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彭年对宋朝的科举制度产生了哪些影响?
宋朝建立之初,科举考试制度并不完善和规范,糊名、誊录等防作弊的手段尚未被朝廷采用,故请托作弊之事时有发生,其时,考生个人品德也在考量范围之内,考官有权力根据考生日常德行决定取舍,甚至考官根据个人喜恶来决定考生命运之事也时有发生,这就导致科举考试的公平和公正性大打折扣。
江西一位才华横溢的考生因为性格为考官所不喜,最终名落孙山,但这位考生没有气馁,继续参加考试,并在几年后金榜题名,这位考生立志不让发生在自己的悲剧在其他考生身上重演,一生致力于改变现行科举考试制度,使之趋于完善和规范。
这位推动科举考试制度向前迈进一大步的考生,就是宋真宗时期的名臣陈彭年!
陈彭年是(今江西南城)抚州南城人,家乡位于五代十国时期南唐境内,幼时勤奋好学,十三岁的时候,写出“《皇纲论》万余言,为江左名辈所赏”,才名传到京城,被李后主召入皇宫陪伴皇子。
南唐灭亡后,陈彭年师从著名学者徐铱,太平兴国年间,到东京参加科举考试,由于陈彭年喜欢作诗讽刺别人,名声传到主考官宋白耳中,宋白认为他“佻薄”,故意将其黜落。
宋朝科举
宋太宗时期的科举考试,还没有采用糊名和誊录等防作弊措施,考生的姓名、籍贯等信息全部标注在卷首,主考官宋白可以轻易找到陈彭年的试卷,而且,当时的科举,除了考试成绩,考生的品德也在考官的考量范围之内,所以,陈彭年遇到厌恶自己的宋白,落榜是无法避免的。
再次参加考试,主考官依然是宋白,于是,陈彭年毫无悬念的再次落榜,“频为宋白所黜”。
直到雍熙年二年,朝廷变更主考官,陈彭年才顺利高中进士,从此步入仕途,历任司理参军、推官、转运、寺丞等职,升秘书郎,调任大理寺详断官,后因事牵连外放为监湖州(今浙江湖州市)盐税,不久被停职。
陈彭年为官清廉,停职期间,生活拮据,全靠靠仆人做买卖或者给别人打工来接济。
宋真宗继位后,陈彭年复职为秘书郎,多次上疏论及政事,升为秘书丞、知州,后来针对北宋初期朝政弊端,上疏论治国之道,深得宋真宗器重。
陈彭年因当年参加科举被考官因个人喜好原因黜落一事,对科举考试制度的弊端痛心疾首,景德四年,和晁迥同知贡举后,共同向皇帝请求进行考试改革,得到同意后,大力推进考试制度改革,并和戚纶制定了详细的考试条式,其中就包括试卷糊名、誊录等。
新考试条式中的“糊名”制度,就是将试卷中的考生姓名、籍贯等信息进行弥封,这样一来,主考官也无法知道试卷是哪位考生的,为了避免考官认识考生字迹,或者是考生在试卷中留下的特定文字记号,又新增了“誊录”制度,即所有考生的试卷,全部由书吏照抄一遍,再呈送考官,有效杜绝了“杜绝请托”等作弊问题,使考试公平和公正性大幅提高。
“糊名”制度并非陈彭年首倡,早在宋太宗淳化年间,将作监丞莆田陈靖就曾上疏皇帝,请求在考试中使用糊名办法,得到宋太宗同意,但不知什么原因,这项制度在当时并没有得以推行;真宗时期,周起也曾向朝廷建议考试糊名,南宋著名诗人陆游称:“真宗时,周安惠公起,始建糊名法,一切以程文为去留”。
宋真宗最终采纳了陈彭年等人的糊名建议,并下诏由命礼部封印卷首。
新条式同时对考生德行的考量也在予以废止,只注重考生的考试成绩,也就是考生的才艺,但如此一来,又产生了一个新问题,“然置甲等者,或非宿名之士,自彭年始也”,即录取的进士不都是有名望的饱学之士的弊端,正是从陈彭年的新条式开始的。
当时的宰相王旦,对变更科举制度很不满,接到陈彭年拟定的科举新条式呈后,扔在地上说:“内翰得官几日,乃欲隔截天下进士耶?”,彭年皇恐而退。新的科举制度,虽然并不完美,但从保证绝大多数考生的公正性角度而言,优点远远大于不足。
天禧元年(公元1017年),二月,陈彭年病逝,享年57岁,宋真宗亲临陈家吊唁,发现“所居陋弊,叹息数四”并为此辍朝数日,后追赠其右仆射,谥曰文僖。
陈彭年为官清廉,勤于职守,但在很多重大事件上,一味迎合宋真宗,又和王钦若、丁谓等人来往密切,故后世评价不高,被称为真宗朝“五鬼”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