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跋扈千秋梦,铁骑横行六国收:简析简牍所见秦代基层行政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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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王朝的稳定有赖于基层的稳定,空间治理也是国家治理的基本主题,了解帝制早期基层行政空间的治理状态,对于从根本上理解古代中国国家治理之道尤为关键。地不爱宝,近年来考古发现、出土文献频出,首次系统展示了秦代县一级空间的行政运行情况,弥补了传世文献不足证所带来的缺憾。
秦代基层 *** 的治理,渗透到百姓日常生活的每一个空间。秦帝国通过各种手段,对基层的各个领域和各类空间进行行政治理,保证秦帝国中央政令的推行和帝国的稳定。
通过研宄可以进一步确认秦代制度设计的严密性与落地的实态,相比于周制下的自主性很强的地方宗法性社会,秦制在基层更依靠基层官吏和法律。
一、简牍所见秦代地方官署空间
官署指官员办公的场所,秦代地方官署空间包含地方县级官员办公、休息的空间范围,在其空间范围内包含一些官方建筑。因年代久远这些建筑己然不存,而传统文献又缺乏对其细致描写,幸得考古工作中城址的发现与简牍材料中相关制度的记载,为秦代地方官署空间的研究打开了新视角。
简牍中出现有县廷、官府、寺舍、道桥、肢池、沟渠、奴苑等具体名称,其主体是地方县廷,也包含县内各官、曹及—些经营性场所。本章拟依托传世文献的记载,结合考古实物呈现,以简牍记载为逻辑主线,进而探讨秦代地方官署空间。
一般而言县令所治称“廷”。县廷是秦汉时期县级行政机构,管理也相应比较严格,它是地方官署空间的核心范围。秦代县廷是县 *** 的中枢机构,主要包含令、丞以及行使辅助职能的各类曹,各曹居于县廷内主要承担秘书职能,官大多居于县廷外,作为县的行政执行部门。
县级行政结构上由内廷和外官组成,各曹居于县廷内主要承担秘书职能,官大多居于县廷外,作为县的行政执行部门。官的独立性较强,是县的下属机关,主要包含一些职能性机构,如仓、库、少内、司空等,主官为官啬夫,属官有佐、史。
曹大都属于县府的一部分,因此其独立性比较低,包含仓、户、吏、等曹,主官为令史,主要协助长吏(令、丞、尉)处理县内相关事宜。很大程度上,官主要充任职能部门,而曹可视为辅助部门,各曹主要扮演沟通县中枢与职能部门,以及监督职能部门执行的作用。
县中官方建筑除了县廷以及各官府办公机构,还有一些中央设于地方的禁苑,官府自身经营性的橘园、漆园,宗教性的庙,县中交织的道路又将其连成一个整体,共同支撑地方的官方建筑空间。
二、简牍所见秦代吏治空间
自秦汉以来,随着国家编户齐民政策的实行,乡里成为官府控制平民百姓的基层行政单位。对于统治者而言,他们要统治的对象是包括乡里层面的百姓,各项政策也是要落实到乡里,而中央任命的官吏到县一级截止。
在漫长的古代社会里,乡里制度的存在与运行,代表统治皇权向县级政权以下的延伸。乡官里吏作为“下县的皇权”,在社会管理上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国家的徭役赋税的征派、地方民众的教化无不与乡官里吏发生重要联系。
村落是古代社会统治的基础,历代统治者都致力于加强对基层社会的管控,秦汉以后形成统一的地方行政制度,即以乡统里、以里临民的统治模式。乡是县的下属机构,里又是乡的下属机构,他们构成郡一县一乡一里这样一套完整的地方行政体系,里下面就是最小的居住单位,即若干个户。
秦帝国之下地方基层呈现统治的多样性,县域被划分为若干乡,乡辖里主要负责区域内日常民事;田主要负责区域内与田务相关事宜;县也划分为若干亭部,负责区域内的治安,亭下设邮共同负责邮驿事务。它们各司其职又相互配合,共同维护地方治理秩序。
春秋战国时期人民普遍成为国家的编户齐民,户籍制度相应得到确立。里作为基层行政组织在经济互助、维护日常安全等方面扮演重要职能。
