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人想做官真的要通过科举考试吗 拼爹才是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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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朝建立后,废除了九品中正制,取消了门阀士族凭门第、家世世袭做官的特权。同时,以才学作为选拔官员的标准,不断被提出和强调,冲击着察举制度。最终,从举选合一的察举制母体内,科举制脱胎而出。
到了唐代,科举制基本成型,但完全以科举制来选拔官员,要迟至宋朝才基本实现。唐代的官吏,从数量上来说,以科举出身者只占少数,大多数则是来自门荫。
所谓门荫,指凭借父祖的官位,取得做官的初步资格(即“出身”)的一种制度。唐代对门荫入仕有严密的规定,按照被荫者的出身条件,大致可以分为三类:之一类为封爵,“王公侯伯子男,皆子孙承嫡者传袭”,以及皇室的亲戚,包括皇亲缌麻以上及太后、皇后、太子妃的不同亲等;第二类为五品及以上官员的子、孙;第三类为六品及以下官员之子。
除了封爵按照规定直接袭爵,其余被荫者,出身条件不同,入仕的途径也不同:皇亲和五品及以上官员子、孙者,通过学馆或担任卫官入仕;六品官及以下官员之子,则需担任斋郎、品子入仕。
学馆
唐代中央的馆学,如弘文馆、崇文馆或国子学、太学等,属于贵族学校,入学资格有着森严的等级限制。弘文馆、崇文馆学生的选补,仅限皇室的亲戚和三品及以上官员的子孙,且需经过选拔,入学的条件是“性识聪敏”。国子学的入学资格是“文武官三品以上及国公子孙,从二品以上曾孙”。太学的入学资格是“文武官五品以上及郡县公子孙,从三品曾孙”。
这些官贵子弟,进入馆学以后,进过一段时间的学习,然后可以参加两种考试入仕。一是结业考试后直接出仕任官;二是参加科举考试,科举及第后再出仕任官。
唐前期,馆学生徒不论参加哪种考试,其录取标准远比一般士人参加科举的录取标准低,录取比例也大得多。尤其是弘文、崇文馆两馆的学生,即便去考明经、进士,然“以其资荫全高,试取粗通文义”。正如玄宗在敕文中指出的那样,“宏文、崇文生,缘是贵胄子孙,多有不专经业便与及第”者。
武则天以后,随着那些被称为“乡贡”的、举选不由馆学而“怀牒自列于州县”的士人,在应举者中的比重逐渐加大,对馆学生徒的考试要求随之加大,录取比例大为减少,但参加科举,仍较乡贡者为易。这就在实际上造成了一种不平等,所以说,唐代实行的科举制,其实是一种狭隘的科举规制,照顾等级身份的成分很重。这也是唐代科举及第者多为官宦子弟的一个重要原因。
卫官
在所有门荫入仕的途径中,所占比例更大的莫过于“卫官”一途。卫官指皇帝和太子的侍卫,包括千牛、备身、三卫(亲卫、翊卫、勋卫)等种类,其员额众多,品阶地位也不一样,列表如下:
卫官有品阶,本身就是官,但它属于职、散、勋、爵之外的一个独立官衔序列。唐代史料中,叙述一个人首次出仕职事官时,常用“释褐”或“解褐”来形容。而出土的唐代墓志中,不少卫官经过铨选转为职事官时,同样被称为“解褐”,如:
于贲:起家以门绪授左卫勋卫……解褐调拟徐州司户参军事。弓恭懿:起家左卫翊卫,解褐忠州临江县丞。裴闻一:起家左卫翊一府翊卫出身,解褐婺州义乌县尉。(皆引自黄正建《唐代的“起家”与“释褐”》)
由此说明,卫官只是一种构成出身的特殊职衔,并非真正的入仕。卫官要想入仕,需要根据品级的不同,完成番上(轮番到京师服役)或纳资(交纳一定的钱而不服役)之后,再参加兵部的校试。其中有文才者送吏部,铨选官职,“无文则加其年阶,以本色迁授”,也就先升至高一级的卫官,多服役几年后,再次校试。
