郡县制有何影响
郡县制有何影响
郡县制的实行对中国的历史发展而言有利有敝。从对中国的积极影响方面来说,首先,从制度结构上来说,郡县制打破了中国单一制的国家组织结构,为中国历代统治者管理国家提供了多种选择。
秦始皇
以刘邦的汉朝为例,起初刘邦觉得秦国的灭亡是由于秦采取了郡县制,于是沿袭了周朝的分封制,将土地分给刘姓家族的兄弟,结果却在景帝时期导致了七国之乱,威胁国家统一。后来武帝刘彻接纳臣子的意见,颁布推恩令,分解诸侯的权力,推行郡国并行制,维护了国家的统一。中唐时期,唐皇设置节度使,给予节度使以王侯的权力,拥有自己的土地与军队,导致了藩王割据,统治者的政权不稳。各个朝代的国君在统治管理的过程中,不断地在分封制与郡县制的政治制度中选择,再加以改造和发展,推行适合自己朝代的国家组织结构。
其次,柳宗元在其《封建论》中评价秦始皇的郡县制“公天下之端自秦始”,是土地公有制的开端,并且认为秦国的灭亡在于政治而不在于制度,给予了郡县制以极高的评价。在郡县制的基础之上,秦始皇在全国推行统一文字、货币和度量衡的政策,修建渠道,促进了国家的大一统。因为权利在帝王手中,所以一切的改革都会比较容易,这也是中国多民族共同相存的一个开端。
消极影响:秦始皇的帝制,确立了皇帝至高无上的皇权。这也就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皇帝的个人欲望的膨胀,大兴土木修建秦始皇陵、修筑万里长城,徭役繁重,刑法严苛,激起民众的反抗之心,致使了秦帝国的快速灭亡。而且,再清明的帝王在执掌朝政几十年后,会变得糊涂,凡事以个人喜好为主,如汉武帝他创造了汉朝的鼎盛,但衰落也是从他开始的。
古代郡县制指得是什么样的制度
郡县制是指古代帝王为加强中央集权,防止地方势力膨胀对中央造成威胁而推行的一种区别于周朝分封制的地方行政制度。它基本上横贯了中国整个封建时期,我国现在使用的行政区划制度就是在郡县制的基础上演变而产生的。
郡县制
郡县制起源于春秋时期,由战国时期的商鞅正式提出,在秦始皇时期正式推行全国。郡县制的最主要特点是君主专制、中央集权。更高统治者是皇帝,下设太尉、丞相和御史大夫作为中央 *** 官员,他们主要向皇帝负责。中央 *** 下面设立地方 *** ,地方 *** 主要由郡县组成,县向郡负责,郡向中央 *** 负责。但是无论是太尉、丞相和御史大夫这类中央 *** 官员,还是郡守和县令这些地方 *** 的官员都是直接由皇帝任命的。
郡,是指在中央 *** 管理下的更高一级的地方行政机构,郡下面设有负责管理行政事务的郡守,负责军营事务的郡尉和负责监察事务的监御史。每一个郡的管理者被称为郡守,其官职类似于现在的省长;县,是指郡的下级行政机构,县的负责人被称为县令,他的官职相当于现在的县长。县令的职责是调解民众纠纷,处理所辖地区的经济、法律和军事事务,向百姓传达上级命令。县与郡与中央 *** 与皇帝之间等级分明,是层层递进式的结构,除特殊情况之外,不能越过上级向更高一级的官员汇报事务。
黄宗羲为什么批评郡县制
黄宗羲是被誉为“中国思想启蒙之父”。他主张“天下为主,君为客”的民主思想,认为一个王朝的主人应该是人民百姓而不是君王。反对“家天下”的皇帝世袭制,认为一个国家的兴盛衰弱不在于帝王家,而是由百姓的决定的。
黄宗羲
郡县制的最主要的特点就在于帝制,即皇帝世袭制。它维护的主要的是统治者阶级的利益,这与黄宗羲的基本主张不符。他在其著作《明夷待访录》中,向世人阐述了封建君主专制制度的弊端,向人们传递民主治国的优势。他认为一个国家设立君主的原因是为了让君主承担使国家兴盛的责任,他主要的任务是为百姓服务。而封建帝制中的君主维护的主要是自身的利益,将百姓当作他们的奴仆,百姓的地位低下,是国家的弱势群体。君主只行使了他的权利,却没有尽相应的义务。
黄宗羲反对苛政重税,他认为一个国家不应该对百姓设予严重的赋税。国家应该对不同地区设置不同的赋税标准,比如土地一块肥沃而另一块贫瘠,如果对这两块土地征收同样的赋税,那么就会造成百姓的负担一平均。他主张赋税的标准应该是以更低等的百姓的生产为标准,其次百姓生产什么就缴纳什么,不要硬性规定百姓缴赋。根据土地的质量等级不同,征收不同的税赋,不要一以概之。然而秦始皇以吏为师,百姓要承担极其繁重的税赋。
郡县制的核心介绍
