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锦衣卫沈炼生平介绍及历史评价
沈炼(1507年-1557年),字纯甫,号青霞。浙江会稽(今浙江绍兴)人,明朝官员、锦衣卫。 嘉靖十七年进士,除溧阳知县。因事左迁为锦衣卫经历,长官陆炳与严嵩友好。
沈炼为人刚直,嫉恶如仇,每饮酒辄箕踞笑傲。以十罪疏(指专擅国事、贪污纳贿、卖官鬻爵、妒贤嫉能、箝制谏官等十大罪状)弹劾严嵩,被处以杖刑,谪居保安州为民。沈炼在塞外,却仍以詈骂严嵩父子为乐,严嵩得知大怒。嘉靖三十六年,严世蕃遣巡按御史路楷和宣大总督杨顺设计诛除沈炼。恰逢白莲教教徒阎浩等人被捕,招供多名嫌犯,于是列上沈炼的名字。沈炼终因被诬为谋反而遭到杀害,两子同被害。隆庆初年,朝廷下诏,褒奖敢于言事者,特追赠沈炼光禄寺少卿,任用一子为官。天启初年,追谥忠愍。天下士人推崇其德,将他的作品汇编成《青霞集》。 《明史》有传。
人物简介
沈炼(1507年1557年),字纯甫,号青霞,浙江会稽(今浙江绍兴)人。幼聪敏能攻古文,汪文盛以提学副使校浙士,得其文惊绝,谓为异人,拔居之一,始补府学生。
嘉靖十七年(1538年)考中进士,历任溧阳、茌平、清丰县令,为官清廉,颇著政绩,为百姓所称道。但因其不阿谀奉迎,而秉性耿直,每每龇龉权贵,被贬职为锦衣卫经历。沈炼任官期间,屡次弹劾严嵩、严世蕃父子,上疏历数严党专擅国事,排斥异己,遍引私人居要地,吞没军饷,战备废弛,致东南倭患猖獗,北方俺答寇掠京畿等十几条罪状,要求严正典刑,借以纠正人心纪纲,败坏难言。沈炼以低微的职位与严嵩父子进行了不屈不挠的斗争,但他的慷慨正义却触怒了嘉靖皇帝,不但当场受到呵斥,还被廷杖数十,贬至保安州为民。
沈炼携妻挈子去保安(今河北怀来)五年多,虽沦落草野,而发愤抗疏之心犹耿耿不能忘焉。保安系边境地区,当时保安州所属的宣大(宣府镇、大同镇)总督为严嵩干儿子杨顺。他谎报战绩,放纵士兵杀良献首冒功请赏,沈炼获悉在杨顺的庆功宴上献诗一首:杀良献首古来无,解道功成万骨枯。白草黄沙风雨狂,冤魂多少觅头颅。杨顺忌恨不已。在保安,沈炼还以李林甫、秦桧、严嵩的像作靶,让人日日练射,这使严氏更加刻骨切齿,必欲置之死地而后快,遂密令杨顺等杀害沈炼 。
嘉靖四十一年(1562年),严党被劾,严嵩削职,严世蕃处死,沈炼一案才得以昭雪。
人物生平
弹劾严嵩的勇士
沈炼(1506年1557年),字纯甫,号青霞,明代浙江会稽(今浙江绍兴)人。《明史》有传。
嘉靖十七年(1538年),沈炼考中进士,先后出任溧阳、茌平、清丰县令。清廉爱民,政绩卓著。
嘉靖二十九年(1550年)冬,蒙古瓦剌军入侵,威逼京城。皇帝召集文武百官商议退敌之策,从早晨到中午没有一个人发言。退朝时,国子监司业赵贞吉一人大声说道:臣以为天子应该拿出金银丝绸招募军队,亲自重赏勇猛之士,文武百官自会同心守城,敌人定会退兵。锦衣卫经历沈炼极力支持赵贞吉的意见,并慷慨激昂地加以补充。吏部尚书夏邦贤斥责沈炼:文武重臣没说话,你一个小小的官员瞎说什么?最终,朝廷采纳了他们主战不降的建议,不久,敌军撤兵。
当时,北方边患十分严重,而又适逢内阁首辅严嵩擅权,瞒报军情。沈炼眼看大明江山将要灭亡,心急如焚,他在朋友家喝酒,感伤国事,当场写下奏疏,揭发严嵩父子的十大罪状。皇帝下诏说,沈炼去年在金殿吵闹,不注意作为人臣的礼仪,现在又想通过诬告诋毁大臣来获取名声,责令对他廷杖。最后,沈炼被廷杖后贬斥到塞外的保安州(今河北涿鹿)种田。
沈炼在保安种田,州城北关的一个商人主动腾出房屋让他居住,里长帮助沈炼解决柴米。沈炼同乡里人谈论些忠义大节之事,也写些壮怀激烈的诗篇。其中一篇《塞上感怀》这样写道:
沙塞黄花带雪开,谪臣中酒坐徘徊。
睢阳骂敌心偏壮,上国思君意未灰。
南北风尘常按剑,乾坤气序更含杯。
醉醒数把春秋看,还有程婴救赵来。
嘉靖三十六年(1557年),兵部侍郎、宣大总督杨顺与蒙古族鞑靼部落交战,丢失城池40余座,杨顺却杀害一批躲避战争的无辜居民来谎报军功。沈炼访知此事,给杨顺寄去两首诗责问他,措辞十分严厉尖刻。杨顺即与巡察保安州的御史路楷商议,以白莲教的名义杀害沈炼。十月十七日,沈炼被害,时年51岁。
沈炼死后,杨顺还把沈炼的次子杖死,并派人前往浙江捉拿沈炼长子沈襄,捉拿后每日严刑拷打。后来给事中吴时来上疏揭发杨顺、路楷,皇上看后大怒,下令缉捕两人,释放沈襄。严嵩父子倒台后,穆宗隆庆元年(1567年),朝廷为沈炼 *** 昭雪,追赠他为光禄少卿,并在保安卫(今怀来县新保安镇)西街为他建立了祠堂。追谥号忠愍。冯梦龙在《喻世明言》中以《沈小霞相会出师表》记述了沈炼的这段悲惨故事。
沈炼的侄儿沈京、孙子沈良卿和他们的后代一直留在保安州,求学成家立业。
天下士人推崇其德,将他的作品汇编成《青霞集》,该作品中表现了他的廉政思想:
夫庸将熏染成风,其心术大坏,譬如牙胥之不可责,其廉洁倡家之不可导,以死节也。诚能一朝议成着为宪令,举明忠义之道,风于四方,示之以利害。道之以悃诚。《青霞集卷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