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恐怖的基层管理制度!朱元璋对穷人真的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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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很多人都看到过这样一种说法,说的是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他所虐杀的都是一些贪官污吏,杀的是一些不配做人的富人,但是他对穷苦的人民却很好,背后原因自然是因为他本身也是穷人出身,他知道穷人在当时生活有多难,也知道富人有多可恶,所以才会这样做。但是,事实当真是这样的吗?朱元璋杀的难道都是一些富人,他帮助的难道都是穷人吗?历史上朱元璋到底是怎么做的?
1。大明人日常行为规范
作为从更底层的打拼上来的皇帝,朱元璋深知底层百姓的心理,为了保证朱明王朝统治的稳定,朱元璋将权力的触角伸到了每家每户,对百姓的管控深入到了日常的衣食住行。
作为普通百姓,你不必为穿什么衣服而发愁,朱元璋早就把你们的衣服规定好了,详细到颜色、花纹乃至袖子的长度。《明史》载:“庶人衣长去地五寸,袖长过手六寸,袖桩广一尺,袖口五寸”,衣服不能使用黑、紫、绿、黄等颜色,上面不可以绣飞鱼、云朵等纹饰。如果你是农民,那只能穿纱、绢、布这些材质的,商人的话只能穿绢、布材质的。
作为大明朝的公民,你的帽子不能有顶,而且不许戴“四带巾”,只能戴“四方平定巾”。如果你不是农民,那你上街不允许戴斗笠、蒲笠。更惨的是,你要是伶人,那么只能戴“绿色巾”,和其他人区别开来。
因为民间有人违规装饰靴子,后来朱元璋干脆就禁止大家穿靴子,除了北方特别寒冷的地方可以穿牛皮直缝靴。要是下雨天,普通百姓只能用油纸伞,不能用更高级的,否则就是僭越,大逆不道。
如果你是女性,那么你的首饰只能用银镀金,耳环用金珠,钏镯用银,哪怕再有钱都不允许穿戴更好的首饰,穿的袍衫只能用紫、绿、桃红及其他浅淡颜色,不许用大红、鸦青、黄色,衣带只能用蓝绢布。
更变态的是,朱元璋对于女子的发型都有严格限制。未出嫁的女子,“作三小髻,金钗,珠头闭窄袖褙子。”丫鬟只能“高顶髻,绢布狭领长袄,长裙。”小婢使则是“双髻,长袖短衣,长裙。”
除此之外,房屋、伞盖、桌椅木器、酒器、床榻、床帐等各个方面,都有相关的限制和规定。
这些制度就相当于大明公民日常行为规范,而且是写进了《大明律》的,具有强制性,必须要遵守。总之在大明朝,你的生活日常国家都给你规定好了,不需要任何选择和挑剔的余地,只能遵循,做一个没有想法、没有品味的“顺民”。
2。严密而恐怖的基层管理制度
为了更好地管理百姓,朱元璋耗费了大量的心血建立了中国古代史上最严密的户籍控制制度,严密到你家在哪,家里有哪些人,多大年龄,家里有几亩地,多少财产等信息,只要朱元璋想知道,就能知道,在交通、技术那么不成熟的明代,就有了这么可怕的技术,简直是骇人听闻。
洪武三年,户部发了一则通知,“圣旨:说与户部官知道,如今天下太平了也,只是户口不明白俚,教中书省置下天下户口的勘合文簿、户帖。你每户部家出榜,去教那有司官将他所管的应有百姓,都教入官附名字,写着他家人口多少,写得真,著与那百姓一个户帖,上用半印勘合,都取勘来了。”要是胆敢欺瞒违抗,“令有司点闸比对,有不合者发充军,官吏隐瞒者,处斩。”于是大明王朝的之一次全国人口普查开始了。
人口普查首先是户籍,明代将百姓的户籍分为三种,即民籍、军籍、匠籍,这三大类下面又包含许多具体的职业,如儒生、医生等属于民籍,厨师、裁缝这类手工业者属于匠籍。
一旦确立了你的户籍,那就关乎你家族的命运,因为朱元璋规定,户籍不允许更改,而且是世袭制,尤其是军籍,更是不容更改。假如你是军籍,很想改怎么办呢,三种途径,要么家里男丁死完了,无人继承你的户籍;要么当官,坐到兵部尚书的位置;要不然就等着皇帝大发慈悲,允许你更改户籍。一次户籍登记,世代都要延循此职业,简直“永无出头之日”。
