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公案第24回:螃蟹鸣冤枉,飞签拿老庞
《施公案》,清代民间通俗公案小说。早期版本亦称《施公案传》、《施案奇闻》、《百断奇观》,未著撰人。现存有嘉庆三年(1798)序文,道光四年(1824)刊本,可推知它前八卷九十七回大约成书于乾隆、嘉庆年间。其故事始于说书,后经人加工整理敷演而成为528回的长篇小说。主要讲述了康熙年间清官施仕伦在黄天霸等江湖侠士辅佐下铲除贪官污吏、破案捕盗的故事。下面历史网小编就为大家带来详细的介绍,一起来看看吧。
第24回 螃蟹鸣冤枉 飞签拿老庞
且说施公只见二人上堂跪下,呈签回话:“小的将失物的李天成带到。”施公说:“李天成,本县拿获十二寇在此。你既失盗被害,你必认识。且把你伙计丧命之由说来,本县与你结案。”李天成答应,从头至尾,说了一遍。施公听所说与诉呈相符。施公道:“你休要伤感,本县判断公平。”又叫众寇上前跪下,问:“你们在南北两路打劫事情,从实招来,免受苦刑。”
众寇一听,共说:“小的等作恶,原是不假,情愿治罪画供,求老爷免刑。”施公闻言大悦道:“你等顺理,本县岂无好生之德?”遂叫:“李天成,你可听见了?这强盗都招口供,你事可结案,先回收殓你伙计尸首,再听传领赃物。”李天成答应,出衙而去。
且说施公又问众寇:“那海潮、李天成二人之赃,现放何处?”众寇说:“两家财物,银钱花费一半,下剩在莲花院内。”
施公一听,吩咐将招单拿下去,叫众寇画押呈上。施公带笑说:“你们听我吩咐,我这里行文,详报上司。少不得委屈你们,在监候着喜信。本县但有开脱生路,无不尽力。”众寇认作好话,个个心喜,一齐答应。施公叫禁役收监,吩咐小心。禁子答应,把十二寇带去收监,多加防范。
施公又叫小和尚上来,说:“你们再把凶僧之过,说与本县听听,好结此案。”小和尚遵命,自始至终,又说一遍。施公听罢,与招单相符,又提僧尼,画押呈上。立刻吩咐:连十二寇共作移文,详报上司。回文一到,以便正法结案。又吩咐禁子,当堂给九黄钉了脚镣,又把七珠打了三十大板,打个死去活来,这才同收监内。又把施食的十二个和尚带来跪下,施公说:“尔等内有莲花院中僧人否?”众僧回道:“我等十人,各庙居住,他俩是莲花院的。”施公说:“你们十人,既不是九黄庙中之僧,与你们无干。从今以后,你们谨守清规,本县今日开放你们,去罢!”众僧一一谢恩,叩首起来,下堂念经出去,各回本庙而去。施公又看二僧,面貌慈善,都有年纪,不象行恶之人,说:“你二人同这小和尚回庙,焚修去罢!”三僧谢恩,叩头起来,回莲花院。余僧俱跪下。施公看去,腰粗膀大,凶眉恶眼,个个都是不法之人。不问情由,抽签掷下:每人打三十大板,一面枷在江都县路口上,一月示众。问:“情愿还俗,即发回家为民!”
又叫施食的十二尼姑跪下。一看,就认出不贤惠的有四个尼姑,吩咐带在一旁。向那八个尼姑说道:“你们听本县吩咐,你们各回庵去。七珠自作自受。从今你们须守清规。那七珠的观音庵内,每人轮流照看焚修。但有风吹草动,本县查出,定不宽恕。去罢!”八尼一齐答应,叩头而去。四个尼姑都担惊怕。施公说:“你们四人作的坏事,你们自己明白。还有什么辩处,快快实说!本县好结此案。”四尼不敢强辩,个个叩头,口称:“老爷,小尼心邪。不料老爷的神目如电。小尼等岂敢虚言强辩,只求老爷看佛面。小尼以后改邪归正。谨守清规了。”未知后事如何,且看下回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