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赔给列强的4.5亿两白银,折合到现在,是多少人民币?
文:激流文史
编辑:激流文史
1901年9月,一纸前所未有的耻辱条约——《辛丑条约》在北京签订。该条约除了规定使馆区、列强驻兵等条款外,有一条极为重要的条款就是对各国赔偿4.5亿两白银,令人心如滴血。
那么,《辛丑条约》是怎么来的呢?4.5亿两白银又折合多少人民币呢?
1900年8月,慈禧带着光绪如丧家之犬般逃出了北京,一路饱经磨难,抵达西安。而在她背后,八国联军已经杀入了北京,并开始大肆劫掠华北各地,无恶不作。
另外一边,俄国也不甘寂寞,一面派兵参加联军,一面自己也大举入侵东北,短短几个月时间就几乎侵占了整个东北地区。
面对如此耻辱,慈禧不想着怎么抵抗,反而当即开始了卖国,屡屡向列强求饶,请求赶紧签订条约——其实这事早在她逃出北京前就开始办了,天津沦陷后慈禧就一再求和。奈何列强不听,还是继续向北京进军,慈禧也就只能“西狩”了。
直到1901年,双方才终于坐到了谈判桌前。说是商议条约,其实大多是由列强决定,最终敲定了《辛丑条约》的基本条款。
这个条约主要内容有很多,比如清朝要向列强道歉,为义和团运动中的“遇害者”修建纪念碑,划定北京东交民巷为使馆界,严禁人民参与反帝运动等等,有许多值得分析的地方。不过我们今天的主题是4.5亿两白银的赔款,就主要来看看赔款这方面。
为什么是4.5亿两白银呢?
关于这一点众说纷纭,但一种较为常见的说法是,当时全国有4.5亿人,列强认为义和团运动给他们造成了巨大损失,中国人民都有责任,因此要求清朝按照“一人赔一两”的额度,总共赔偿他们4.5亿两白银。
分明是他们自己闯入中国烧杀抢掠,现在反而要求中国赔偿他们,简直岂有此理。奈何此时清朝根本不敢和列强打持久战,最终还是同意了。
那么,4.5亿两白银究竟是多少钱呢?最简单的算法自然是直接通过白银价格来换算。清朝的度量衡制度和今天有些不同,当时一两大概相当于37.3克。
那4.5亿两就是167.85亿克。现在白银的价格各地有所差别,综合一下大约是5.5元1克。那4.5亿两白银也就是923.175亿人民币。
当然,这只是一个基础算法。历代白银的价格有所不同,肯定不能这么简单换算,只是作为一个参考。
现代白银的开采难度已经大大降低,白银的用途也有所减少。而清代白银还是通用货币,开采难度也较高,白银的实际价格肯定是远高于现代的。因此4.5亿两白银在当时的实际价格也必然高于我们之前估算出的923.175亿。
我们也可以通过粮食等必需品的价格来进行估算。比如清朝当时的大米价格大约为2两白银一石,而清朝一石大约为180斤,也就是说2两银子的价格大约相当于180斤大米的价格。
大米价格我们就按照基础的3元1斤来算,那180斤大米就是540元。2两银子就相当于540元,那1两银子就是270元,再乘4.5亿,那就是1215亿元。
当然,这种算法其实也不准确。因为清朝的计量单位也比较混乱,各地并不完全统一,有的地方一石是180斤,有的地方也不一定是。并且清代和现代稻米的品种也不同,现代大米已经经过了多次改良,亩产量大大提升,对应的成本也就降低了,因此古代大米的价值实际上更高。
同时古代粮食价格受“丰年”“荒年”的影响,波动很大,丰年和荒年的粮食价格可以相差几倍,甚至几十倍,也很难用一个统一的数值来概括。
不过这4.5亿两白银的实际价格,应该也是要高于这估算出的1215亿元的。
但不管是用哪种算法,很明显,这4.5亿两白银无疑是一笔巨款。有人用清朝中期的财政收入来和这4.5亿两进行换算,但这其实不准确。因为清朝这个朝代很独特,其末期的财政收入是比“康雍乾盛世”时期还要高的,而且是大大提升。
但即便是清末这个时候,清朝一年的财政收入大概也只有9000万两白银。换言之,这笔赔款相当于清朝五年的财政收入。
要知道,这可是五年的财政收入,而不是某项收入!
9000万两白银是清朝一年全部的财政收入,但清朝当然不可能将这笔钱全部用于支付赔款。并且当时清朝收入虽然提升了,支出却也大大提升,经常处于收不抵支的状况,顶多能将财政收入的一小部分用于还款,因此这4.5亿两白银绝不是五年能还得清的,十年也不可能。
然而列强可不会等清朝五年十年,他们的要求很简单,让清朝马上给钱,但问题是此时清朝确实没那么多钱了。
虽然慈禧的命令是“量中华之物力,结与国之欢心”,要求大臣们全力讨好列强,只要能换取列强撤兵,什么条件都可以答应。
但此时清朝对地方的控制力已经大大降低,连东北老家都被俄国人占领,华北地区也遭到了八国联军的洗劫和破坏,而其他地方大多也已经被搜刮得民穷财尽,困苦不堪了。
清朝的国库也早已空空如也,就算是挖地三尺,也实在是找不出4.5亿两白银了。
那怎么办呢?就在慈禧等人愁眉苦脸的时候,“好心”的列强们提出了一个建议:“那我们借给你吧!”
