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氏灭族的罪魁祸首不是屠岸贾,而是赵庄姬通奸?
春秋中期,以晋楚为轴心的霸权之争仍在继续。然而,此时各诸侯国内部政治格局悄然发生着变化,公室出现衰弱迹象,而卿大夫家族则日趋强大,公室与世族之间以及世族与世族之间的矛盾日益构成社会的主要矛盾。期间,“各世族大抵皆转其视听以内向”,致力于内部的争权与兼并,各国世族之兴替此起彼伏,权力之转移随时变化。本文要探讨的是当时的霸主之国晋国的世家大族赵氏所遭受的“下宫之难”。
赵氏自西周晚期入晋,历经曲折,缓慢发展。至赵衰建辅国之功,赵氏始步入稳健发展的阶段。赵盾时期,赵氏发展呈现强劲势头,国内其他世族皆蛰伏其下,莫能与之争。然而,正应了“福祸相倚”一语,正当赵氏家族赫赫扬扬,尽占晋国 *** 之际,一场危机悄然而来,几陷赵氏于灭顶之灾,此即历史上著名的“下宫之难”。在此事件中,赵氏遭受族诛之祸,几乎全族覆灭。
“下宫之难”是赵氏发展史上遭遇的重大挫折,是赵氏家族中衰的标志。由于赵氏家族在当时国内外均有重大影响,故而,它不仅是晋国而且也是春秋史上的一个重大事件。但是,记载春秋史事极具权威的《左传》及以信史而著称的《史记》对这一事件的叙述却有很大的出入,以致后世学者各执己见,聚讼不已。
仔细梳理历代学者的观点,大体可以划分出四种意见:之一,全盘否定《史记》的记载。持此种态度的学者人数众多,自唐代孔颖达断言其为“马迁妄说,不可从也”,应和者历代皆有。尤其到了清代,支持这种说法的学者比比皆是,梁玉绳在《史记志疑》中认为“斯事固妄诞不可信,……史公爱奇述之”,赵翼在《陔馀丛考》中批驳其“荒诞不足信也”,马!在《左传事纬》中直斥其“无取焉”。当代学者杨伯峻也认为《史记》所载“全采战国传说,……不足为信史”。第二,肯定《史记》的记载。汉代学者刘向全信《史记》之说,并将其采入他所著的《说苑·复恩》及《新序·节士》等篇。第三,对《左传》和《史记》的记载采取“两存之”的态度。清代学者高士奇是其代表,他是从“存疑”的角度出发,认为此事属于“千古疑案,自当两存之”。近代学者韩席筹也抱相同的态度,但他是从不要轻易否定史料来源的角度出发,认为“当时所谓简书策书,不过统治者片面文章,未必尽为实录,而街谈巷语稗官野史未必不出于现实,史家互见,幸勿以”牾为乖谬也“。此外,清代学者万斯大认为《史记》所载”其事未可全信“,但也有与《左传》相契合的地方。故而,我们也将其归入第三种意见。第四,认为《左传》与《史记》记载的并非同一事件。这是明代学者王樵在《春秋辑传》卷八中提出的观点,他说:“人所疑者,以据《左氏》,则赵氏之祸由庄姬”;据《史记》,则赵氏之祸由屠岸贾,其说“牾,不可强合。然尝深考之,则屠岸贾杀赵朔自一事也,赵庄姬谮杀同、括又一事也”。
近年来,又有学者对此事件重新进行考辨,提出了一些具有启发性的新观点,但仍存在值得商榷之处。鉴于这一事件对当时及后世均有重大影响,因而,廓清迷雾,还历史以本来面目,是极为必要的。下面我们就结合时代背景,分析相关史料,对这一问题进行深入探讨。
一、“下宫之难”发生的时间
《史记·赵世家》记载这一事件发生在晋景公三年,即公元前597年。《韩世家》中也有相同的记载。然而,《晋世家》中却将这一事件记载在晋景公十七年条下,即公元前583年。很明显,《史记》一书所载出现了自相矛盾之处。《左传》记载这一事件是在鲁成公八年,即晋景公十七年,公元前583年。与《史记·晋世家》所载相吻合。如果就此做出“下宫之难”发生在晋景公十七年的结论,似乎有些急躁,难以令人信服。为了做出更为准确的判断,考察这一时期赵氏族人的活动情况是为捷径。据《左传》所载:
