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朝设置行省制的目的
自元行省始,行省三司督抚的高层督政区体制较稳定地确立了下来。然而,元代行省制的目的与历史作用究竟如何?人们的看法不尽相同。笔者认为,元行省制是古代多民族统一国家发展壮大过程中中央与地方权力结构不断调整、完善的产物。它并非单纯的中央集权或地方分权。
元廷设置十行省的目的和作用,各有侧重,并不完全一致。如生齿繁夥,物产富穰,水浮陆行,纷轮杂集,土赋居天下十六七的江浙、湖广、江西三省,大抵以镇压新征服区域和搜刮财赋为基本宗旨,其治所相应地均设在行省北端的水陆交通要冲,而不置于该行省的中心地带,以便朝廷的联络和指挥。
位于中原、关中及西南边徼襟要,驻有许多蒙古军团的陕西、四川、云南、河南四行省,又以军事襟要的镇遏控制为重心。太祖肇基之地,诸王星布棋列的岭北行省及辽阳、甘肃等行省,则以廪养或防范蒙古诸王,控制蒙古部众及供给军需作为主要使命。
从以上设置目的和作用看,元行省主要着眼于政治上的统治和军事上的控制,酷似十个大军区。无论是作为朝廷的临时派出机构,抑或作为常设的地方更高官府,其代表中央进行政治控驭和军节镇遏的色彩,一直非常浓厚。
另外,朝廷为部分行省提供经费,也有助于理解行省的性质。如世祖至元七年(1270年)闰十一月元廷给河西行省钞万锭,以充岁费;至元八年(1271年)四月给河南行中中书省岁用银五十万两;大德元年(1297年)正月以钞十二万锭、盐引三万给甘肃行省;延祐四年(1297年)六月给岭北行省经费钞九十万锭、杂彩五万匹。
至元十年(1273年)闰六月赛典赤赡思丁赴任前所赐白银二万五千两、钞五百锭,也属于云南行省设立之经费。以上朝廷拨给经费虽限于甘肃、河南、岭北、云南等部分行省,时间上却囊括行省演化嬗变的前后两个阶段。这既可以看做是朝廷对部分行省的财政支援,也是行省作为朝廷派出机构在财政方门面的证据。设置目的各有侧重和半数左右行省经费由中央提供,也可以从侧面印证元行省并非纯粹的地方官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