古代社会民众对天灾人祸的承受能力有限,小农经济的脆弱性使乡里民众往往自发进行协作与互助。因此里的形成不仅有利于国家对基层民众的管理,同时通过彼此之间的互帮互助,有利于增强里中百姓抗击未知风险的能力。
秦时法家厉行分异令,不许“族居”,“编户齐民”观念之下将国家的管理延伸至里中民户。依据地缘聚合形成乡里,宗法血缘关系虽然削弱但在基层乡里仍有保存,同一乡里主要表现为同一宗族。这种以血缘关系为基础形成的互助组织一般是同一宗族。还有一些是依靠地缘,出于某种目的而形成的互助组织,“单”就是其中之一。
单,是乡里的居民组织,是一种基层社会组织形式从句中“里单”的搭配,里和单之间是存在一定关系,应该不是完全独立的两种单位。婉由庶人身份入宗需经宗人、里人双方面同意,说明这一时期宗法血缘虽然有所突破,但是在基层乡里他们依然聚族而居。
当时入宗的一个重要前提就是要出里单赋,入宗后遇到“里人不幸死”可将里单赋作为祭祀活动的饮食花费,说明“里”“单”具有一定的经济互助性质,也就是说“单”、“里”形成的原因之一就是在出现丧事时能出钱助丧,因此他们带有一定的互助性质,至汉代这一习俗依旧保留下来。
从秦汉时期的简牍资料来看,“里”“单”都是存在于当时基层社会的一种社会组织形式,其中“里”更多依靠的是宗族血缘关系,而“单”更多是出于互助目的进行组合而成,“越人”所记载的的助丧的八十一人他们很多都来自不同的里,猜测他们属于同一个“单”,所以“单”还突破了里的空间限制,是一种出于某方面互助目的、突破地缘限制的组织。
入“单”后他们要上交单赋,但也享受与他们同饮食的权利。在汉代的印玺中还发现“父老单”、“孝悌单”等带有明确目的的乡里自治组织,这种组织是在自愿结合的基础上,实现人力、财力的互相支持。
乡里是最基层的行政组织,也是构成帝国基层治理 *** 的一个个细胞。汉画像砖中展现汉代百姓里居生活的田园气息,秦汉历史相续,秦代里居情况与汉代应该无异。
如果说里居是构成帝国的一个个点,有经济互助、防卫治安的职能,那么邮、亭就是将一个个点编成 *** 的线,传递信息,建立起帝国一层层行政机构之间的联系,保障了帝国基层政务的正常运转。
三、简牍所见秦代的市场
作为商品交易场所的秦代市场,一方面,因其人流量大的特点为官府发布政令提供便利,另一方面,市列、市楼、市垣、市门等共同构成一个相对封闭的建筑空间,新出简牍相关内容反映出当时 *** 对市场的严格管理。
市场又称市井,古人最开始没有市场,因为大家每天要聚集在井边取水,有些人便将货物带到井边贩卖,因此形成市井。我国古代市场随着商业的发展不断变化,早期“日中为市,市罢各散”,并没有相应的市场建筑。
至春秋战国以来,尽管乡村仍旧广泛存在此类原始交易场所,但一些城市商业发展迅速,商铺林立,出现了固定的商业活动区域, *** 对其管理也更为规范,在一些军队驻扎之地还出现军市。
在古代信息传递技术不发达,以及百姓文化水平不高的情况下,公告的传递多依靠口口相传。市场当中人流量大且往来频繁,因此 *** 常常将此作为发布公告的场所。在商鞅变法之初,为了取信于民,就在咸阳市门徙木立信,继而大刀阔斧进行变法。因为这里人流量大,希望能够扩大变法的宣传力度。
不同地方的市场物价也许会有一定差别,有时候需要官府对平均价格进行制定,制定平均价格主要来源市场。
迁陵县官府根据市场制定了平均的价格,然后守丞将其下发到其他各乡,因此一个县市场中每个月的平均价格,是依据都乡朔日的平均价格来制定。因为平均价格不仅对于市场正常运行有影响,当时许多罚金、赎金的确定都依照平价,所以价格的确定要经过官府的确认,一经制定需要严格遵行。
结语
从县级官署空间、里治空间和市场空间整体来看,秦代基层 *** 的治理渗透到百姓日常生活的每一个空间,它们作为每一个有机体,共同保障了秦帝国政令的推行和帝国的稳定。
通过研究,我们可以进一步确认秦代制度设计的严密性与落地的实态,相比于周制下的自主性很强的地方宗法性社会,秦制在基层更依靠基层官吏和法律。
参考文献:
[1]司马迁.《史记》.
[2]班固.《汉书》.
[3]范晔.《后汉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