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子·杂篇·盗跖》简介
《史记》用精练的几行字介绍了庄子,说他著书十余万言,大抵都是寓言,如其中的《渔父》、《盗跖》、《胠箧》等篇,都是用来攻击孔子的学说,从而辨明老子的主张的。共三十三篇,分“内篇”、“外篇”、“杂篇”三个部分。“杂篇”十一篇的情形应当是庄子学派或者后来的学者所写,有一些篇幅就认为肯定不是庄子学派所有的思想,如《盗跖》。
“盗跖”为一人名,指称一个名叫跖的大盗,本篇以人物之名为篇名。《盗跖》内容的中心是抨击儒家,指斥儒家观点的虚伪性和欺骗性,主张返归原始,顺其自然。
本篇写了三个寓言故事,自然地分为三大部分。之一部分至“几不免虎口哉”,写盗跖与孔子的对话,孔子规劝盗跖,反被盗跖严加指斥,称为“巧伪”之人。盗跖用大量古往今来的事例,证明儒家圣君、贤士、忠臣的观念都是与事实不相符合的,儒家的主张是行不通的,就连孔子自己也“不容身于天下”,因为他“不耕而食,不织而衣,摇唇鼓舌,擅生是非”。“盗跖”是先秦时代里一位著名的叛逆者,称他为“盗”当然是基于封建统治者的观点,孔子眼里的盗跖就是“横行天下,侵暴诸侯”的、吃人肝的人物,而且兼有“三德”。之一部分是全文的主体部分,因篇幅较长注译时划分为前后两个部分。第二部分至“离其患也”,写子张和满苟得的对话,一个立足于名,一个立足于利,通过其间的辩论更进一步揭示出儒家说教的虚伪性,并且明确提出了“反殉而天”、“与道徘徊”的主张,与其追求虚假的仁义,不如“从天之理,顺其自然。余下为第三部分,写无足和知和的对话,一个尊崇权势与富有,一个反对探求、抨击权贵,通过其间的讨论进一步明确提出“不以美害生”、“不以事害己”的主张。
本篇历来认为是伪作,或认为是后学者所为。通观全篇,之一部分与二、三部分的语言风格也很不一样,之一部分一气呵下,直陈胸意,淋漓尽致,不拖泥带水,与《庄子》内篇离奇婉曲的风格迥异;二、三部分又晦涩不畅,显得十分费解。
庄子(约前369年—前286年),华夏族。名周,字子休(一说子沐),后人称之为“南华真人”,战国时期宋国蒙(今安徽省蒙城县,又说今河南省商丘县东北民权县境内)人。著名的思想家、哲学家、文学家,是道家学派的代表人物,老子哲学思想的继承者和发展者,先秦庄子学派的创始人。他的学说涵盖着当时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但根本精神还是归依于老子的哲学。后世将他与老子并称为“老庄”,他们的哲学为“老庄哲学”。
他的思想包含着朴素辩证法因素,主要思想是“天道无为”,认为一切事物都在变化,他认为“道”是“先天生地”的,从“道未始有封”(即“道”是无界限差别的),属主观唯心主义体系。主张“无为”,放弃一切妄为。认为一切事物的本质虽然有着千差万别的特点,但其“一”本同,安时处顺,逍遥无待,穷天理、尽道性,以至于命。在政治上主张“无为而治”,反对一切社会制度,摈弃一切假慈、假仁,假意等大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