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朱元璋曾严办贪腐案:引发 *** 会计记录改革
现在涉及钱、粮的文档记录,为慎重严谨起见,一般 *** 数字和汉字大写同时写在一份文档上。
古代并非如此,大抵明朝以前,一般的记录仅有小写汉字(那时 *** 数字还没有引进,有关数字仅分汉字大写和小写)。因明朝的一件大贪案,及由此掀起的全国反贪运动,后来便有了记录形式的更改。
史载:洪武十八年(公元1385年),御史余敏和丁廷举举报北平承宣布政使司、提刑按察使司的官吏李彧、赵全德等人,伙同掌管税、钱、粮的户部侍郎郭桓舞弊贪污,侵吞国银皇粮。案卷呈报到朱元璋那里,朱元璋震怒,决心要把这群官仓硕鼠查个水落石出,并严办不赦。
经追查,此案牵扯到全国12个布政司的官员和朝廷所属六部的部分官员。为了肃清此案的影响,朱元璋展开了一次全国性的肃贪运动。这次肃贪,全国有数万人被正法,追索涉案金额,折合成时值,几乎和全国秋征(税收)总和相当。
这一震惊全国的大贪案,最终查清作案的主要手段竟是涂改账册。为了查堵这个漏洞,朱元璋思虑再三,最后决定从书写上严加规范。钦定全国上下,一律把人们易于涂改伪造的汉字小写“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百、千”,改成大写“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陌、阡(后来陌、阡演变为佰、仟)”。
这次书写形式上的改革,对防治贪污起到了一定作用。在后来的书写沿革中,规矩又进行了整合,用 *** 数字取代了小写的汉字,于是就有了现在的舶来品 *** 数字和本土的汉字大写共同出现在会计账本等文本记录上的状况。
数百年前的肃贪,引起了一次记录改革,同时,也为此后的反腐提供了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