鲁宣公十二年(晋景公三年),“夏六月,晋师救郑,……赵朔将下军,……赵括、赵婴齐为中军大夫,……赵同为下军大夫”。
鲁宣公十五年(晋景公六年),“晋侯使赵同献狄俘于周”。
鲁成公三年(晋景公十二年),“十二月甲戌,晋作六军。韩厥、赵括、巩朔、韩穿、荀骓、赵旃皆为卿”。
鲁成公四年(晋景公十三年),“晋赵婴通于赵庄姬”。
鲁成公五年(晋景公十四年),“原、屏放诸齐”。指赵同、赵括放逐赵婴齐于齐国。“秋八月,郑伯及晋赵同盟于垂棘”。
鲁成公六年(晋景公十五年),“晋师遂侵蔡。楚公子申、公子成以申、息之师救蔡,御诸桑隧。赵同、赵括欲战”。
其中,“赵朔将下军”参加晋楚之战又见于《史记·晋世家》晋景公三年条下;“晋始作六军,……赵括、赵旃皆为卿”也见于《晋世家》晋景公十二年条下。此外,据《左传·成公三年》记载,赵括、赵旃之所以晋升为卿是因为晋国“赏$之功也”,由此可以推出,他二人曾参加了鲁成公二年(晋景公十一年)晋齐邲之战,并立有功勋。由上所述可知,从晋景公三年至晋景公十五年,赵氏家族的主要人物依然活跃在晋国的政治舞台上。因此,“下宫之难”发生于晋景公三年的说法不攻自破,而《左传》所言这一事件发生于晋景公十七年的说法是可信的,这也是与《春秋经》的记载相吻合的。我们甚至可以依据《左传·成公八年》的记载,将这一时间精确到晋景公十七年(公元前583年)夏六月。
有学者言:“族大多怨,常成怨府;族大逼君,易为君仇,一族发展过速反易招致君主的猜疑和他族的嫉恨”,这正是对赵氏“下宫之难”发生之外部因素的更佳概括。
是赵氏内讧,它构成了“下宫之难”发生的内部原因。赵盾让嫡引发了赵氏家族内部嫡庶地位的变化,赵盾一支从此自居于赵氏庶子的地位;而赵括则由此获得了作为赵氏宗主统帅全族的权力,即使赵盾一支在赵氏宗族内部也要服从大宗赵括的统治。赵盾此举的主观意愿是使众兄弟和衷共济,维护赵氏家族的整体利益。但其用意,似乎并未得到其子赵朔等人的理解。赵盾去世后,赵朔先任为下军佐,后升为下军帅,其对于有关军政事务的处理,便明显地表现出与宗主赵括等人不同的态度。
赵朔娶妻赵庄姬,据《史记·赵世家》所载为“成公姊”,然贾逵、服虔、杜预诸儒皆以庄姬为成公女。孔颖达《左传·成公八年》疏云:“赵衰(妻是文公之女,若朔妻成公之姊,则亦文公之女。父之从母,不可以为妻;且文公之卒,距此四十六年,庄姬此时尚少,不得为成公姊也”。清人梁玉绳据此“谓‘姊’是‘女’字之误,或‘成公’是‘景公’之误耳”。此说可从。庄姬既然出身公室,身份自然高贵,从以后事态的发展来看,她对于沦落为赵氏支庶显然心怀不满。因此,有学者推测“孟姬之谗”实有争夺赵氏嫡位的用意在内。
“孟姬之谗”的直接导因则缘于赵同、赵括与赵婴齐兄弟的反目。据《左传·成公四年》记载:“晋赵婴通于赵庄姬”,赵同、赵括察知此事,遂将其放逐齐国。透过表象洞察实质,我们认为赵婴齐被逐另有缘故。从史籍记载来看,婴齐的能力远高于乃兄,这在晋楚佖之战中就已显露;其后,婴齐又较早地预感到栾氏对赵氏构成的威胁。他曾预言:“我在,故栾氏不作;我亡,吾二昆其忧哉”。(成公五年)可见,赵婴齐的政治能力对政敌栾氏有一定的震慑作用。利害关系十分明显,赵括等人依然坚持放逐之,显然是因为赵婴齐与赵庄姬的亲密关系引起了赵括兄弟的猜忌。赵婴齐被放逐可以认为是赵氏宗族内部矛盾发展的反映。
赵氏内讧不休,遂为他人所趁,“孟姬之谗”点燃了“下宫之难”的导火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