3。明代卫所兵世代为奴,战斗力近乎于无
在普查中,要是敢谎报、虚报,立马大刑伺候。《大明律·户律》规定:“凡军、民、驿、灶、医、卜、工、乐诸色人户,并以籍为定。若诈冒脱免,避重就轻者,杖八十。其官司妄准脱免,及变乱版籍者,罪同。”此外,对于其他的户籍普查不实行为,律法都明确了相应的惩罚措施。
总之,从更底层摸爬滚打出来的朱元璋对于百姓的心理是掌握的一清二楚,在他眼皮子底下,也休想玩出什么花样。
其次是田地,朱元璋为了核实土地数量,先后派出大量官员多次前往全国各地丈量土地,每家每户各占多少土地都一目了然。此举虽然能够打击地主豪强非法侵占土地,给予农民一定的保障,但是土地丈量核实清楚后,百姓就要根据土地数量缴纳相应的赋税了,大明朝廷如果想虐他们就更方便了。
在花费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后,大明王朝的之一次人口普查总算取得了有效成果,制度方面也有了进一步的完善。朱元璋采纳户部尚书范敏的建议,于洪武十四年在户帖制度的基础建立了更为完备的黄册制度。黄册不仅能让统治者掌握百姓的所有信息,而且依据户口数量安排相应的基层管理人员,对民众的管理和统治又进一步加强。
《明会典》记载:“洪武十四年,诏天下府州县编赋役黄册,以一百一十户为里,推丁多者十人为长,余百户为十甲,甲凡十人,岁役里长一人,管摄一里之事。城中曰坊,近城曰厢,乡都曰里,凡十年一周,先后则各以丁数多寡为次。”每一百一十户为一里,然后挑选出丁粮较多的十户做里长,其余的一百户均分为十甲,设置一个甲首,每年一个甲首一个里长分别管辖各甲、各里之事,每甲根据丁粮的多少来轮流管理一年。
除了平时的催办税粮之事外,里长和甲首还承担着更加重要且隐秘的政治任务。
如果说你要做生意外出或者走亲访友,那么需要取得“路引”才行,法律规定“凡军民人等往来、但出百里者、即验文引”,要是没有这个“路引”,就要被当成不法分子押送官府;如果是私自出门,“杖八十”;偷偷出关或者私自偷渡,“杖九十”;偷越国境,判处绞刑,同时还鼓励大家举报这些没有“路引”之人。
要监视这么多人,光靠官员肯定是不行的,这时候里长和甲首的作用就发挥了出来。朱元璋说:“凡人民邻里互相知丁,互知业务,俱在里甲。”“互相知丁”就是相互监视的意思,要求以里甲为首,大家要互相监视,要知道彼此的信息,甚至是精确到家里几口人,从事什么职业,要是有人在读书,老师是谁,有哪些同学。要是有外出经商的,一年半载还没回来,邻居就要多去打探打探是何缘故。
秦国在变法时提出了壹民理论,认为秦国只需要一种人,那就是耕战之民,平时从事生产,战时为国捐躯。朱元璋继承了这一思想,认为不从事士农工商的“逸夫”就是社会的蛀虫,对社会发展和大明统治是无意义的,许多人以为“逸夫”就是无业游民,其实不只如此,朱元璋在惩罚无业游民的同时,将那些思想家、从事第三产业的人一并作为“逸夫”进行了大清洗。
4。在明朝你只能选择四种职业,其他职业都要被杀,失业也要被杀
他规定:“一里之间,百户之内,仍有逸夫,里甲坐视,邻里亲戚不拿,其逸夫或于公门中,或在市闾里,有犯非为,捕获到官,逸民处死,里甲四邻化外之迁。”要是有“逸夫”,不仅本人要被处死,亲戚四邻都要发配边疆。可别以为这是闹着玩的,朱元璋曾经一次性处理了苏州、松江两地2871名“逸民”,而镇江坊甲邻里因未主动捉拿“奸民”,全部被发配去砌城墙,身死家破者不计其数,而这些都被他当做政绩写进了《大诰》,想要垂范子孙,千古流芳。
总之是“此诰一出,自京为始,遍布天下,一切臣民,朝出暮入,务必从容验丁。”从命令下达之后,大家务必要重视,对街坊四邻要知根知底,要是发现有不轨、不法份子,要立即送去官府,如若不然,严惩不贷。
这一整套制度不仅将百姓世世代代圈禁在这“铜墙铁壁”之中,更让人不寒而栗的是让百姓相互监视、相互猜忌、互相揭发,将最基层一切有燎原可能的火星都给扑灭,以求大明江山千秋万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