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初四大案之一的胡惟庸案,究竟是怎么回事?
胡惟庸案,明初四大案之一,此案前后涉及三万余人,史称“胡狱”。感兴趣的读者可以跟着历史网小编一起看一看。
明朝洪武四大案发生于明朝初年,当时正值明太祖朱元璋统治时期。朱元璋即位后,持续加大对贪官污吏的惩处力度,洪武年间的官场称得上是乌云密布,因为朱元璋对贪官污吏的处罚比较残酷,发明了多种酷刑,还经常株连九族。虽然在洪武朝基本遏制了腐败,但没有形成长效机制,朱元璋去世后,官员腐败势头又开始猖獗。洪武四大案是洪武年间反腐最有代表性的四个典型案件。在这其中又以胡惟庸案影响最为深远。
胡惟庸案发生在洪武十三年(公元1380年),朱元璋在这一年诛杀了宰相胡惟庸,并牵连诛杀了许多功臣名将。此大案的背景是这样的:
洪武六年,胡惟庸由李善长推荐担任右丞相,在洪武十年又升任左丞相。胡惟庸在7年丞相任期内,权力欲极速膨胀,排除异己:在刘伯温病重时派人向其送药,刘伯温服用后很快去世。独断专行:许多重大事件不向朱元璋请示就擅自做决定。尤其是占城国使团向明朝进贡隐匿不报的事情招致了朱元璋的愤恨。朱元璋质问的时候,胡惟庸为首的中书省和礼部互相推诿扯皮,朱元璋于是将一干人等全部囚禁起来。再加上涂节上告胡惟庸谋反之事,成为了压垮胡惟庸一党的最后一根救命稻草。
洪武十三年正月,朱元璋下令逮捕胡惟庸、陈宁等人,很快罗织罪名,将其处死。
胡惟庸被杀后,他的罪名开始升级,由“擅权植党”到“通倭”,“通虏”,“谋反”,并不断进行扩大化和牵连,一直持续到了洪武二十三年(1390年)。
在这一年,朱元璋将《昭示奸党录》布告天下,将李善长,唐胜宗,陆仲亨等几十家与胡惟庸有勾结的元勋旧贵屠戮殆尽。李善长在胡惟庸案发时已免于追究,但在这一年有人告发李善长与胡惟庸共同谋反,朱元璋就顺势将李善长灭族了。
此案之后,朱元璋废除丞相制度,胡惟庸也就成为了中国历史上最后一位丞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