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源于西周的“两京制度”对中国历史的影响深远
两京制度又叫陪都制度,顾名思义即两个都城。
这一制度最早源于西周初年,当时周王室的国都在镐京(今天西安附近),地处关中,周武王灭商建周后不久,曾一度出现王族与殷商残余势力勾结的“管蔡之乱”,为了更好的管控中原地区,周公兴建雒邑(即后世的洛阳)作为陪都,布置军队监控中原,这也是我国历史上最早施行的两京制度。
之后的王朝如汉、隋、唐、明、清以及分裂小王朝如北魏、北齐、北周等都采用两京制度,可以说这一制度历史悠久,源远流长。
为什么会出现两京制度的,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1.都城位于国家偏远地区,不利于掌控国家全境,因此需要在位置适中的地方营造或设置陪都,以加强对全国的控制,例如西周的洛阳。
2.地方政权或少数民族政权由于兴起于边疆地区甚至是疆域以外的地区,因此最初的都城在边区,后来政权逐渐强大势力逐渐深入中原,为了更好的控制全国从而迁都至内地,并将原有都城改为陪都,如北魏之平城,清之盛京。
3.原有的都城是全国政治军事中心,但随着经济文化中心的转移,在接近经济文化中心且交通便利的地方营建陪都,如隋唐时的东都洛阳。
西周设立两都架构,是不足为怪的,从地理上讲,宗周处于西部边陲,不仅无法有效的控制从商族手中夺取的中原地区,还时常收到西北方向戎族的威胁,所以在地处中原咽喉的洛邑附近建立陪都可有效的统治殷商遗民和周围少数民族。虽然成周是周公一手兴建的,但武王其实早注意到了这点他在灭商返回途中,"宅兹中国,自之于民"。直到周公摄政,辅佐成王登基,平定三监之乱,击溃东夷联军,才正式的开始兴建洛邑。