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寺有哪些权利和职能呢?为何是寺庙呢?
大理寺,对于许多人来说,是十分熟悉的名称。无论是在影视剧中,还是在阅读中,都可轻易见到。尽管如此,却很少有人能说出大理寺的历史及职能,认识仅停留于表面。
看过狄仁杰系列的,想必大家都有一个耳熟能详的名词——大理寺!这个大理寺当然指的不是我们所说的,云南大理有个寺!这个寺也不是寺庙,里边肯定没有和尚。这个大理寺,其实在我国,早在秦汉时期就已经有了。那个时候,他被称之为廷尉。廷尉:这个官称的级别可是不低,位列于三公九卿的九卿。而最有名的当属汉武帝时期的廷尉张汤。被誉为酷吏,廉吏。相当于现在的更高人民法院,什么案子到了这边就是终审了!
“大理寺卿”也就成了一种官名,隋朝以后历代沿用。大多数朝代都规定,大理寺判决的案件,须报刑部审批。明、清两代重大案件又实行了大理寺、刑部、都察院会审的制度,俗称“三法司”断案。决狱之权虽在刑部,如大理寺不同意,仍要上奏皇帝再行裁决。
刑部,很好理解,中国自归来就有的,隋文帝定六部制度,初沿北齐置都官,开皇三年(583)改称刑部,主官为尚书;次官为侍郎。后代均以刑部掌法律刑狱,与更高法院性质的大理寺并列,惟元代只设刑部,无大理寺。
太常寺
是封建社会中掌管礼乐的更高行政机关,秦时称奉常。汉以后改称太常寺、太常礼乐官等,,掌宗庙礼仪,至北齐始有太常寺,清末废。
白马寺最初也是国家的官办机构。但由于朝廷并不禁止百姓进白马寺内听高僧讲经,所以去寺庙拜佛求经的信众就越来越多。慢慢的,“寺”这个字就成了僧侣们居住地方的代称,朝廷也渐渐将许多机构改了名。当时朝廷将三公所在的地方称为“府”,九卿所在的地方称为“寺”。而掌管刑狱的更高长官“大理”位列九卿,所以他们所在的府衙便被称为“大理寺”。到了北齐时,“大理寺为官署名,大理寺卿为官名”被正式确立。隋朝以后,历代王朝开始沿用。
其实,这里的“寺”并不是我们所理解的寺庙的“寺”,在古代可以理解为“廷”。首先。“寺”本身就是古代的官署名,只不过是我们不知道而已。因此它在历史上相当于现代的更高法院。
针对有人常把“大理寺”误认为僧人居住之地的情况,光绪三十二年(公元1906)遂改为“大理院”,这一名称一直使用到北洋 *** 时期,才算最终消失。
这里,值得一提的是,作为“三法司”之一的大理寺,在明代中期后,逐渐失势,执法权利则逐渐被另外两司瓜分,平日职能仅剩核阅案卷罢了。清光绪二十四年,大理寺一度并入刑部,旋复旧。清光绪三十二年,改为大理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