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免死金牌到底是什么 这个东西真的有免死特权吗
还不知道:古代免死金牌的读者,下面历史网小编就为大家带来详细介绍,接着往下看吧~“丹书铁券” 作为免死金牌,真的有绝对的免死特权吗?
中国国家博物馆里有一件这样的藏品,覆瓦状的铁片上刻有333个字,用黄金填充而成,至今仍金光闪闪,清晰可辨。它就是国家一级文物,在各种朝代剧中多次提到的丹书铁券。
丹书铁券是古代特权阶层的地位象征,与免死划为等号,至今仍为人们津津乐道。古有“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之说,皇权的至高无上容不得任何挑战,然而丹书铁券的出现似乎违背了这一定律,拥有它真的可以免除一死吗?
丹书铁券的进化史
何为丹书铁券
丹书铁券,顾名思义,就是以铁板为券,用朱砂填其文字构成的书契。契约双方是君王和对江山社稷有功之臣,双方盟誓共享天下富贵。
以铁为券,取其坚固、便于久存之意。初时用朱砂填充文字,颜色纯正、鲜艳,可以经久不褪,不易修改。后来随着冶金技术的发展,开始用黄金或白银填充文字,固也可称为“金券”或“银券”。
铁券的前世今生
《汉书·高帝纪》记载:“又与功臣剖符作誓,丹书铁契,金匮石室,藏之宗庙。”剖符作誓便是丹书铁券的前身,符即符节,是一种信用凭证。
高祖刘邦将符节一剖为二,与功臣定下盟约,双方各执一半。朝廷的那一份收藏于宗庙之上,以示郑重,需要时将两半合在一起以验真伪。
铁券的现代版本有些类似于保险单,臣子用功勋从皇帝那里买来特权保障,一式两份。一旦出事需要启用的时候,需进行勘验,根据双方约定条例享受一定的照顾补偿。
铁券的功能演变
根据汉书记载,丹书铁券始于西汉。汉高祖刘邦称帝后,一方面需要剪除所有对中央政权有所威胁的势力,另一方面又不得不犒赏拥有从龙之功的老伙计们。
《史记》记载,刘邦与群臣杀白马为盟,相约“非刘氏而王者,天下共击之”。“非刘不封王”规定了功臣政治地位的上限,既然给不了权力,就要从其他的地方进行弥补。
《史记·高祖功臣侯者年表》记载:“封爵之誓曰:‘使黄河如带,泰山若厉,国以永宁,爰及苗裔。’”这便是刘邦与群臣剖符盟誓上符节的文字。只要大汉江山永在,功臣的子孙便可世世代代尽享荣华富贵。
此时的丹书铁券,是一种荣誉褒奖,作为受赐者及后代享受特权的凭证,这个特权仅仅指加官进爵和源源不断的财富,尚未有免死一说。
随着历史的推进,丹书铁券开始有了更为实用的功能——免死,自此成为统治者巩固自身政权的有力推手。拉拢大臣、招降纳叛都离不开丹书铁券的身影。
南北朝时期战事不断,人人惶恐自危,比起转瞬即逝的富贵,免死的丹书铁券更能够稳定人心。《魏书》记载北魏冯皇后为巩固自身权利,赐予苻承祖、王睿等宦官宠臣金书铁券,许以不死之诏。
国家博物馆里那块唐昭宗乾宁四年赐给钱镠的丹书铁券上也明确记载道:“……卿恕九死,子孙免三死。或犯常刑,有司不得加责……。”钱镠得到铁券之后,感动得大哭,整个钱氏家族倍感荣耀,将铁券悉心珍藏。直到1951年,长乐钱氏后裔将铁券献给人民 *** ,后被收入中国国家博物馆。
不免死的丹书铁券
铁券的权限
凡事都需要一个限度,就算是免死的丹书铁券,也不能没有任何节制。随着铁券制度的不断发展,券文逐渐完善,形成了一定的固有格式,
对于铁券使用进行了规范的说明。
如同现代的奖状,完善后的券文上明确记载了颁发铁券的时间、受赐对象姓名、官爵、邑地、受赐理由、免死次数、豁免范围以及是否惠及子孙,最后附上皇帝的誓词。
不同朝代对于铁券免死次数的规定有所不同,早期铁券的免死次数大多在3次以下。北魏至唐,功臣免死次数不断增多,甚至达到7~10 次之间。到了明朝,铁券免死次数有所减少,开国之一功臣徐达仅有3次,其他获赐者都在3次以下。
明太祖朱元璋对于铁券的颁授对象进行了严格的限制。不同于隋唐时期发放铁券已成为常制,就是宠宦也可获得铁券,明朝“丹书铁券”的颁授对象仅限于立有军功,被封为公、侯、伯的勋臣。
