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陵柄政后的夺情风波:张居正是否夺情成功?
万历五年(1577)九月十三日,张居正父亲病逝。按明代礼制,内外官吏人等都有“丁忧”制度。如果父母去世,须辞官守孝二十七个月,不计闰月,期满起复。但是,如果国事需要,由皇上特别指定,不许辞职守孝,继续留任,则称之为“夺情”。不过,明朝立国以来,除了直接带兵打仗的官员外,在朝大臣是很少被“夺情”的。
万历皇帝给张居正写了一道谕旨,安慰老师,接着又下了一道“夺情”的圣旨:“安定社稷,朕深切依赖,岂可一日离朕?父制当守,君父尤重,准过七七,不随朝,你部里即往谕着,不必具辞。”
尽管张居正一再上疏要求“守制”,而小皇帝却坚持“夺情”。张居正毕竟是玩弄权术的老手,他最后提出了“夺俸守制”的要求,即在守制期间,照常给皇帝办事,不拿薪水。万历皇帝同意了这一要求,同时命令光禄寺每日给张先生家送酒饭两桌,有关衙门每月给张居正送米十石,香油三百斤,茶叶三十斤,盐一百斤,黄白蜡烛三百支,柴薪二十杠,炭火三十包,到服满为止。但是,在以宗法、礼教立国的明朝,父死不守孝是有关天理、人伦的大事。适逢十月初五,天上出现彗星,当时人们认为这是不祥之兆,皇帝下诏求言,于是有人把这件事同“夺情”之举联系起来。
率先上疏的是翰林院编修吴中行。这位隆庆五年(1571)的进士,与张居正有师生之谊,但此时却上了一道《因变陈言明大义以植纲常疏》,以为“夺情”既不近人伦情理,也不合义理法度。第二天,翰林院检讨赵用贤再上疏,请令张居正奔丧归葬,事毕回朝。第三天,刑部员外郎艾穆、主事沈思孝又联名上疏,奏请令张居正回籍守耕。小皇帝朱翊钧龙颜大怒,他觉得吴中行四人的矛头不只是对着张先生的“夺情”,也是对自己权威的藐视。他决定效法列祖列宗,对直言犯谏的大臣施行惯用手法——廷杖。吴中行、赵用贤各六十棍,被打得死去活来;艾穆、沈思孝各八十棍,刑后收监充军。
朝臣中竟也有不被这场吓倒的,那就是刑部观政进士邹元标,他对张居正素无好感,就在四人廷杖的当天,他义无反顾地将自己的奏疏呈上,矛头直指张居正的诸般过失。结果,邹元标也被廷杖,遣戍都匀卫。同时遭廷杖的还有一位来自浙江余姚的布衣姚韩,他也上了一道万言疏指责张居正,被打后发送原籍。
反对张居正“夺情”的斗争终于被镇压下去了,但张居正在士林中的声望却从此一落千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