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贝尔奖的评选规则是什么样的 过程如何
评选规则
根据诺贝尔遗嘱,在评选的整个过程中,获奖人不受任何国籍、民族、意识形态和宗教信仰的影响,评选的之一标准是成就的大小。
遵照诺贝尔遗嘱,物理学奖和化学奖由瑞典皇家科学院评定,生理学或医学奖由瑞典皇家卡罗林医学院(卡罗林斯卡学院)评定,文学奖由瑞典文学院评定,和平奖由挪威议会选出。经济奖委托瑞典皇家科学院评定。每个授奖单位设有一个由5人组成的诺贝尔委员会负责评选工作,该委员会三年一届。
评选过程
其评选过程为:
——每年9月至次年1月31日,接受各项诺贝尔奖推荐的候选人。通常每年推荐的候选人有1000—2000人。
——具有推荐候选人资格的有:先前的诺贝尔奖获得者、诺贝尔奖评委会委员、特别指定的大学教授、诺贝尔奖评委会特邀教授、作家协会主席(文学奖)、国际性会议和组织(和平奖)。
——不得毛遂自荐。
——瑞典 *** 和挪威 *** 无权干涉诺贝尔奖的评选。
——2月1日起,各项诺贝尔奖评委会对推荐的候选人进行筛选、审定,工作情况严加保密。
——10月中旬,公布各项诺贝尔奖获得者名单。
——每年12月10日是诺贝尔逝世纪念日,在斯德哥尔摩和奥斯陆分别隆重举行诺贝尔奖颁发仪式,瑞典国王及王后出席并授奖。
诺贝尔奖没有数学奖,流传最广的传说是因为他的情人和一个数学家在一起了。不过这只是一个传说,实际上诺贝尔认为应该把奖授予在实际应用上能造福于人类的杰出人物,而不是数学这种比较抽象的事理。
1931年的诺贝尔文学奖和1961年的诺贝尔和平奖都曾颁发给已去世的人。1974年开始,诺贝尔基金会规定,诺贝尔奖原则上不能授予已去世的人。与许多电影奖项及文学大奖不同,诺贝尔奖遵循的原则是,除了公布最终获奖者外,候选人的名单都不对外公开,并设置了50年的保密期。因此,对于每年可能出现的各种传说,说某人获得提名成为诺贝尔奖候选人,其真实性必须在50年后才能得到验证。
发奖仪式
诺贝尔奖的发奖仪式都是下午举行,这是因为诺贝尔是1896年12月10日下午4:30去世的。为了纪念这位对人类进步和文明作出过重大贡献的科学家,在1901年之一次颁奖时,人们便选择在诺贝尔逝世的时刻举行仪式。
科学奖和医学奖已证明很少引起争论;而文学奖与和平奖,则因其本身性质特殊,最易导致意见分歧。和平奖则常常保留。
奖金奖品
诺贝尔奖的奖金总是以瑞典的货币瑞典克朗颁发,每年的奖金金额视诺贝尔基金的投资收益而定。
1901年之一次颁奖的时候,每单项的奖金为15万瑞典克朗,当时相当于瑞典一个教授工作20年的薪金。
1980年,诺贝尔奖的单项奖金达到100万瑞典克朗,1991年为600万瑞典克朗,1992年为650万瑞典克朗,1993年为670万瑞典克朗,2000年单项奖金达到了900万瑞典克朗(当时约折合100万美元)。
从2001年到2011年,单项奖金均为1000万瑞典克朗(在2011年,折合约145万美元)。
金质奖章约重270克,内含黄金,奖章直径约为6.5厘米,正面是诺贝尔的浮雕像。不同奖项,奖章的背面图案不同,每份获奖证书的设计和词句都不一样。颁奖仪式隆重而简朴,每年出席的人数限于1500人到1800人;男士必须穿燕尾服或民族服装,女士要穿庄重的晚礼服;仪式中的所用白花和黄花必须从意大利小镇圣莫雷(诺贝尔逝世的地方)空运而来。
2017年9月25日,瑞典的诺贝尔基金会宣布,将2017年诺贝尔奖各奖项的奖金提高100万瑞典克朗(约合人民币82万元),向获奖者给予900万克朗(约合人民币740万元)。诺贝尔奖的奖金通过管理瑞典化学家阿尔弗雷德·诺贝尔的遗产来获得,基金会以财务问题为由,2012年从此前的1千万克朗减少至800万克朗。针对此次提高奖金,诺贝尔基金会解释称是因为财务状况得到了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