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的两江总督属于哪个品级?两江总督的职权到底有多大?
清朝的两江总督,通常被认为是仅次于直隶总督,坐稳疆臣第二把交椅的要员。其本官加兵部尚书衔,兼都察院右都御史衔,是从一品的封疆大吏。下面历史网小编就为大家带来详细的介绍,一起来看看吧!
坐镇江宁(南京)的两江总督,理论上管辖江苏、江西、安徽三个省的军政大权,但不同于其他总督,两江官制经过一番别出心裁的设置,彼此互相牵制和制衡。要作为总督的官员个人有足够能力和威望,才真正抓得住权。
1、总督:其官职的正式称谓是:兵部尚书都察院右都御史总督某某等地事务,有的还加提督军事掌管一省或数省的军政大权,是某一大区的更高行政和军事长官,如两江总督,其辖境为现在的江苏、安徽和江西三省。也有的总督仅辖一省,如四川总督、直隶总督等。还有的省根本不属任何一个总督管辖,如山东省。
2、巡抚为一省的更高军事行政长官。其正式官称是:兵部侍郎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抚某某等地事务,有的还加提督军事。相当于现在省长兼省委书记兼省军区司令。巡抚的职责主要是税政、水利、内政,不过通常也有调动兵力的权力,不过并不一定,端看各省需要。
3、藩台:正式称谓为:布政使,相当于现在的省长,掌管一省的行政事务。从二品,初时设左右布政使,至康熙三年,只设布政使一人。
4、臬司:又称臬台,正式官称为提刑按察使开发中心按察使,相当于现在的省司法厅、公安厅、省高院、省高检等。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刑名等法律事务。在明代,按察使与布政使以及都指挥使同为一省的更高长官。清代以后,实际上他们都成了巡抚或总督的属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