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允炆的继位违背了嫡长子继承制度,为什么这么说?
洪武三十一年(1398年),朱元璋驾崩,他的孙子、太子朱标之子朱允炆继承皇位。后世普遍认为朱元璋这么做是为了让朱标一系垄断皇位,以此断绝其他儿子对皇位的企图,但也有人认为朱允炆的继位也违背了嫡长子继承制度,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下面历史网小编给大家带来了相关内容,和大家一起分享。
明朝懿文太子朱标共有四个儿子:长子朱雄英、次子建文帝朱允炆、三子朱允熥、四子朱允熞、五子朱允熙。朱雄英在洪武十五年(1382年)就病死了,年仅八岁。朱雄英夭折之后,朱允炆就成了朱标年龄更大的儿子。乍看上去,大哥死后的朱允炆就是朱标的嫡长子。
然而朱标一生共有两位正妻(太子妃):之一任太子妃常氏是开平王常遇春的女儿,生了朱雄英和朱允熥;第二任太子妃是太常寺卿吕本的女儿吕氏,生了朱允炆、朱允熞、朱允熙。吕氏本是朱标的妾,因为常氏在洪武十一年(1378年)去世,吕氏才成为第二任太子妃。
按照“嫡长子继承”原则,正妻的地位在死后也是要保留的(犯有重大过错除外),正妻生的儿子在正妻死后也是嫡子。就算丈夫在正妻死后续弦,新任正妻及其子女的地位也是略低于前任正妻及其子女。也就是说,在朱雄英死后,朱标的嫡长子应该是常氏所生的朱允熥。
可是朱元璋却放弃了常氏所生的朱允熥,而是立吕氏所生的长子朱允炆为皇太孙,这违背了“嫡长子继承”的原则。朱元璋在皇太孙的选择上违背了“嫡长子继承”,他以此断绝其他儿子企图皇位的效果自然打了折扣,这也就是建文帝登基后不久便着急削藩的原因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