其中三卫迁授,通常会升为左右监门直长和太子监门直长。三卫和监门直长的人数很多,杜佑《通典》统计,唐盛时“自诸馆学生以降,凡十二万余员”,这12万具有做官资格的人员中,三卫和监门直长将近4万员,占三分之一,可见其荫及人数之众。
斋郎、品子
所谓斋郎,指在各种祭祀场面上出现,专门作些祭祀辅助工作的人员,《新唐书·选举志》:
凡斋郎,太庙以五品已上子孙及六品职事并清官子为之,六考而满;郊社以六品职事官子为之,八考而满。皆读两经粗通,限年十五以上、二十以下,择仪状端正无疾者。
也就是说,斋郎的出身条件主要是六品职事官之子(五品以上子孙基本会从三卫出身),年龄限制在15~20岁之间,体貌“端正无疾者”,且要“读两经初通”。吏部员外郎负责对斋郎的选拔进行考试,“凡预太庙斋郎帖试,如贡举之制”。当斋郎6年(太庙斋郎)或8年(郊社斋郎)后,即可到礼部进行考试,考试合格,便可以到吏部参加铨选,正式授官。
除了部分六品官之子,可以通过担任斋郎获得出身之外,对于其他六品以下的官员子弟来说,则只能担任品子(即亲事、帐内)。同时,六品官员之子也可担任品子。
品子是色役的一种。唐代盛行色役,即由官府佥派人户去各级品官和官衙担任仆役的一种差役。《文献通考》卷三五:
文武职事三品以上给亲事、帐内,以六品七品子为亲事,以八品九品子为帐内,岁纳钱千五百,谓之品子课钱。
即六品至九品官员之子,年18以上者,通过服色役或纳课满10年左右,然后进行考试,“文理高者送吏部,其余留本司,全下者退还本色”。不过,通过品子入仕者,身份比较卑微,终身不能担任清要之官,《通典》卷十五:
神功元年敕:……有从勋官、品子、流外、国官、参佐、视品等出身者,自今以后,不得任京清要等官;若累限应至三品,不须进阶,每一阶酬勋两转。
最后,唐代还有自挽郎入仕的。所谓“挽郎”,就是当皇帝、皇后或太子死后,牵引灵枢,唱挽歌的少年。挽郎皆选官员子弟充任,似乎流内官之子皆有资格,充任岁数也不一定,小的有至13岁者,大的则有37岁当挽郎的例子。
挽郎并非常设,通常是帝后或太子死后才设置,丧事完毕即解散。唐前期,基本是事毕即授官,但唐中后期,事毕解散后,须再等7年,才能选授官职。如唐穆宗《景陵优劳德音》:
其挽郎,放出身后,七选许集。
挽郎虽与丧事有关,但唐人皆以能担任挽郎为荣耀,死后必定会在墓志中记上一笔。开元二十三年,惠文太子薨,玄宗让礼部侍郎贺知章选拔挽郎,结果“知章取舍非允,为门荫子弟喧诉盈庭”。此记载活画出公卿子弟对入选挽郎的企望。
一点看法
唐代的门荫特权,覆盖了所有九品以上的官员。通过学馆、三卫、斋郎、品子等不同途径,不但让贵族和高级官僚的子孙出仕得到保证,也为广大中下级官吏之子的出仕任官给予了照顾。官僚依靠官位来瓜分社会资源,皇帝多少得满足一点官僚的“世禄”心愿,以令其为之死心塌地的卖命。
相比汉代的“任子”“内侍”特权,唐代的门荫特权不但与考试相结合,甚至与科举相结合,才学标准贯穿始终,这种变化,是门荫制度受到科举制度冲击,科举在选官中的地位不断提高的表现。
门阀士族依靠门第世袭做官的特权被取消,门荫制度看似是对他们的一种补偿,但唐朝依父祖官品用荫,已经变成了官僚特权,而非门第特权。也就是说,昔日的士族,依然需要按新的游戏规则来争权夺势。
参考文献:
吴宗国《唐代科举制度研究》
田廷柱《唐代门荫制度考论》
刘琴丽《再论唐代的斋郎与挽郎》
黄正建《唐代的斋郎与挽郎》
黄正建《唐代的“起家”与“释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