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初时期的人口是如何恢复的 刘邦到底用了什么损招
很多人都不了解汉初人口的事情,接下来跟着历史网小编一起欣赏。
历经秦末乱世和楚汉争霸,当时的中原王朝人口损失极为惨重,《史记》有载“至汉祖定天下,民之死伤,亦数百万,是以平城之卒,不过三十万,方之六国,五损其二”,可见当时人口下降的严重程度。
汉初时期,全国人口从秦始皇三十七年(前210年)的约3000万,直接下降到了约1700万。在那个生产力相对落后的时代,人口乃是国家富强的一大指标,尤其是在汉初百废待兴的情况下,更是需要大量人口恢复生产。
为了恢复人口,汉高祖刘邦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1、加征丁口税。《汉仪注》有载,在楚汉争霸的关键时刻,刘邦为了筹集粮饷和鼓励生育,于汉四年(前203年)下令“民年十五以上至五十六出赋钱,人百二十为一算,为治库兵车马”。也就是说,对成年人按人头进行收税,凡是十五岁至五十六岁的,每人征收120枚钱币(即一算)。为了少交税,百姓只好在女儿不足15岁之前便将其出嫁,如此一来自己便可以少交一份钱,如此一来便降低了成婚年龄。
2、生孩子免税。《汉书》有载,刘邦遭遇“白登之围”返回长安之后,于汉高祖三年(前200年)春下令,“民产子,复勿事二岁。”也就是说,如果百姓家里有孩子出生,那么可以免除两年的赋税。要知道,汉初的百姓是相当贫困的,即使汉初实行“宽政轻赋”的政策,百姓仍然难以承担。在这一政策的 *** 下,人口出生率自然会大为提高,不过对于女性来说自然比较痛哭,在古代医疗条件相对落后的情况下,从十月怀胎到一朝分娩,不仅是个极为痛苦的过程,而且极有可能因此丧命。
这还仅仅是汉高祖刘邦的政策,即位的汉惠帝同样为恢复人口下了一道政令,更是直接对女子成婚年龄进行了规定。
3、降低结婚年龄。根据《汉书》记载,汉惠帝六年(前189年),为了进一步鼓励生育,汉惠帝下令“女子年十五以上至三十不嫁,五算”。也就是说,如果女子到了十五岁还没有结婚,那么每人就要征收600枚钱币(即五算),这算是一种惩罚性措施,如果你想当剩女,那么就要承担高额的罚款。这道政令一下,等于直接将女性的成婚年龄强制降低到了15岁以下,而为了成婚,不仅选择余地小了很多,而且15岁的女孩子根本没有发育完全,承受的痛苦可想而知。
汉惠帝刘盈影视形象
不过,虽然这一系列的政策对女性来说比较痛苦,但对人口恢复的确产生了积极作用。汉朝人口到汉武帝元光六年(前129年)时,便已经迅速恢复到了3600万,尤其是黄河中下游,在数十年的时间内,人口增长了多达2.5倍,这也为汉武帝征讨匈奴提供了强大的人口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