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弭兵会盟是怎样的?结盟后发生了怎样的变化?
春秋战国时期,晋楚争霸过程中有过两次重要外交事件,分别在周简王七年(公元前579年)和周灵王二十六年(公元前546年),宋国执政华元、向戌两次召集晋、楚两国在宋会盟,平分霸权,史称弭兵会盟。下面历史网小编就为大家带来详细的介绍,一起来看看吧。
这两次弭兵会盟中比较有名的是在周灵王二十六年(公元前546年)7月举行的那一次。宋国大夫向戌约晋、楚两国在宋国都城商丘(今河南省商丘市)开会,调停两国间的战争,与以往的会盟不同的是,以前的会盟都由国君亲自参与,这次弭兵会盟却由各国有势力的大夫参加。晋、楚、宋、鲁、卫、陈、郑、曹、许、蔡等十四国的有势力的大夫参加了会议。会议约定各国间停止战争,奉晋、楚两国为共同霸主,平分霸权,除齐、秦外,各国须向晋、楚同样纳贡,谁破坏协议,各国共讨之。
第二次
会盟起因
前575年,晋楚鄢陵之战楚国战败后,前557年,晋国在湛阪之战再次击败楚国,迫使楚国不得不参加会盟。
晋国、楚国、齐国、秦国等春秋时期的强国,都想再一次弭兵。于是,宋国大夫向戌为第二次弭兵积极进行外交活动。鲁襄公二十七年(公元前546年),晋国、楚国、齐国、秦国、鲁国、衞国、陈国、蔡国、郑国、许国、宋国、邾国、滕国等14国在宋国的西门之外结盟。
列国代表
晋国赵武
楚国屈建
宋国向戌
鲁国叔孙豹
蔡国声子
卫国石恶
陈国孔奂
郑国良霄
齐国庆封陈文子
会盟过程
鲁襄公二十七年(公元前546年),晋国、楚国、齐国、秦国、鲁国、卫国、陈国、蔡国、郑国、许国、宋国、邾国、滕国等14国使者参加会盟。
签订的盟约是:“晋、楚之从交相见也。” 意思是:“晋的仆从国要朝贡楚国,而楚的仆从国要朝贡晋国。”与会14国中,齐国作为晋的盟国,朝拜晋国而不朝拜楚国;邾国为齐国的附庸,滕国为宋国的附庸,不参与盟会。秦国,作为独霸西戎的一方霸主,是楚国的盟国,不朝拜晋国。
弭兵会上,和上次一样,杀气腾腾。楚国的令尹“子木”曰:“晋、楚无信久矣,事利而已。苟得志焉,焉用有信? ”楚人衣内皆裹甲,准备动武,以求做盟主,坚持在盟会时,先进行“歃血”。楚国达到目的之后,在载书上写名时,先写上晋国,第二次弭兵之盟在很紧张气氛之中结束。
结盟之后
结束后,春秋争霸战争暂时停止。战争减少使得中原小国承受的战争灾难与负担减轻很多。但是,这些小国此后,“仆仆于晋、楚之庭”,“牺牲玉帛,待于二境”,受到晋国、楚国两国的严重剥削。
公元前545年,齐景公、鲁襄公、宋平公、郑简公、陈哀公、蔡景侯、燕国君主、杞国君主杞文公、胡国君主、沈国君主、许悼公、白狄首领朝拜晋国晋平公。同样,鲁襄公及宋国大夫向戌、、陈哀公、郑国大夫游吉、许悼公、胡国君主、沈国君主朝拜楚国楚康王。
大国对小国的穷征暴掠使小国“不敢宁居,悉索敝赋,以来会时事。”郑国大夫子产曰:“诸侯靖兵,好以为事,行理之命,无月不至。贡之无艺,小国有阙,所以得罪也。诸侯修盟,存小国也。贡献无极,亡可待也。”(《左传·昭公十三年》)小国必须尽其土实,重其币帛,供其职贡,从其时命,贺福吊凶,对晋国、楚国承担繁重赋税。而晋国、楚国两国,牺牲了小国的利益,达到暂时的和解。晋楚两大国虽然牺牲中小国家的利益,互相瓜分霸权,形成了表面的均势,但各国也得以免去连年征战之苦。弭兵之会(公元前546年)后,晋楚大体平分霸权,晋国总体上占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