凿齿是人还是动物
“凿齿”在古代,有时被当作一种动物。《淮南子·本经篇》中说,尧的时代,十日并出,民不聊生,而修蛇(即长蛇)狭输、凿齿等还危害人类,于是尧命后羿射日,并射杀修蛇等。在这里,高诱对“凿齿”的注解是:凿齿是一种野兽。齿长三尺,其状如凿,一直伸到下巴下面,而且持戈拿盾。凿齿真是一种动物吗?
比《淮南子》成书时间更早的《山海经》,早就提到了“凿齿国”。《海外南经》:“羿与凿齿战于寿华之野,羿射杀之。在昆仑虚东。羿持弓矢凿齿持盾。”郭璞说“凿齿”是人,牙齿就像被凿了一样,长五六尺,所以起了这个名字。《大荒南经》中也说凿齿是人,被后羿所杀。在这里,凿齿是人名,与其齿如凿有关。
其实,从人类学、民族学的角度来看,凿齿是一种习俗,在数千年前的大汶口文化时代就已出现,现在的考古已经证明了这一点。凿齿在后代也曾流行,《新唐书·南蛮传》记载在云贵一带有“乌武獠”,其地多瘴气,人被感染后即牙齿紧闭,不能饮药,所以常凿齿。
在东越、台湾一带,凿齿的风俗早已出现。考古发掘在常州圩墩遗址出土的文物,证明了这一习俗在数千年前就曾流行。三国吴沈莹《临海水土异物志》记载当时台湾地区“(夷洲)女已嫁,皆缺去前上齿。”
宋代《太平寰宇记》记载不少地方都有这种习俗,其卷七十七说,雅州夷獠人年龄长,就拔去上齿,使牙变得像狗牙一样,作为装饰;卷九十九说戎州的蛮獠常常“凿齿穿耳”,目的也是装饰;卷一六六说,贵州的少数民族,女子在出嫁后,就凿去一枚前齿;卷六七载钦州人也常凿齿穿耳。
这一风俗,在清代犹存,清黄叔敬《台湾使槎录·番俗六考》:“成婚,男女俱去上齿各二,彼此谨藏,以矢终身不易。”《黔南识略》卷六中说:“仡佬女子将嫁,必先折其一齿以遗其夫家,即古所谓凿齿之民也。”
可见,凿齿实是一种民俗,广泛存在我国南方的少数民族中,至清时犹存。凿齿的目的,或是装饰,或是表示已经成年,或是表示夫妻同心,终身不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