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国七雄都进行了变法 最后为什么只有秦国的商鞅变法能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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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前453年韩、赵、魏三家分晋,奠定了战国七雄的格局。公元前403年周威烈王正式册封韩、赵、魏三家为诸侯。公元前386年周安王册封篡齐的田和为诸侯,战国七雄格局正式形成。与春秋时期不同,战国时期礼乐彻底崩坏,国与国之间互相征伐,战争强度也急剧上升。在这样的环境下,如何富国强兵立足乱世就成了各国的首要目标,各国变法改革也接踵而至。
战国七雄都进行过变法,按时间顺序是魏国魏文侯时期的李悝变法、楚国楚悼王时期的吴起变法、秦国秦孝公时期的商鞅变法、齐国齐威王时期的邹忌改革、韩国韩昭侯时期的申不害变法、赵国赵武灵王时期的胡服骑射以及燕国燕昭王时期的乐毅改革。这一系列变法都对自己国家的发展起到了促进作用,增强了国力。可魏、楚、齐、韩、赵、燕六国的变法都半途而废,只有秦国的商鞅变法得到彻底贯彻落实,这才最终一统天下。
商鞅变法不同于其他的变法,变法核心是将国家打造成集生产和战争于一体的机器,一旦运转起来,其他与生产和战争无关的事物都要摒弃。通过提高士兵从作战中获得的奖励以及减少百姓从生产中获取的资源,让战争成为秦人加官进爵、积累财富的唯一渠道。那么商鞅变法究竟为秦国带来了哪些改变呢?
商鞅变法的之一大核心就是土地改革。当时自周朝开分封制以来,已经过了近七百年,这一制度深入人心,各诸侯国也都采取分封制度。因此秦国的土地很多都分封给了功勋卓越的将领和世家贵族,这些领土虽然名义上属于秦国,可土地之上的百姓和资源并不能为秦国所用。土地改革迫在眉睫。商鞅建议秦孝公停止分封,“集小乡邑聚为县,置令、丞,凡三十一县。为田开阡陌封疆,而赋税平。平斗桶权衡丈尺。”秦孝公便将秦国划分为三十一个郡县,由朝廷直接指派官员。此举让秦国充分利用了土地,增加了税收,确立了中央集权制度,但也削弱了地方领主的势力。
朝廷收回土地后还要进行分配,按照商鞅的建议,土地可以交易,如果百姓想要耕种某块土地,可以提出申请,并根据土地条件和大小缴纳费用。此举一举两得,既让百姓拥有了自己的土地,激发生产积极性,又提高了秦国财政收入。间接也提高了粮食产量,可以满足日后秦国征战所需的后勤补给。
百姓有了土地后,也要承担服兵役的义务,这使得秦国征兵变得高效,将生产与作战结合了起来。《战国策》对此记载:“决裂阡陌,教民耕战,是以兵动而地广,兵休而国富,故秦无敌于天下,立威诸侯。”
商鞅变法的第二大核心就是创立名籍制度。这一制度可以说是土改的衍生,都是为了促进秦国的农业发展。
所谓名籍制度,就是勘察秦国境内三十一个郡县的人口数据,登记在册。这样朝廷就对整个国家的基本情况有所了解,粮食产量、粮食储备、可动员兵力、预备兵力、生产力量等等都了然于胸。这应该算是最早的人口普查了。
既然要发展农业,那么势必就要打压商业。商鞅也认为商业会阻碍农业的发展,所以他极度重农抑商,对商品要征收巨额税款,逼迫百姓弃商从农。这并不是商鞅的眼光局限,而是社会生产力决定的。在那个时代,社会生产力与生产力量挂钩,如果百姓都投身商海,那么田地就会荒废,粮食产量就会减少,税收也随之减少,进而影响国家战略布局。
商鞅变法的第三大核心就是军队改革。通过土地改革和户籍制度,秦国的后勤保障已经能够满足了,商鞅便把目光投到军队上。战国初期,秦国可以说是七雄中最弱的,军事实力更是差别的国家一大截,被之前的晋国和后来的魏国堵在关中几百年无法东出。但商鞅通过改革军功爵制提高了秦军的战斗力,改变了秦军弱小的情况。
商鞅推行二十等爵制度,以赏军功,分为一级公士,二上造,三簪袅,四不更,五大夫,六官大夫,七公大夫,八公乘,九五大夫,十左庶长,十一右庶长,十二左更,十三中更,十四右更,十五少上造,十六大上造,十七驷车庶长,十八大庶长,十九关内侯,二十彻侯。秦军每在战场上杀死一个敌人并将首级带回就可计算军功,一个敌军首级升一级。而且只能通过战场杀敌的方式来提升爵位。
此后秦军每上战场都不知害怕为何物,在他们眼里敌军就是一个个行走的军功章,作战变得十分英勇。不过由于军功爵制改革触及了旧贵族的利益,导致商鞅成为这帮人的眼中钉肉中刺,为他日后的悲惨结局埋下伏笔,这是后话。
从以上三点可以看出商鞅变法的核心就是将国家的全部资源倾斜到战争方面,让秦国能够在战场上碾压六国,又在一场场胜仗中继续拉大与六国的差距,增加自己的优势。秦孝公之后秦惠文王、秦武王、秦昭襄王、秦孝文王、秦庄襄王等五位君主坚持新法,直至秦始皇继位,秦国终于具备了统一六国的实力,后又经过了十年的统一战争,秦国最终扫灭六国、统一天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