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灭岳飞岳家满门的人到底是谁
宋史《岳飞传》据岳飞的孙子岳珂在岳飞死后几十年为他撰写的私传《鄂王行实编年》所改编,基本没有什么可信度。普遍认为岳飞是冤枉的,成为莫须 有的罪名,甚至认为,岳飞是被秦桧或者宋高宗害死的,只是主要责任不同而已。这些观点都是错误的。
八百年来,人们一直被儒家学者误导,以为莫须 有是凭空捏造,没有根据。实际上,莫须 有是必须 有的意思。
岳飞死,韩世忠问秦桧:岳飞谋反的证据何在?根据《宋史》记载,秦桧答:飞子云与张宪书虽不明,其事体莫须有。这是岳飞死的罪名之一。韩世忠反驳:莫须有三字,何以服天下?
《宋人轶事汇编》中南宋杂事诗注有一条注文:岳鄂王狱具。秦桧言:岳云与张宪书,其事必须有。?王(指韩世忠)争曰:必须有三字,何以使人甘心!案此三字与《中兴纪事本末》同,今皆作莫须有,恐不若《纪事》之得其实也。
宋徽宗和曾布的谈话:君不密则失臣,臣不密则失身。曾布担心:此语稍漏露,则臣实无所措身矣。 徽宗保证:会得!会得!此岂可漏也。曾布仍试探:不审陛下以(司马)光等为有罪、无罪?徽宗答道:莫须是有罪!曾布说:圣意如此,臣乃敢尽言。光等诋毁神宗变乱法度,则事迹具存,岂得为无罪?此后,二人几乎无所不谈。
宋高宗给岳飞的诏谕:金人再犯东京,贼方在境,难以召卿远来面议。今遣李若虚前去,就卿商量。凡今日可以乘机御敌之事,卿可一一筹画措置,先入急递奏来。据事势,莫须重兵持守,轻兵择利。其施设之方,则委任卿,朕不可以遥度也。盛夏我兵所宜,至秋则彼必猖獗,机会之间,尤宜审处。遣亲札,指不多及。
既然莫须 有是必须 有的意思,岳飞的罪名是什么呢?罪名一:除罪轻外,法寺称:律:临军征讨,稽期三日者,斩据宋史高宗传记载,岳飞两次不撤兵,不听皇帝命令。绍兴九年(1139年),金宋达成和议,金国将陕西、河南给了南宋。 这两个地方原来是金国扶持的伪齐政权,作为金宋两国的缓冲地带。但是,金国不满意伪齐的皇帝刘豫,把他撤了,金国主和的完颜昌(挞懒)把这两个地方给了南宋。
但是,后来女真贵族中最坚定的主战派宗弼(也就是兀术)和宗斡重掌朝政。完颜昌就因与宋交通、倡议割地被处死。 兀术要把完颜昌送出的地盘夺回来,金和南宋的战争开始。
宗弼四路兴兵,聂黎孛堇出山东,撒离喝侵陕西,李成攻西京,宗弼自己从黎阳(今河南浚县)出发,率领孔彦舟、郦琼等将及精兵10万直趋汴京,旬日之间,尽复河南故地。之后,南宋名将刘琦的八字军1.8万人被包围在顺昌,情况危机。
5月下旬,宋高宗就在诏书中命岳飞出兵驰援顺昌,但岳飞却没有奉诏。6月6日,宋高宗再下诏书,命岳飞依已降诏旨,多差精锐人马,火急前去救援,无致贼势猖狂,少落奸便,不得顷刻住滞,语气中已有责备之意,但岳飞原有目疾,此时又患寒嗽,因此还是迟至6月11日才从鄂州出师,但也只是以前军统制张宪、游奕军统制姚政率背嵬军、游奕军骑兵出光州北上,岳家军主力仍未出发。
最后,刘琦闭城坚守,金军骑兵野战较强,但攻城能力较弱,刘琦是南宋的名将,顺昌守住了,宗弼撤退回到汴京,而这个时候,岳飞的援军还没有到。
根据宋朝法律,临军征讨,稽期三日者,斩,从高宗5月下旬下昭,到6月11日,岳飞军队早超过三日了,因此,岳飞的此项罪名成立。
南宋的各军有不相救的习惯。
《三朝北盟会编》卷一九三指出:「(绍兴九年二月)吉州布衣周南仲上书,书曰:今之诸军将帅,相视若冰炭,相疾如仇雠。假使一军深入,其谁为应,一军陷阵,其谁为援?刘光世窃琳馆之清名,张俊负跋扈之大恶,岳飞、吴玠、韩世忠之流,裹粮坐甲,首鼠两端。所以然者,无主帅故也。陛下曩年躬擐甲胄,亲冒烟尘,诏书具在,谁不闻知。。。。。。今日诸将尾大不掉,陛下已失于初矣,尚此不决,何耶?。。。。。。欲驭诸军,不可不将将。
宋史本纪第二十九 甲子,撒离曷攻青溪岭,鄜延经略使王彦率兵战败之,撒离曷还屯凤翔。命士亻褭主奉濮王祠事。张俊遣左护军都统制王德援刘锜,德暂至顺昌,值围已解,复还庐州。遣司农少卿李若虚诣岳飞军谕指班师,飞不听。
罪名二:指斥乘舆,情理相切害者,斩
从宋史高宗本纪看,岳飞是个好武将,但他的缺点也很突出,比如:耍脾气,要弃官而走,亲手杀死舅父是为不孝,两次要给自己部队的增兵,两次抗据命令不回兵,是为不忠。身为手握重兵的大将,岳飞竟然胆大到干预无后的高宗立储。如此有性格的岳飞,在背后说皇帝几句坏话,是自然的,王浚的告发有可信度的。 就算指责皇帝这个罪名不成立,岳飞的之一个罪名可是证据确凿的。因此,岳飞被杀并不冤枉,更不关秦桧什么事。 因为,宋史高宗本纪中说的是赵构赐死岳飞,也就是说,这是昭狱,从抓人到最后定罪,都是皇帝说了算,外人无法插手。值得一提的是,秦桧曾上表,希望保住岳飞的儿子岳云一命,但,宋高宗坚持重判。尽管秦桧最后没有成功的救岳云一命,但秦桧也算对岳飞一家有功德。而今天,岳飞后人竟然捐款要秦桧给岳飞母亲树立跪像,岳飞后人真是忘恩负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