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中晴雯被撵真的跟袭人有关?真相是什么?
红楼梦中晴雯被撵真的跟袭人有关?真相是什么?你们知道吗,接下来历史网小编为您讲解
《红楼梦》中的晴雯,因为“生得好看”,品行又好,深得读者喜欢。在“俏丫环抱屈夭风流”后,大家惋惜之余,也在探究,究竟是谁告的状,让她被王夫人撵出贾府。
很多人都不约而同地将矛头指向了袭人,认为袭人的嫌疑更大。毕竟她们是彼此的竞争对手。但是,在我看来,袭人未必就是真正的告状之人。
一、袭人的性格
《红楼梦》中,袭人和晴雯是截然不同的性格。晴雯属于“看热闹不嫌事大”的,而袭人则属于“就怕事情闹大”的,从一碗吃的,就能看出二人的性格差别。
小说第8回“比通灵金莺微露意 探宝钗黛玉半含酸”中,李嬷嬷去宝玉房中“作威作福”,不但喝了宝玉早起沏的枫露茶,还拿走了一碟豆腐皮包子。而这恰恰是宝玉留个晴雯的。
宝玉回到房中,问起时,晴雯的反应是:“快别提。一送了来,我知道是我的,偏我才吃了饭,就放在那里。后来李奶奶来了看见说‘宝玉未必吃了,拿了给我孙子吃去罢。’他就叫人拿了家去了。”
正是因为有了晴雯这个“前提”,当宝玉得知枫露茶也被李嬷嬷喝了时,才生气摔了杯子,茜雪也因此受到牵连被撵了出去。
贾母听到摔杯子的声音,打发人来问时,袭人只说是她“失手砸了钟子”,把责任揽到自己身上。
同样是李嬷嬷在宝玉房中擅自吃了东西,袭人的表现和晴雯大相径庭。小说第19回袭人从家中回来,宝玉兴冲冲地让下人将贵妃赏的糖蒸酥酪拿给袭人,丫头们却说“李奶奶吃了”。
还没等宝玉说话,袭人反说“原来是留的这个,多谢费心。前儿我吃的时候好吃,吃过了好肚子疼,足闹得吐了才好。他吃了倒好,搁在这里倒白糟蹋了。我只想风干栗子吃,你替我剥栗子,我去铺床”。成功地转移了宝玉的注意力,避免了一场不必要的争端。
当然,不光是一碗吃的,从小说中的很多事情里,都能看出袭人属于“压事之人”,而非“挑事之人”。在袭人这样的丫环眼中,“被撵”就是天大的事情,否则金钏不会因此跳井。所以,这么大的事情,按照袭人的性格,她做不出来。
二、袭人的位置
大家之所以把告状的矛头指向袭人,原因之一便是,袭人和晴雯两人都是宝玉中意之人,都是姨娘候选人,存在竞争关系,所以推断,袭人为了上位,通过“告状”扳倒了竞争对手晴雯。
在贾府,恐怕大部分丫鬟的目标都是当姨娘,从而改变奴才的身份。如果能像赵姨娘那样,生个一儿半女,那身份自然要比大丫鬟高贵多了。袭人和晴雯也不例外。
晴雯因为生得好看,宝玉也宠着她,加之有老太太的“钦点”,自以为坐稳了姨娘的宝座。而袭人则“投靠”了王夫人,王夫人喜欢她的老实懂事,拿定主意让袭人做宝玉的姨娘。在做姨娘的这条路上,袭人和晴雯算是“各凭本事”。
然而,在晴雯被撵的时候,袭人虽然没有姨娘之名,却有姨娘之实。不但拿着姨娘的工资,还和宝玉有“瞒神弄鬼”之事,可以说,此时的袭人早已坐稳了姨娘的宝座,实在没有必要再去打压晴雯。
更何况,如果她在王夫人面前一味告晴雯的状,既显得她在怡红院管理不善,更和她“老实懂事”的人设不符,因此,袭人完全没有告状的必要。
三、被撵当天的情境
晴雯是在第77回被撵走的。小说中写到“原来王夫人自那日着恼之后,王善保家的去趁势告倒了晴雯,本处有人和园中不睦的,也就随机趁便下了些话”。
这里的“本处”并非指怡红院,因为怡红院也在大观园中,由此可以判断,“本处”应该是王夫人房中。
而且,王夫人去怡红院并非单纯针对晴雯,而是“从袭人起以至于极小作粗活的小丫头们,个个亲自看了一遍”。
晴雯被撵之后,袭人前来安慰宝玉,宝玉有两次“内涵”袭人,认为是袭人告状。袭人的反应不是狡辩,而是“无可回答”和“不好再劝”。
按照正常人的思路,越是告状的,越想洗白。越是没告状的,越不好意思辩解,生怕加深误会。袭人明显属于后者。
四、告状者是谁?
个人觉得,最主要的告状者,还是王善保家的。她因为对晴雯不满,告状的时候抓住了王夫人的“痛点”,知道王夫人不喜欢长得好看的女孩,于是在告状的时候,抓了以下几个关键词:“标致”“巧嘴”“西施”“骚眼睛”“妖妖”。每一个都直戳王夫人心底,让王夫人一下就记恨上了晴雯。别人再来告状,也不过是顺水推舟,落井下石。
更可况,晴雯的性格,属于飞扬跋扈型的,不招人喜欢。加之经过王善保家的提醒,王夫人想起了有次跟老太太带着进园子,看到晴雯在那里骂人。
这下好了,晴雯从相貌到行为,不但入不了王夫人的眼,还招王夫人莫名其妙地恨。用一句流行的话说“这样的丫头,不撵出去,留在怡红院过年吗?!”
所以,不管谁给晴雯告的状,不重要,重要的只有两点,一是长得太好看,不得王夫人喜欢,这是命。二是做人不留余地,树敌太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