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举始于隋朝为何隋没出一位状元?中国史上之一位状元是谁?
马上就要进行一年一度的高考了,而与高考状元相关的话题,也渐渐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热门话题。
然而,人们谈论了上千年的状元故事,却很少有人知道我国历史上的之一位状元姓甚名谁。
那么,我国历史上的之一位状元究竟是谁呢?
大家知道,我国的科举制度形成于隋朝,而完善于唐朝。
隋朝虽诞生了科举制度,但却只有进士榜,而无状元、榜眼、探花之分。
到了唐朝武德年间,才诞生了我国历史上的之一位状元——孙伏伽。
孙伏伽,一个博学多识的青年俊才,早在隋朝时期,就曾经做过地方小吏,后升任万年县的法曹(县级司法部门一把手,相当于县法院院长兼公安局长)。
唐朝建立以后,孙伏伽顺应时代潮流,归顺了唐王朝。
唐高祖武德五年,孙伏伽和一批举子参加大唐王朝的之一次科举考试。
在这次科举考试中,孙伏伽不仅笔试得了之一名,而且殿试也得了之一名。
因此,他被唐高祖李渊钦点为一甲之一名——也就是状元。
孙伏伽,是我国历史上之一位有据可查的状元,因此也就成了我国历史上的之一位状元。
之后,孙伏伽上书唐高祖李渊,对皇帝治国提出了自己的三点意见:
之一,广开言路,虚怀纳谏;
第二,励精图治,不要贪图享乐;
第三,防止身边小人的谗言。
玄武门事变前后,孙伏伽始终在李世民身边鞍前马后,后因功赐男爵,食邑乐安,有了属于自己的封地。
除了爵位之外,唐太宗李世民还在上任之一年,破格提拔孙伏伽为大理寺少卿(相当于更高法院副院长)。
贞观五年,孙伏伽因所审案件出现了冤假错案而被罢官。
不久后,又被李世民任命为刑部郎中,后再任大理寺少卿,转调民部侍郎(即户部待郎,民政、户籍、财务部门副部长)
贞观十四年,转升为大理寺卿(相当于更高法院院长)。
之后,孙伏伽出任陕州刺史(陕州地区的更高行政长官)
唐高宗永徽五年,孙伏伽年老辞官。
四年后,孙伏伽于武城家中寿终正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