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浒传第二十七回讲了什么故事?这回该如何理解呢?
水浒传第二十七回主要内容:母夜叉孟州道卖人肉 武都头十字坡遇张青
武松杀死西门庆和潘金莲为哥哥报仇后投案自首,被陈府尹轻判发配孟州。发配途中武松来到母夜叉孙二娘开的黑店,武松看出店中有问题,没有喝店中的药酒并假装酒后昏死。
店中伙计两个人都扛抬不了他,待孙二娘亲自来抬人时,武松就势按她在地下戏耍了一番。菜园子张青及时回来解除了误会,武松遂与张青、孙二娘夫妇结成好友。
相关人物简介:
1、孙二娘原先是十字坡黑店老板娘:“系一条鲜红生绢裙,擦一脸胭脂铅粉,敞开胸脯,露出桃红纱主腰,上面一色金钮”,“眉横杀气,眼露凶光。”
在孟州道十字坡与张青开酒店卖人肉。梁山泊上仅有的三女将之一。 武松被发配到孟州路过十字坡,险遭孙二娘的毒手。武松假装喝醉酒捉住了孙二娘,孙二娘求饶,武松遂与张青、孙二娘夫妇相识。
武松后来二龙山头领率孙二娘夫妇等同归梁山,担任梁山驻西山酒店迎宾使兼消息头领,迎来送往,打探消息,是梁山之一百零三条好汉,随宋江征讨方腊时,孙二娘被杜微飞刀打中,阵亡。死后追封旌德郡君。
2、张青,在小说第十七回“花和尚单打二龙山,青面兽双夺宝珠寺”中首次由鲁智深提及。本在孟州道光明寺种菜,因此唤做“菜园子”。却因为小事杀了光明寺里的僧人,逃出后在大树坡做劫匪,结识了孙二娘,二人结为夫妻,便在十字坡开设酒店,用蒙汗药为害过往行人,做人肉包子的生意。
后来跟随二龙山众头领加入梁山泊,坐上之一百零二把交椅,司职“打探声息”、“邀接来宾头领”并负责管理“西山酒店”。星号地刑星,在征讨方腊接近尾声的歙州之战时,恰逢摩云金翅欧鹏阵亡,军心大乱之际,张青在乱军之中战死。死后追封:义节郎。
水浒传第二十七回读后感
好汉代官府主持公道。上一回县衙收受西门庆贿赂,不受理武大郎命案。武松用暴力直接诛杀奸夫 *** ,越过官府。这和水浒反贪官,替天行道主旨是符合的。
改状词。
之一版本状词是街坊在武松私审潘金莲时记录的。反映了真相。
内容:1。潘金莲与西门庆通奸。2。王婆主谋,潘毒死了武大郎。3。武松为兄报仇,主动杀死了奸夫 *** 。
第二版本状词是知县版。
内容:1。潘金莲与西门庆通奸(相同)。2。略去。3。 武松斗殴意外杀人。
当时武松告状内容正是第1条和第2条,知县略去了第2条,维持了原来判决,厚颜 *** 强撑自己没错。意外杀人这的确能为武松减罪。
第三版本状词是京师下达版。
内容:1。潘金莲与西门庆通奸(相同)。2。王婆主谋,潘毒死了武大郎(相同)。3。 武松斗殴意外杀人。
知府到京师活动,下达给省院。第3条和第二版本相同。第三版本给知县面子,吸收了他的创造,第三版本也比较还原真相。
好官践踏法律。作者笔下廉洁的陈文昭,个人主观为武松改轻状词,违反了法律。
凶顽孙二娘。对孙二娘的描写,可见她不是一般的姿色路线,而是野蛮路线的,粗野,胖。孙二娘也贪婪,不顾张青定下的三不伤害,加害鲁智深,头陀。
武松听到到了十字坡,就对酒店是黑是白起了疑心。他没吃人肉包子,拍开看里面什么馅儿,试探老板娘。武松谨慎于男女之防,在怒斥潘金莲一节可见。这里他却故意挑逗孙二娘激怒她。
吃人肉,十字坡开头,本书之一次出现了好汉吃人肉的情节。
孙二娘欺软怕硬,被武松制服后尊敬武松。
张青讲到鲁智深。回应前文,为后文武松落草提供便利。
张青规定三种人不害。这有两个理由:太可怜不下手和结识好汉,太弱或太横。
张青尊重僧道。张青不加害僧道,可能是张青年长后的想法。他出道,之一桩案子是杀了光明寺众僧,并不尊重僧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