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共有几种继承制度?分别是怎样的?
清朝作为中国历史上最后一个大一统封建王朝,形成了一些独具特色的制度。清朝的继承制度,一共有四种,大家熟知的是嫡长子继承制度和秘密立储制,另外两种则是汗位推选制和懿旨确立制度。接下来来历史网小编给大家具体说说这四种继承制度,一起来看看吧。
一、汗位推选制。
清朝在康熙之前,其实是没有明确的继承制度的,或者说可以笼统的视为是汗位推选继承制度。
因为清太祖努尔哈赤生前并没有指定继承人,而且提倡的是“八家分权”而深忌一家集权。正因为如此,所以努尔哈赤死后,八贝勒中的四贝勒皇太极经过一番权力争夺,才成为新任大汗。
虽然皇太极上位以后大力集权,并且正式称帝改国号,但努尔哈赤时代的“八家分治”并不是那么容易扭转过来的,因此在1643年皇太极猝死以后,清世祖顺治帝的继位,是通过决定当时清朝一切军国大事的议政王大臣会议决定的。
所以笼统来说,清朝在前期的继承制度可以视为汗位推选制。
二、嫡长子继承制度
在清朝入关以后,第二位皇帝康熙时期,因为之前的集权行为,所以到了康熙时代,清朝已经可以说是成功的中央集权式国家,因此康熙帝借鉴之前朝代的继承制度,采取的是嫡长子继承制度。
当然康熙的尝试以失败告终,嫡长子继承制度并没有成功实施下去,于康熙五十一年被废止,更是由此引发了九子夺嫡乱象。
三、秘密立储制度
康熙年间残酷的九子夺嫡,以老四胤禛的胜利而结束。胤禛登基以后,是为雍正皇帝,雍正有感于九子夺嫡的残酷,于是借鉴了康熙朝的得失,创建了秘密立储制。
秘密立储制度有三个好处。
1、择贤而立。
2、皇帝可以全权决定。不同于其他朝代,皇帝立储君,除了严格执行嫡长子继承制度以外,往往还要考虑各方势力平衡,经常受到外部势力影响。
3、使大家不知道储君是谁,是既保护了储君,不会出现诸如九子夺嫡时代,皇太子胤礽被一群皇子围攻的情况。还可以对储君进行长时间的考验,并且加以培养。
雍正、乾隆、嘉庆、道光四帝都是实施的秘密立储制,这一制度在清朝使用了128年。
四、懿旨确立制度
到了晚清时代,光绪帝载湉和宣统帝溥仪,都是由慈禧太后确定的,所以称之为懿旨确立制度。
这种制度其实是一种畸形的产物,因为它的出现,是晚清时代实际统治中国47年之久的慈禧太后,为了确保自己依旧掌握实权而为之,重点在于维护现有格局,还有保证自己的更高地位。
这与其他继承制度考虑的方向是大为不同的,因为其他继承制度的重点在于权力交接。
说完这四种继承制度,宋安之再来说说哪种继承制度更具有优势更好。
首先就清朝的情况来看,秘密立储制度是更具有优势的,是更好的。它象征着皇权达到巅峰,其优势还是很明显的,这样的继承制度,放眼整个封建王朝也是数一数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