青海档案馆收藏的明英宗赐给军事将领李文的铁券上明确记载:仍与尔誓,除谋逆不宥外,其余若犯死罪,免尔本身一次,以酬尔勋。可见这个时候券文上已明确谋逆罪不可赦免。
使用铁券的免死功能就算能够救回性命,也要对应的有所付出。北京故宫博物馆收藏的明朝抚宁侯朱永的铁券上记载朱永本身之一次犯死罪,俸禄就会减少一半,第二次犯死罪,俸禄就全部剥夺。
铁券的解释权
铁券本身就是不对等的契约,看似仪式感满满,实则最终解释权归皇帝一人所有。明初腐败滋生,功勋贵族们目无王法,侵占良田,逃税避税,严重影响社会安定。为了制衡这些手持铁券的特权阶级,朱元璋出台了铁榜加以约束。
铁榜,亦叫做申诫公侯榜,对铁券的免死范围进一步限制。针对不同罪行进行了分类处理,有的罪责可以免除几次死刑,有的罪责直接处斩,不予豁免。
如公侯向军官赠送礼物,前两次不予惩罚,但需记过在案,第三次再犯,就会抵消一次铁券的免死次数;公侯之家倚仗权势侵占百姓良田,初次违反记录过失,再犯三犯停发俸禄,四犯与百姓同罪。
铁榜共有九条内容,针对公侯及其家人仆人的行为规范进行了约束,逐渐消除铁券持有者的特权。心里有忌惮,行事才能有准则。朱元璋把这篇申诫文刻在铁板上制成铁榜,就是希望大家时时观瞻、牢记于心。
雷霆雨露,俱是天恩。铁券也好,铁榜也罢,都是为皇权服务的。与士林大夫共天下就是皇帝展现胸怀的客套话,封建社会的皇权是容不得任何侵犯的。
“催命符”铁券
皇帝赏赐铁券明面上的意思是对功臣的褒奖,隐含的意思便是劳苦功高赏无可赏。这个时候被赐者更应该谨言慎行,退一步尚不能保证海阔天空,进一步就是功高震主,性命堪忧。
明太祖朱元璋在位期间共发出36张丹书铁券,却并未保全下一人性命,其中大部分人被“胡蓝之狱”牵扯,诛杀满门。
韩国公李善长,明朝开国功臣,比肩汉朝的萧何,曾经一时位极人臣。洪武三年,朱元璋大封功臣,一共只封了六个公爵,李善长居首位,而且是六人当中唯一一个文臣。后又以临安公主下嫁其子李祺,李家受宠显赫,风光无限。
《明史·李善长传》记载:“乃授开国辅运推诚守正文臣、特进光禄大夫、左柱国、太师、中书左丞相,封韩国公,岁禄四千石,子孙世袭。予铁券,免二死,子免一死。”
然而免死铁券并没有保住李善长的性命。洪武二十三年李善长以胡惟庸余党被问罪,罪名是知逆谋不发举。此罪等同于谋逆造反,而铁券规定“谋逆不宥”,就这样77岁的李善长被朱元璋将其连同妻女弟侄七十余人一并处死,不得善终。
受胡惟庸案牵连的包括吉安侯陆仲亨、延安侯唐胜宗、荥阳侯郑遇春在内的诸位开国功勋,均被以“谋逆罪”处理。
此外,凉国公蓝玉同样不得善终,诛杀罪名依旧是“谋逆”。明初四大案之一的蓝玉案被株连杀戮者超过1.5万,其中颍国公傅友德、宋国公冯胜等一众公侯一律牵连在内。
蓝玉英勇骁战,屡立战功,于捕鱼儿海中大破北元。但因炮轰喜峰关、强迫元妃行不轨之事引起朱元璋不满。《明史纪事本末》记载,原本拟封蓝玉为 “梁国公”,后改封“凉国公”,并把所犯过错记录在丹书铁券之上。
赐爵之事未引起蓝玉的警觉,依旧我行我素,蓝玉为人骄横又刚愎自用,军权在握,逾越礼制,蔑视皇权。最终被锦衣卫告发谋反,剥皮实草,走上了黄泉路。蓝玉一案,族诛一公、十三侯、二伯。元功宿将,相继尽矣。
李善长蓝玉之流,都未免有些托大了,皇帝眼里不容沙子。如果说他们能像魏国公徐达、信国公汤和一样,低调内敛,谨小慎微,审时度势,那么也可以享受丹书铁券带来的荣耀与富贵,赢得生前身后名。
水满则溢,月满则亏,丹书铁券已是警示。一旦功臣的言行举止撼动了皇权,那么丹书铁券就从“护身符”变成了“催命符”。
结束语
水火不能相容,冰炭不能同器。丹书铁券可以代表至高无上的荣誉,可以表现皇帝厚待功臣之心,可以彰显君臣一心的情分。却不是特权阶层挑战皇权的护身符,拥有它也难免一死。自古以来,多少拥有丹书铁券的有功之臣命丧黄泉,得以保全者寥寥无几。
参考文献:
《论“丹书铁券”的渊源与形制》
《古代特权阶层的“丹书铁券”》
《从“丹书铁券”到“铁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