郡县制的核心是皇权专制。秦220年,秦始皇统一六国后,为了维护封建地主阶级的政治和经济利益,废除分封制,在商鞅变法的基础上于全国推行郡县制。郡县制从秦朝正式实行后,影响了中国的整个封建皇朝。
秦始皇
郡县制的推行是中国政治制度上的一次里程碑,从中央到地方的直线管理模式,地方官员由皇帝直接任命和调动,加强了中央集权。郡县 *** 为一项新兴的地方政治制度它的实行前提是国家的大一统,建立在地域划分的基础之上。它不同于周朝分封制诸侯世袭的传承制度,所有中央和地方的官员的官位都是由皇帝直接任命调动的,并且官位不得世袭、官员只有俸禄没有封地。郡和县是地方的行政机构,对中央的命令要绝对的服从,因此不会造成地方官员拥兵自重的事情发生。
汉代在郡县制的基础上在地方上实行郡国并行制,皇帝对各级管理的监察呈现制度化;隋唐时期设道州县和藩镇制度,加强了中央对地方的管理;宋代设路州县三级 *** ,压制武官的发展,致使地方的势力无法与中央对抗;而自元始的元明清朝代在地方 *** 实行行省制度,明朝时君主专制被极度强化,直至清朝君主专制达到顶峰。但无论制度的名称怎么变,这些地方政治制度都是建立在郡县制的基础之上的,并且它的发展趋势是地方权力慢慢地被削弱,而中央集权不断地被强化。
从分封制到郡县制的演变
秦统一六国后,始皇帝认为分封制于国家统治不能长久,于是下令推行高度中央集权的郡县制,并且将春秋战国时期的诸子百家(除法家之外)的士者以及他们的著作都焚毁,以实现思想的统一。
郡县制
从以分封制治国到以郡县制为治国主要制度,首先是社会层次上的一项重大改革,中国从奴隶社会跨入了封建社会,开始了以皇帝为统治中心的长达二千多年的封建国家。分封制满足的是奴隶主贵族阶级的利益,土地是属于诸侯的;郡县制满足了新兴地主阶级的利益需求,有一定的经济基础便可以购置土地。
其次是君与臣关系之间的改变,分封制时,周天子看似是国家的统治者,但实质上周天子只对他所辖地区有管理权,他不能插手各个诸侯国的事务,到后期实质上权利是臣大于君。郡县制则是皇帝将所有的权利都集中在自己身上,臣子必须服从皇帝的命令,被后世广为传颂的“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的君臣关系说也是从这里开始的。
在中国封建王朝当中,分封制和郡县 *** 为两项基本制度是经常被替换使用的。如西汉初年汉高祖刘邦推行分封制,明太祖开国初期也采取分邦建国的政策,但是最后都导致了国基不稳,诸侯王发生叛变。所以之后的统治者选择均倾向于郡县制。
从中国二千多年的朝代更替中,可以看到郡县制虽然中央集权,也有诸多弊端,但相对于分封制而言,其层层递进,上下级分明的行政管理模式还是值得后来借鉴的。
揭秘郡县制的弊端
通俗一点来说郡县制的本质就是将地方权利收归中央,中央的权利高度集中,而地方 *** 官员手上并没有实质的权利,所有官员都只是皇帝思想的执行者,整个国家的政策法令和经济文化都取决于皇帝一个人的想法。
秦始皇
郡县制对国家的管理主要靠法律,秦国的法律十分的严苛。以县令为例,只要这个县有一个小官吏违法了法令,那么县令就要承受一半甚至于全部的处罚。在这样子的连座法令之下,地方官员为了避免自己遭受惩罚,会选择对底下违法的官吏包庇纵容。如此就极易导致官吏做出欺瞒上级残害百姓的事情,致使民心不稳。
地方官员对于所辖地区的土地只有管理权,没有所有权。土地的收益好坏,于他本身而言并没有太大的联系,那么他就不会放出很多的精力在地方治理上。况且从人性的阴暗面来看,每个人都是自私的,自己的利益是更优先的。周朝由于分封诸侯,诸侯的封地是属于他们自己的,赚了是自己的,亏了也要自己承担,因此他们对于土地的治理就会比较上心,国家容易致富。但是郡县制的管理体制是不利于国富民强的。
各个地区的官员没有向心力,没有责任感。官吏重视的只是自己的利益,哪里利益多往哪里去,对于国家没有太多的感情。陈胜吴广起义后,各地区纷纷有人一同揭杆而起反对秦政,秦王朝汲汲可危的时候,没有哪个郡县说帮助皇帝抵御叛军。一是因为他们手上没有军队,二也是因为对他们而言天下哪个皇帝都没关系,只要让他们的生活过的好些就行。民众内心没有对国家的忠诚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