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人当不了好皇帝原因:善良慈悲不忍杀人
皇权的血酬定律
吴思发明的血酬定律是这样的:强盗、土匪、军阀和各种暴力集团靠什么生活?靠血酬。所谓血酬,就是对暴力的酬报,就好比工资是对劳动的酬报、利息是对资本的酬报、地租是对土地的酬报。不过,暴力不直接参与价值创造,血酬的价值,决定于拼争目标的价值。如果暴力的施加对象是人,譬如绑票,其价值则取决于当事人避祸免害的意愿和财力。这就是血酬定律。
对于皇权的争夺、皇帝的暴力倾向来说,血酬定律同样适用。研究历史,我们悲哀地发现,皇帝的成绩几何,与他的杀人数量往往成比例,杀人越多,酬劳越大。真实皇权中的生存游戏,就是那么残忍。在中国历史上,大量资源和财富是依据杀戮和破坏能力分配的,破坏力直接打造了社会结构,直接决定着各个社会集团的社会地位和权利义务边界。
不是吗,历史上,有哪一位皇帝不是双手沾满鲜血?越是雄才伟略,越是杀人如麻。比如,在各国的史书上,铁木真几乎都被描述成了一个伟大的帝王,世界历史上最伟大的成功者之一。日本学者太田三郎在《成吉思汗》一书中称其为“世界古今盖世之英雄”,“亚历山大、恺撒、拿破仑等较,基业之伟,领域之大,亦故不能同日而语耳”。就是这么一个被认为是震古烁今的伟大帝王,换个角度看,也是一个大量制造灾难的杀人狂。
1215年,铁木真攻陷金国国都中都(今北京),攻城之后,对城中平民百姓进行了为期超过一个月的大屠杀,死亡人数超过100万。1219年,铁木真征服花剌子模后,所有参与抵抗过蒙古侵略的男性公民都被屠杀一空,存活下来的少数妇女、儿童全部沦为奴隶。1220-1221年,铁木真之一次西征,攻陷多思汗(也就是撒马尔罕城),城中20万人,除了少数年轻女子被掠至军中,其余无一幸免,“尸体相枕,凌乱伏于郊野。”
1225年,蒙古大军入侵偏安一隅的西夏,次年成吉思汗病死,与汉族自古以来的“人之将死,行善积德”的价值观形成鲜明对比,他死前下令屠城。西夏的都城兴庆府(今宁夏银川附近)几十万人及西夏王室被屠杀一空,整个国家被成吉思汗种族灭绝。是的,战神就是死神,伟大的帝王,也是疯狂的杀人狂。
杀人犯的“惩罚”
细读历史,我们发现每个皇帝要上台或者上了台之后,都或主动或被动地大肆屠杀。没有办法,因为不是你一个人觊觎王位,要成为九五之尊,首先要征服九五,在古代,征服的唯一办法就是武力,皇权,只能用血酬换得。不过,话说回来,古语云:“杀人偿命。”随意侵害了他人的生命,就要以牺牲自己的生命为代价,这是一个国家保持安定的必须的法律,但是,皇帝总是例外者,有句话叫“君要臣死,臣不敢不亡”。皇帝一人掌握着对整个国家所有臣民生杀予夺的大权,可以说,老子想杀谁就杀谁,不用担心遭到惩罚,因为没有人敢惩罚皇帝。
难道,皇帝杀人,就不会有一丁点儿“惩罚”?世间从来没有十全十美的事情。比如:李世民贤君明主,杀了亲哥哥李建成之后才登上王位。李世民不是变态狂,从史实来看,也算是血性男儿,那么,杀死哥哥,逼父亲传位,残忍血腥,大逆不道,你能说他做决定之前不会犹豫?即使坐稳了皇帝,午夜梦回,不会自责,不会恐惧?
朱元璋疯狂诛杀忠臣,那些人,都是昔日一起两肋插刀、出生入死的好兄弟,华云龙、廖永忠、刘基、徐达……朱元璋下手前,会不会有任何不忍,任何不安?更别说那些杀父者,杀子者,人间惨剧,只为权力。但权力到手之后,得到了一切的皇帝,会不会觉得有些代价太过昂贵?包括那些为夺权杀掉无数平民百姓毫不相干的人,无数和自己同样的生命啊,在迷信的古代,难道他们不会有一丝恐惧?历史没有记载,但有些情感亘古不变,我们,大体可以体会一二。
不杀人者被人杀
更有时候,不杀人者被人杀。皇权从来只崇尚丛林法则,你不杀别人,别人就可能来杀你。仁慈的皇帝因为心慈手软,最后可能落得被他人杀掉的结局,比如朱元璋的孙子建文帝朱允炆。洪武三十一年,朱元璋病逝,朱允炆正式即位,史称建文帝。从年号上不难看出,一个建文,一个洪武,祖孙二人性格截然不同,朱允炆过于柔弱,过于仁慈。建文帝即位之后,在改革中的一项重要措施就是削藩,当时的藩王多是朱允炆的叔叔,而且手中都有兵权,他们在自己的藩地为非作歹,有的甚至摩拳擦掌准备造反。燕王朱棣就是其中最有代表性的一位,他是朱允炆更大的威胁,但建文帝的软弱果然害了他,他并没有先削燕王,而是从其他亲王下手,这样打草惊蛇,使得燕王加紧作出准备。在建文帝决定对朱棣下手的时候,为时已晚,燕王朱棣迅速扯起了靖难的大旗。
在最初的战斗中,朝廷的兵力占绝对优势,但此时,朱允炆的心慈手软再一次显示出来,他的一道圣旨,“我要活的叔父”使得朱棣逃过了多次劫难,最终将朝廷推向了深渊。朱棣的靖难之役宣告成功,登上皇位,朱允炆则不知所终,多半已被朱棣烧死。残酷的皇家,不是你死就是我亡,历史上的好皇帝,大多都不能算“好人”。“好人”往往当不了好皇帝,大概也就是过于善良慈悲、不忍杀人的原因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