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鞅著作《商君书》:战国时期法家学派的代表作之一
《商君书》也称《商子》,现存26篇,是战国时期法家学派的代表作之一,是中国家喻户晓的人物商鞅及其后学的著作汇编。下面历史网小编就为大家带来详细的介绍,一起来看看吧!
《商君书》着重论述商鞅一派在当时秦国施行的变法理论和具体措施。
《商君书》论述了大量愚民政策以及法家士子为帝王稳固政权,剥夺百姓人权的观点。例如:《商君书》中认为国家与人民是矛盾的关系。人民强大,则国家虚弱。所以想要国家强大,则必须削弱人民。能够战胜强敌、称霸天下的国家,必须制服本国的人民。只有使人民愚昧无知、朴实忠厚,人民才不易结成强大的力量来对抗国家和君主,这样国家才会容易治理,君主的地位才会牢固。
《商君书》中认为人性本恶,必须承认人之恶性,治理国家要以恶治善才能使国家强大。《商君书》中主张重刑轻赏,他认为加重刑罚,减少奖赏,是君主爱护民众,民众就会拼命争夺奖赏;增加奖赏,减轻刑罚,是君主不爱护民众,民众就不会为奖赏而拼死奋斗。
《商君书》的文体多样。议论体有《农战》、《开塞》、《划策》等十数篇,或先综合后分析,或先分析后综合,兼用归纳演绎,首尾呼应。有时也运用比喻、排比、对比、借代等修辞手法。
《徕民》篇运用了“齐人有东郭敞者”的寓言,以增强说理的效果和形像性,说明体有《垦令》、《靳令》、《境内》等篇,是对秦政令的诠释。辩难体有《更法》,通过人物对话相互驳辩来阐述中心论点,司马迁录入《史记。商君列传》(文字有改动),用以表明商鞅的主张。
《更法》篇之一详细记述了商鞅与甘龙、杜挚在秦孝公面前争论变法的问题。《去彊》篇第四论削除民不听从政令带来的弊端,并需要籍以刑罚,专心农战,少事商贾做为解决之方。“国以善民治奸民者,必乱至削;国以奸民治善民者,必治至彊”《商君书·去彊》。国家把以对善人的宽大来治理奸恶的人民,国家必然陷入动乱,衰落。而如果国家以对付恶人的谨慎来治理善民,国家才可以稳定强大。
《开塞》篇第七提出了社会发展的三个阶段:“上世亲亲而爱私,中世上贤而说仁,下世贵贵而尊官。”这种历史变化的观点在哲学史上有重要的进步意义。在具体措施上,此书主张加强君权,建立赏罚严明的法治制度,取消贵族的世袭特权,奖励军功,提倡耕战,同时反对用诗书礼乐和道德教化的手段治理国家。
《弱民》篇第二十旨在阐述‘弱民’与‘强国’之间的相对关系。“民弱国彊,民彊国弱,故有道之国,务在弱民”《商君书·弱民》。民如果强了,国君的统治地位就不稳了,所以国君的统治地位要想稳定必须先“弱民”。
关于《商君书》的作者,学术界颇有争论。之一种意见认为《商君书》基本是伪书。第二种意见是基本肯定《商君书》的作者是商鞅,持这种看法的人有史志的编著者。第三种意见认为《商君书》是商鞅遗著与其他法家遗着的合编,此书非作于一人,也非写于一时。有人也提出的看法是,前两种意见有些牵强,第三种意见有一定道理。《韩非子·五蠹》篇说:今境内之民皆言治,藏商、管之法者家有之。这说明商鞅确著有此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