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植作为建安文学的代表之一,他在少年时有怎样的经历?
曹植(192年-232年12月27日),字子建,沛国谯县(今安徽省亳州市)人,是曹操与武宣卞皇后所生第三子,生前曾为陈王,去世后谥号“思”,因此又称陈思王。曹植生于初平三年(192年),是曹操与卞夫人的第三个儿子(卞夫人为曹操生了四个儿子:丕、彰、植、熊)。下面历史网小编就为大家带来详细的介绍,一起来看看吧!
曹植十多岁的时候,就能诵读《诗经》、《论语》及先秦两汉辞赋,诸子百家也曾广泛涉猎。他思路快捷,谈锋健锐,进见曹操时每被提问常常应声而对,脱口成章。曹操曾经看了曹植写的文章,惊喜的问他:“你请人代写的吧?”曹植答道:“话说出口就是论,下笔就成文章,只要当面考试就知道了,何必请人代作呢!”
《三国志》记载:陈思王植字子建。年十岁馀,诵读诗、论及辞赋数十万言,善属文。太祖尝视其文,谓植曰:“汝倩人邪?”植跪曰:“言出为论,下笔成章,顾当面试,柰何倩人?”时邺铜爵台新城,太祖悉将诸子登台,使各为赋。植援笔立成,可观,太祖甚异之。 再加之性情坦率自然,不讲究庄重的仪容,车马服饰,不追求华艳、富丽,这自然很合曹操的口味。渐渐地,曹操开始把爱心转移到曹植身上。
建安十一年(206年)八月,15岁的曹植之一次随父东征海贼管承到达淳于(今安丘东北)。
建安十二年(207年)一月,回师邺城,他在《求自试表》中所说“东临沧海”即指此事。九月,16岁的曹植随父北征柳城(今辽宁朝阳),他在《求自试表》中说“北出玄塞”即指此行,《白马篇》就是曹植对此期间随父征战的写照。
建安十三年(208年)七月,17岁的曹植随父南征刘表至新野,后又随父与孙权战于赤壁。建安十四年(209年),曹植随父征战之一次回到家乡亳州。
曹植是三国时期著名文学家,作为建安文学的代表人物之一与集大成者,他在两晋南北朝时期,被推尊到文章典范的地位。其代表作有《洛神赋》《白马篇》《七哀诗》等。后人因其文学上的造诣而将他与曹操、曹丕合称为“三曹”。
其诗以笔力雄健和词采华美见长,留有集三十卷,已佚,今存《曹子建集》为宋人所编。曹植的散文同样亦具有“情兼雅怨,体被文质”的特色,加上其品种的丰富多样,使他在这方面取得了卓越的成就。
南朝宋文学家谢灵运有“天下才有一石,曹子建独占八斗”的评价。文学批评家钟嵘亦赞曹植“骨气奇高,词彩华茂,情兼雅怨,体被文质,粲溢今古,卓尔不群。”并在《诗品》中把他列为品第更高的诗人。王士祯尝论汉魏以来二千年间诗家堪称“仙才”者,曹植、李白、苏轼三人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