存在,然后“奴隶”一词却是在汉代之后的著作里才出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