这不是开玩笑,而是实打实的条件。列强那边早已有若干家银行准备接手了,如果清朝同意,当即就可以借款给清朝,再让清朝用来赔款。换言之,这就是清朝借了列强的钱,再来赔给列强!这大概算是讽刺力度最强的黑色幽默之一了。
但列强们真的有那么好心吗?当然不是。他们之所以提出这种奇特的赔款条件,主要有三点原因。
之一是他们早就摸透了清朝的体系,也对清朝的财政状况一清二楚,知道清朝确实拿不出那么多钱,无论他们再怎么要也没用,只能“细水长流”。否则万一逼得太狠,把清朝搞灭亡了咋办?
第二是他们虽然进攻了清朝,但这只是为了“惩戒”清朝的“挑衅”,列强们也知道自己不能真的把清朝打垮了。毕竟清朝腐朽堕落到这个程度,对列强们而言其实是件好事。
如果他们真把清朝打得灭亡了,那他们不就失去一个可靠的 *** 人了吗?留着清朝这个卖国政权,他们就可以源源不断地从中国掠夺财富了。并且列强们相互之间的利益也不一致,历史上十几年之后他们就大战了一场,也就是一战。
因此谁都怕对方独占了中国的利益,都互相防着,自然就不如让清朝代替他们来掠夺中国了。
第三则是因为八国联军虽然不断攻城掠地,占领了华北的大片地区,但毕竟是由各个国家的远征军拼凑而来,人生地不熟且数量有限。
华北当地的许多人民也奋起抗争,给他们造成了不小的损失,让他们不想在中国长期消耗下去了。并且八国联军也是需要军费的,如果迟迟不能达成和约,那他们只是白白损失兵力和金钱而已,因此还不如尽快提出清朝可以接受的条件。
因此,列强们就“贴心”地为清朝制定好了一整套方案,先是借钱给清朝,再让清朝用他们借出去的钱来支付他们的赔款,并通过一系列详细的财政规划来确保清朝能履行这个方案。
清朝本来就无法支付4.5亿两白银的巨款,又急于求和,便同意了这一方案。
于是,关于赔款的内容就这么敲定了。最后的条款就是,清朝赔偿各国白银4.5亿两,本息共计9.8亿两,分39年还清。
该条约是1901年签订的,也就是说要还到1940年。因此说清朝赔偿列强白银4.5亿两,其实只是“原价”。
如果加上利息的话,那就要达到白银9.8亿两了。我们之前计算出来的数据还要再翻个倍,并加上一些。
那如果清朝还是还不上怎么办呢?列强们还“贴心”地为清朝提供了备选方案,那就是以关税和盐税等税收作抵押。
也就是说,如果清朝不能按期还钱,那其关税和盐税的征收权就归了列强了,这些收入都归列强所有。
这两项可都是清朝财政收入的重头,列强一旦将其接管,那能获得的收入甚至比赔款所得还要高了。而这样一来,清朝的财政命脉也就彻底被列强控制了。
9.8亿两白银啊!如果用来组建新军,能购买多少铁甲舰,多少武器装备?但慈禧却宁愿将这些钱赔给列强,也不愿意用来加强国防。
而即便是如此耻辱的条约,慈禧还是急不可耐地接受了。因为她受够了在外“蒙尘”的日子,早就想返回北京了。
并且她担心如果列强长期不撤军,自己的统治也会动摇。因此多次电令李鸿章,让其尽快签约。
李鸿章本来还想再拖一拖,看能不能获得更好的条件,但慈禧一再催促,他也没办法了。尽管他一直是洋务派的代表,倡导改革,但他的思想终究是保守的,让他无法摆脱“忠君报国”的束缚。
他不敢像梁启超那样大胆改革,更不敢像孙中山那样直接推翻清朝统治,那最终就只能服从慈禧的命令,走向自己必然的结局。
9月7日,李鸿章终于还是在近代史上失权最严重的不平等条约——《辛丑条约》上签了字。
据说签约当日,李鸿章大口吐血,并泪流不止,多次唏嘘哀叹,但这有什么用呢?战场上拿不到的东西,谈判桌上也终究拿不到。
但《辛丑条约》签订后,八国联军虽然逐渐撤军了,可俄军还侵占着东北呢,并且丝毫没有撤军的意思。
李鸿章为此又前往俄国使馆,试图再拼上最后一口气,让俄国也撤出东北,但俄国公使当即拒绝,还以武力恫吓李鸿章,李鸿章也无可奈何。
从俄国使馆回来后,李鸿章就彻底病倒了,11月7日,李鸿章离开人世。而俄军真正撤出东北的时间,则要到其在日俄战争中战败之后了。
而与李鸿章这边的凄惨不同,慈禧那边倒是没心没肺,对于这个前所未有的耻辱条约的签订还敲锣打鼓,庆祝一番。
当然他们庆祝的不是条约本身,而是慈禧终于“回銮”了。不久后慈禧就带着光绪由西安启程,返回北京。
一路上又是大肆营造,修建了一系列行宫,并恢复了曾经的奢侈享乐。到1902年1月8日,慈禧一行终于回到了他们曾经狼狈逃出的北京。
回到北京后,慈禧倒也做了点样子,开始搞起了“新政”,也就是“清末新政”。但是她这种粉饰太平的手段终究还是无法挽回国运,全国人民并没有因为她装个样子就对清朝感恩戴德。
1911年,就在《辛丑条约》签订十年之后,辛亥革命爆发,已经沦为列强傀儡的清 *** ,终于被淹没在了革命浪潮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