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字成语:不为五斗米折腰的典故介绍
不为五斗米折腰是一个汉语成语,读音是bú wèi wǔ dǒu mǐ zhé yāo,意思是比喻为人不庸俗,有骨气,不为利禄所动。出自《晋书·陶潜传》:“潜叹曰:‘吾不能为五斗米折腰,拳拳事乡里小人邪!’”接下来历史网小编就带来历史故事,一起看看吧!
晋代时期,著名的田园诗人陶渊明经过他人的举荐曾经在县衙里任过职,公元405年,他被任命为彭泽(现地属江西省)县令。有一年冬天,上级派来的督邮督察的时侯来到彭泽县,这名督邮手上握着权利,但却是个品味很差的人,而且做人傲慢粗俗,刚一在彭泽住下来就马上叫县吏要去把县令找来见他。
陶渊明平日里就不屑于功名利禄,也不肯对他人趋炎附势,像督邮这种狐假虎威利用上极权利对他人发号施令的人就更加看不起了,但是身为县令却又不得不处理这种事务,只好动身前去应对。此时身边的县吏对他说这:“大人,面见督邮的时侯一定要身穿官服的,还要把大带束上,这是朝廷的规矩,要不然督邮可能会借此小事做你的文章,对大人实属不利啊。”陶渊明听后很生气,有种忍无可忍的感觉,他唉声叹气地说道:“我定不能为了五斗米向这种小人折腰。”说完他写了一封辞职信,并取出官印,然后就走了,这一任陶渊明只在彭泽当了八十多天的县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