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喇汗王朝有着怎样的政治制度?是怎样管辖臣民的
建国之初,这个王朝有如突厥汗国,也是一个相当松散的多民族部落联合。
中央与汗室
早期喀喇汗王朝的政治体制是阿尔泰语系各民族古老的习惯法“双王制”,即汗国分为两部分,由汗族中最长者任大可汗,次长者任副可汗,分别统治汗国的一部分,正汗、副汗的汗号往往带氏族图腾如狮子(阿尔斯兰)、公驼(博格拉)等名。正、副汗之下有四个小汗,分别是阿尔斯兰伊利克,博格拉伊利克,阿尔斯兰特勤,博格拉特勤,小汗之下有埃米尔、玉伽、俟斤、伯克、伊难珠匐等头衔,对应宰相、将军、侍从官、秘书官等职务,以此组成严明封建等级阶梯,逐级晋升,分治各地。
公元10世纪信奉 *** 教后,称号之下再加 *** 名字和称号。由于与以萨曼王朝为代表的波斯— *** 文明频繁接触,逐渐吸收波斯萨曼王朝中央集权制度,加以糅合发展,喀喇汗王朝在一些比较重要的地区设立省份、城市、州县,任命埃米尔、伯克等官僚进行统辖。并在中央设立“迪万”(dawani,国务会议),宗教事务所等机构,协助汗室处理政治、司法与宗教事务。
萨图克·布格拉汗·阿卜都·卡里姆卒于955年。他一生最重要的事迹,是在西部突厥各族人民与 *** 世界频繁交往二百五十余年的基础上,首先皈依 *** 教。子木萨继位,20万帐突厥人接受了 *** 教,于是喀喇汗王朝便成为中国境内之一个接受 *** 教的突厥语民族建立的王朝。
同时,王朝的历代可汗在称号中大多都附加“喀喇汗” 这一表示维护传统的显赫尊号,后世的史学家才特别地称其为“喀喇汗王朝”,此外,王朝大汗的头衔中又往往附加一个称号——”“桃花石汗”,其明确含义即为“中国君王”。
汗位的继承,是传长制,不是嫡承制。大可汗称为阿尔斯兰喀喇可汗,驻巴拉沙衮(今吉尔吉斯斯坦共和国托克马克东),以后随着王朝统治民族定居农业文化的发展,多驻喀什噶尔。所以喀什噶尔又称为“斡耳朵坎特”。副可汗称博格拉喀喇可汗,初驻怛逻斯(今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塔拉斯),中迁喀什噶尔,后又迁回怛逻斯,公元893年,怛罗斯被波斯萨曼王朝攻占,遂迁至喀什噶尔,公元999年灭萨曼王朝后,撒马尔罕(今乌兹别克斯坦撒马尔罕)、布哈拉(今塔吉克斯坦布哈拉)成为汗国新的政治、经济中心。
喀喇汗王朝在王朝的直辖领地,再不分封,实行中央集权。取消了分封制,这在中亚史上是一个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大进步,它极大改变了新疆以及中亚南部千百年来分裂割据的局面,而且有效地保证了中央集权。所以喀喇汗一代,除东西喀喇汗分家之外,从未见有地方政权独立、封建领土混战的记载,这有利于社会的安定和生产的发展。
尽管喀喇汗王朝实行中央集权,但汗国仍具有一定的分裂趋势。问题的根源就在于双汗制度,大汗直接统治东部,汗廷在八剌沙衮(Ba *** gun),副汗治怛逻斯(Talas)和喀什(Kashgar)。双汗都享有军事权,对汗国的统一是一大隐患。
地方
汗国奉行军功爵制。汗国的基层官僚大部分是军队之中的下级军官,普通的汗国臣民,想要进入汗国的政治阶层,必须要踊跃参军,在战场之上英勇杀敌,并立下足够的战功,军功是接受爵位、俸禄与土地的必要条件。立下的军功越大、越多,收到的赏赐也就越多,得到的官位也就层层递进,以此类推。此外,一个地区的繁荣程度也是对官员政绩的考核。
汗国之中,定居民族与游牧民族并存,二者在汗国的社会结构之中都占据着半壁江山,喀喇汗王朝统治者根据农业民族与游牧民族的不同特点,分设机构进行管理,农业民族聚居区域设立省份、州县,游牧民族仍以部族为基本行政单位。
汗国北部的巴尔喀什湖地区,七河流域,伊犁河流域是一片特殊区域,这片地方由葛逻禄人组成的政治实体统治,葛逻禄各部拥有约15座城邑,由喀喇汗大汗任命诸个叶护、小可汗、酋长控制,享有较高的半自治权力,定期向汗国中央缴纳赋税,提供劳役与兵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